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6-03-01 交易金额:1460.19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济南腾越电子有限公司55.51%股权,济南飞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北京神戎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买方: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李洪亮,孙健,王连文等
交易概述:

1、公司收购腾越电子55.51%股权,交易对手为腾越电子其他9位股东李洪亮、孙健、岳衍文、王艳华、于爽、王连文、于飞、李锐军、赵万存55.51%股权,共计499.6万股,交易金额为1024.68万元。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44元/股为基础,综合考虑子公司的历史、盈利能力以及人员等情况,确定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第37030052号”《审计报告》。该交易因于飞、李锐军、赵万存为公司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5年11月27日,神戎电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相关议案。2015年12月10日,神戎电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2015年12月26日,神戎电子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相关文件已 按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披露。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次收购工作已完成。 2、公司收购飞越电子49%股权,交易对手为飞越电子其他3位股东王连文、赵敬伟赵万存49%股权,共计127.4万股,交易金额为131.222万元。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6元/股为基础,综合考虑子公司的历史、盈利能力以及人员等情况,确定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 “瑞华审字[2015]第37030029号”《审计报告》。该交易因赵万存为公司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5年11月27日,神戎电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相关议案,2015年12月10日,神戎电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2015年12月26日,神戎电子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相关文件已按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披露。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次收购工作已完成。 3、公司收购北京神戎49%股权,交易对手为北京神戎其他6位股东张祥锋、赵健、高波、陈杨博、巴图、刘政持有的49%股权,共计147万股,交易金额为304.29万元。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0.9元/股为基础,综合考虑子公司的历史、盈利能力以及人员等情况,确定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 “瑞华审字[2015]第37030041号”《审计报告》。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2015年11月27日,神戎电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议案,本次收购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已 按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披露。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次收购工作已完成。

公告日期:2015-12-29 交易金额:434.71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济南腾越电子有限公司23.56%股权

买方: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于飞,李锐军,赵万存
交易概述:

1、济南腾越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越电子”)注册资本900万元,股东5人。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腾越电子74.73%的股权。经交易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以2.051179元/每股的价格收购腾越电子其他3位股东于飞、李锐军、赵万存持有的23.56%股权,共计211.949万股,交易金额为434.71万元。收购完成后该3位股东不再持有腾越电子股权,公司持有腾越电子的股权增至98.29%。协议签署日期为2015年12月10日。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08-16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山东丰威置业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神戎电子拟租赁并整体搬迁至历城区科远路2379号济南卫星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厂房101,作为主要经营场地,注册地址变更为此地址。因济南卫星产业园产权所有人为山东丰威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丰威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银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60%)和安沃国基投资有限公司(40%),其中安沃国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张学文(100%)。张学文为神戎电子第一大股东,所以此交易为关联交易。 20230816: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3-05-22 交易金额:7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张学文,邹海涛,李锐军,于飞,王连文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为保障公司未来签订大额特殊订单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前做好资金储备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大股东张学文先生、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海涛先生、董事李锐军先生、董事于飞女士、高级管理人员王连文先生为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申请相应额度贷款。 20230522: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