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数字内容整合营销、媒体代理、其他业务。

  • 产品类型:

    数字内容整合营销、媒体代理、其他业务

  • 产品名称:

    数字内容整合营销 、 媒体代理 、 其他业务

  •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承办展览展示、销售汽车;汽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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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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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4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5.52%
  • 客户一
  • 客户四
  • 客户七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6563.02万 34.55%
客户四
3586.49万 18.88%
客户七
1906.18万 10.03%
客户二
1371.57万 7.22%
客户三
918.59万 4.8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048.8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7.76%
  • 供应商七
  • 供应商653
  • 供应商九
  • 供应商六
  • 供应商八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七
1235.10万 8.47%
供应商653
1097.06万 7.52%
供应商九
604.22万 4.14%
供应商六
603.71万 4.14%
供应商八
508.73万 3.4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446.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5.03%
  • 客户一
  • 客户四
  • 客户七
  • 客户三
  • 客户八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2901.04万 39.97%
客户四
1159.85万 15.98%
客户七
794.52万 10.95%
客户三
360.35万 4.96%
客户八
230.38万 3.1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1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0.73%
  • 客户一
  • 客户四
  • 客户六
  • 客户三
  • 客户二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5086.53万 27.08%
客户四
2110.70万 11.24%
客户六
1444.93万 7.69%
客户三
1417.07万 7.54%
客户二
1349.48万 7.1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991.3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4.91%
  • 供应商六
  • 供应商七
  • 供应商八
  • 供应商九
  • 供应商二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六
725.09万 6.04%
供应商七
673.60万 5.61%
供应商八
665.28万 5.54%
供应商九
481.60万 4.01%
供应商二
445.73万 3.7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532.2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9.39%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1850.34万 31.11%
客户二
540.00万 9.08%
客户三
484.65万 8.15%
客户四
347.67万 5.85%
客户五
309.55万 5.2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3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9.27%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4764.90万 23.86%
客户二
4003.47万 20.05%
客户三
2584.85万 12.94%
客户四
1307.15万 6.55%
客户五
1171.78万 5.8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814.9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1.40%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1160.15万 8.82%
供应商二
474.86万 3.61%
供应商三
465.34万 3.54%
供应商四
439.80万 3.34%
供应商五
274.75万 2.09%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酷股份”、“公司”)是国内较早运用“数字内容+新媒体”模式的整合营销服务公司,帮助客户将品牌内容和品牌资产迁移到新媒体领域,使品牌客户在数字经济中获得先发优势。随着新媒体和融合媒体的不断发展,公司顺势而为,帮助品牌客户建立以“数字经济”为阵地的品牌营销机制,形成了以数字内容为驱动,以新媒体及融合媒体渠道为通路的新型品牌服务模式,从而推动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任何消费者或合作伙伴都可以产生快速互动的高效率整合营销模式。  公司坚持主流价值观,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文化创新、模式创新,提供企业在数字经济中建设品牌所需...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酷股份”、“公司”)是国内较早运用“数字内容+新媒体”模式的整合营销服务公司,帮助客户将品牌内容和品牌资产迁移到新媒体领域,使品牌客户在数字经济中获得先发优势。随着新媒体和融合媒体的不断发展,公司顺势而为,帮助品牌客户建立以“数字经济”为阵地的品牌营销机制,形成了以数字内容为驱动,以新媒体及融合媒体渠道为通路的新型品牌服务模式,从而推动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任何消费者或合作伙伴都可以产生快速互动的高效率整合营销模式。
  公司坚持主流价值观,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文化创新、模式创新,提供企业在数字经济中建设品牌所需要的数字内容,并协助客户进行定制化、创意化、协同化、融合化的数字内容制作等整合营销业务。公司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中国品牌,为大型企业提供数字内容整合营销服务,帮助企业快速且高质量的在数字经济内布局、建设、运营品牌,推动中国制造、中国品牌、世界品牌的进阶转变,从而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商业模式
  比酷的商业模式为B2B,公司主要按项目为大型企业客户提供服务,企业客户从比酷采购服务,支付服务费用。
  销售模式:企业通过开拓市场,参加客户竞标,为客户提供传播服务方案及报价,赢标后,按照约定帮助企业客户完成服务,达到企业营销目的。项目完成后,企业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服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完成多个项目,形成较好的市场声誉,获得了更多客户邀请竞标,形成了良性循环。
  采购模式:公司在为客户完成数字内容整合营销过程中,除了整合方案和自行生产数字内容,还需要从外部进行内容和媒体采购,委托供应方进行内容共创、特殊数字绘画、3D模型渲染、视频制作、H5开发、内容创建、互动应用、IP授权、实物产品设计等服务;通过经纪公司或媒体交易平台进行版权和自媒体采购。
  盈利模式:由于新媒体的快速与复杂性,公司提供的传播方案需要整合并采购大量的内容及媒介,并及时执行。为此,客户愿意向公司支付较高的服务费用,公司获得盈利。
  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基于数字内容经验深度融合的快速高效服务能力。
  1、专业的整合营销服务能力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媒体一方面不断丰富化、分散化、多样化,另一方面承载的经济功能不断增加,贯穿到数字经济的方方面面。大中型品牌主一般由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实施整体的营销战略方案,为了更好地将公司营销战略方案与多样性、不断变化的媒体形式、传播方式密切结合,提高营销方案实施效果,品牌主对营销公司的整合营销服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具有专业的整合营销服务能力,在洞察客户品牌的市场定位、发掘客户产品或服务的营销亮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在等业务领域的布局,能够为客户提供品牌策略、创意策划、内容制作、媒介策略、广告投放、活动执行等全流程的整合营销服务,高效地满足客户在全国范围内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和产品或服务推广的营销需求。
  2、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团队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十分注重人才团队的建设,建立健全了符合公司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自主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人才团队。此外,公司还积极通过对外招聘的方式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水平,招聘了一批曾在知名广告营销公司任职的专业人才。目前,公司建立了一支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业务骨干人员在内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在创意策划、内容制作、媒介策略及媒体资源采购等专业领域均有较强的复合型人才储备。
  3、众多合作良好的知名客户
  目前,公司凭借专业的整合营销服务能力,已经在整合营销行业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得到了国民经济重要领域众多大型知名企业客户的长期认可,持续为其提供整合营销服务。公司的优质客户保证了业务的可持续性,同时公司凭借已经积累的优质客户营销案例不断开拓新客户资源,发掘新的业务机会,进一步拓展营销服务对象。
  4、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形象
  公司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通过优质的服务、高素质的人才团队获得了众多客户、供应商的信赖,在整合营销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形象。公司获得多项广告行业奖项,包括第18届IAI国际广告奖代理组作品影视类金奖、第18届IAI国际广告奖代理组公益作品类铜奖、2020大中华区艾菲奖企业声誉类金奖、第21届IAI国际广告奖娱乐营销类银奖等,体现了公司专业的整合营销服务能力和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品牌形象已成为了公司的重要竞争优势。
  5、前瞻性的创新理念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运用“新媒体+数字内容”概念的整合营销服务公司,始终把握将有消费共鸣的内容作为营销服务本质的属性,在整合各种媒介资源、整合各种营销技术和手段的基础上,形成了以策略和创意策划的内容为核心,以“传统媒体传播渠道+新媒体传播渠道”为通路的品牌全传播服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和主营业务未发生较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期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及主营业务未发生改变。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整合营销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竞争格局变化,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数字技术和模式的迅猛发展,数字营销形式日趋多样,客户对于整合营销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既包括国内整合营销上市公司也包括跨国广告传播集团,以及新进入该领域的跨国跨行业咨询服务和软件信息服务公司等。其中,国内上市公司依托强大的资本平台不断对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企业进行并购,通过资源聚合增强整合营销传播的综合竞争能力;跨国广告传播集团则凭借全球化的视野优势、专业的技术能力及雄厚的资本实力,在品牌管理内容策划创意等整合营销传播核心领域拥有较强竞争优势;跨国跨行业的咨询和软件服务集团也都利用自身的客户及技术优势加入竞争。未来随着新的市场参与者不断地涌入,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保持自身业务的专业、创新、领先性,加大研发,并积极帮助企业在数字经济建立品牌,跳脱出传统广告业务范畴,继续做大做深数字内容整合营销,公司将引进优秀人才、拓展优质客户、扩大业务规模、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准确把握整合营销领域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变化。
  2、供应商及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从前五大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总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29.64%,较同期所有所上升。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总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7.75%。如果公司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的经营环境、生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对公司营业收入、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若未来公司与原有客户的合作不能持续,或新客户的开拓受阻,则可能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通过积极开拓新的市场领域,保持服务大客户的优势,集中主业,提升公司市场规模;另通过文化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加大客户对公司的黏性,着重发展中小客户。公司提升团队核心竞争力,承担部分委外供应商服务,从而削弱对于部分供应商的依赖。
  3、业务发展导致的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因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本报告期末为36,516,640.38元,占公司总资产规模的25.11%,占比较高。因此,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为84.70%,集中程度较高。虽然公司的主要客户皆声誉良好且经营状况健康,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增加或对公司的资金管理构成压力,可能导致回款周期变长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改进与客户的选择与回款政策,严格执行客户回款管理机制,提升公司追款有效法律能力,提足坏账准备金以应对风险。
  4、税收优惠变化风险
  公司于2023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资质(证书编号:GR202311003537),公司自2023年11月起至2026年11月止减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023年,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于2023年11月3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证书编号为:GR202311003537,有效期:三年。享受优惠政策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决于公司是否仍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如果因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将从15%上升至25%,从而对公司税后净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相关要求,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团队建设,确保公司持续具备高新技术优势;同时,公司认真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及复审工作,做好高新认证的预期管理工作,紧密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导向,保障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连续性,使公司持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