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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833482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文化研究、整合、创新、应用及文化衍生品开发与旅游服务。

  • 产品类型:

    文旅行业、影视行业、商品销售

  • 产品名称:

    文旅行业 、 影视行业 、 商品销售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营业性演出;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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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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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272.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3.95%
  • 客户1
  • 客户2
  • 客户3
  • 客户4
  • 客户5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1
1246.05万 46.04%
客户2
877.07万 32.41%
客户3
113.21万 4.18%
客户4
21.70万 0.80%
客户5
14.15万 0.5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15.7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4.17%
  • 供应商1
  • 鲁豫(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1
1129.61万 51.20%
鲁豫(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188.68万 8.55%
供应商3
48.11万 2.18%
供应商4
26.73万 1.21%
供应商5
22.64万 1.0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578.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4.19%
  • 客户1
  • 客户2
  • 客户3
  • 客户4
  • 客户5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1
723.15万 43.16%
客户2
605.01万 36.11%
客户3
160.38万 9.57%
客户4
67.92万 4.05%
客户5
21.70万 1.3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85.0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15.83%
  • 鲁豫(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鲁豫(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377.36万 12.32%
供应商2
55.00万 1.80%
供应商3
30.75万 1.00%
供应商4
12.00万 0.39%
供应商5
9.90万 0.3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467.6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20.61%
  • 客户1
  • 客户2
  • 客户3
  • 客户4
  • 客户5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1
1149.49万 94.46%
客户2
148.58万 12.21%
客户3
101.89万 8.37%
客户4
36.98万 3.04%
客户5
30.66万 2.5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89.15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2.35%
  • 鲁豫(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鲁豫(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377.36万 48.10%
供应商2
33.02万 4.21%
供应商3
28.30万 3.61%
供应商4
27.47万 3.50%
供应商5
23.00万 2.9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630.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7.03%
  • 客户1
  • 客户2
  • 客户3
  • 客户4
  • 客户5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1
1867.92万 44.78%
客户2
643.87万 15.43%
客户3
586.14万 14.05%
客户4
471.70万 11.31%
客户5
60.85万 1.4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01.1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12.19%
  • 鲁豫(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鲁豫(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377.36万 9.18%
供应商2
93.66万 2.28%
供应商3
15.00万 0.36%
供应商4
8.66万 0.21%
供应商5
6.45万 0.16%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698.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1.98%
  • 客户1
  • 客户2
  • 客户3
  • 客户4
  • 客户5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1
1254.70万 27.82%
客户2
938.30万 20.80%
客户3
640.57万 14.20%
客户4
613.48万 13.60%
客户5
250.99万 5.5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919.3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73.74%
  • 供应商1
  • 鲁豫(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1
450.72万 36.15%
鲁豫(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201.89万 16.19%
供应商3
113.21万 9.08%
供应商4
89.91万 7.21%
供应商5
63.65万 5.11%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处于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行业代码R86)的电视、网络视频内容制作全产业链服务提供商。2017年以来,公司以版权为核心竞争力,研究版权在文旅行业运用。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内容创作团队、强大的节目制作能力、利用公司版权应用于文旅产业的规划、设计、经营能力。公司拥有多元的发行渠道及专业的合作机构,一方面为境内省级卫视、凤凰卫视、境外播出机构、网络媒体播出平台、品牌及广告客户等提供专业化、具有创意性的栏目、纪录片、品牌广告服务等类型的视频和传播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将独立拥有的知识产权用于文旅产业和教育产业的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文旅娱乐和职业教育培训服...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处于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行业代码R86)的电视、网络视频内容制作全产业链服务提供商。2017年以来,公司以版权为核心竞争力,研究版权在文旅行业运用。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内容创作团队、强大的节目制作能力、利用公司版权应用于文旅产业的规划、设计、经营能力。公司拥有多元的发行渠道及专业的合作机构,一方面为境内省级卫视、凤凰卫视、境外播出机构、网络媒体播出平台、品牌及广告客户等提供专业化、具有创意性的栏目、纪录片、品牌广告服务等类型的视频和传播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将独立拥有的知识产权用于文旅产业和教育产业的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文旅娱乐和职业教育培训服务。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将自主创意的视频节目版权销售给传播平台,应用于文旅产业、会议经济、职业教育培训经济。另外,公司还接受播出平台、企业客户的内容制作委托进行节目承制等。公司节目收入来源包括栏目制作收入、委托制作收入、服务费收入;公司知识产权应用于文旅产业可获得策划收入、设计收入、版权收入、文创旅游收入;公司将知识产权应用于职业教育培训产业,可获取品牌授权费用、课时销售收入。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打造独立拥有的知识产权,在深挖内容价值的同时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构建起全面的创意及资源整合平台。经过多年的品牌锻造与发展,公司已具备成熟的运营模式和丰富的人才储备,通过全面资源整合,构建全新的商业盈利模式。将内容中所蕴含的文化、品牌商业价值与文旅项目、职业教育培训结合起来实现公司目标。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行业监管的风险
  影视内容行业处于完备的行业监管体系之下,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公司是一家电视及网络视频内容服务提供商,主要从事视频节目的研发、制作和发行以及针对客户提供节目相关服务,主要产品为栏目、纪录片、品牌服务类节目和电视剧。国家从行业资格准入到视频内容审查,对影视内容行业的监管贯穿于整个业务流程之中,如果视频节目在制作、发行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将受到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没收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及市场禁入。
  作品内容的风险
  按照制播分离的原则,视频节目播出的终审权在各个播出平台,电视节目制作机构提供的节目存在不能通过审查的风险。视频内容也可能因不符合监管政策规定或舆论影响恶劣而被主管部门禁播。公司研发制作的视频节目同样受到该类监管,存在审查不能通过或受到禁播处罚的风险。
  人才流失的风险
  人才是影视内容行业的核心资源之一,在视频内容创意、策划、制作、发行的每一个过程中,人才决定着节目的品质和市场影响力,优质节目的成功需要制片人、主编、编导和其他辅助人员等在每个环节的通力配合。公司目前业务规模快速扩张,人才资源宝贵,尤其少数核心优秀人才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相对较高,公司对该类人才存在依赖。如果公司出现大量人才流失或核心人才流失,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节目制作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几年来,演职人员劳务报酬、场景、道具、租赁费用、剧本费用等视频节目相关制作费用不断上升;同时,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赢得高收视率,制作机构陆续开展大型栏目及精品视频内容的投资制作,加大投入以提升作品质量,导致制作成本上升。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对视频节目制作机构而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备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即大型视频节目从启动投资到实现销售收入并回笼资金存在较长的周期,且普遍存在跨期现象;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的非均衡性也是行业的特点,资金流出不均衡且持续,全部过程直至发行结束,而资金的回笼在成功销售或发行后的特定时点。
  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
  公司制作的栏目、纪录片、品牌服务、电视剧等作品的版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在节目创作中与公司合作的制作单位、向本公司提供劳务的相关方以及本公司节目制作中聘用的外部导演、摄影等人员,均可能存在向公司主张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形。如果双方或多方发生纠纷、涉及法律诉讼,除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经济利益外,还可能影响公司的行业形象,最终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合同具有金额大、项目周期长的特点,造成应收账款余额在报告期内变动较大。如果出现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一方面公司通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尽可能快地收回资金。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吸引联合投资方资金等方式平滑应收账款带来的资金波动。虽然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但由于公司的销售客户主要为各大电视台,普遍信用良好,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较低。
  行业业务竞争的风险
  影视行业的竞争环境日益复杂、激烈。尤其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和产业结构深化调整的定局下,互联网+、5G等新兴产业对影视行业的冲击、改变甚至赋能,使影视行业生态环境正在发生深度变革,如影视行业形态、体制机制、传播方式的改变,使影视行业发展暂时进入稳定沉淀阶段,但依然存在难以突破行业发展瓶颈的风险。为了改变这种局势,公司拓展新业务求新谋变,稳住利润大盘,在原有优质IP品牌的基础上,发挥公司既有优势,与政府开展合作,从原行业向上游文化旅游等产业创新拓展。
  新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在稳步发展影视制作业务的同时,积极向文化旅游及职业教育培训等行业领域拓展,新业务开展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市场拓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预计新业务大规模投入将导致公司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大幅增加,短期内会明显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够紧跟客户需求,及时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可以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及新业务投资未达预期的投资风险。公司在新业务拓展之前,对新业务的可行性及风险进行充分论证。公司注重拓展新业务的研发创新性,并投入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新业务的开展,及时洞察行业及市场的最新变化并快速作出科学的决策。
  净资产为负、连续多年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合并口径下的净资产为负、连续多年亏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2.8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持续经营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主要是由于受行业政策调控经济环境下行的影响,致使公司收入下降,固定成本占比增加大大影响了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公司管理层将加强政策研究,持续密切关注市场变化,适应宏观调控政策,在市场判断、战略制定、项目销售、资金管控等各环节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降低政策风险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精简业务类型,夯实项目销售业务,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优势业务上,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