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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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5 | 增发A股 | 2016-04-20 | 10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06-09 | 交易金额:2.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利驰同创工业设备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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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上海荷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罗强江,张节顺 | ||
| 交易概述: 上海荷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荷驰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利驰同创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为荷驰公司控股子公司。荷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与罗强江和张节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罗强江将其在苏州公司拥有的10%股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转让给荷驰公司、张节顺将其在苏州公司拥有的10%股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转让给荷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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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12-22 | 交易金额:2.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哈尔滨荷驰工业设备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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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上海荷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佩文 | ||
| 卖方:刘琳琳 | ||
| 交易概述: 刘琳琳将其在哈尔滨公司拥有的全部20%股权进行转让,其中9%的股权转让给荷驰公司、11%的股权转让给武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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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2-09 | 交易金额:51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东莞本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狮特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恒辉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销售,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东莞本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狮特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恒辉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发生租赁,销售,担保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160.0000万元。 201802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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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12-22 | 交易金额:543.05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谢锟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普洛斯融资租赁(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斯”)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并于2017年12月1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股东谢锟自愿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普洛斯无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122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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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20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05至 2019-06-04 |
| 出质人:谢锟 | ||
| 质权人: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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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上海利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谢锟质押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5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质押权人及第三方签订的所有融资租赁合同(直租)及相关附件项下债务的履行。质押权人为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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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16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2至 2018-05-14 |
| 出质人:谢锟 | ||
| 质权人: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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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谢锟质押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5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应收账款保理融资,质押权人为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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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20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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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5月12日上海利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谢锟质押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8.57%。在质押的股份中,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应收账款保理融资,质押权人为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归还上述向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的款项人民币伍佰万元,质押权人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中国结算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8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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