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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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5 | 增发A股 | 2016-04-20 | 1000.00万 | - | - | - |
| 2016-01-21 | 增发A股 | 2016-01-26 | 28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6-06-01 | 交易金额:7410.74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7.520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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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王雄鹰 | ||
| 卖方:李华新,深圳市峰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徐卫勇 | ||
| 交易概述: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王雄鹰与股东徐卫勇、李华新、深圳市峰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鼎兴交子美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6年5月29日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王雄鹰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分别受让徐卫勇、李华新、深圳市峰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鼎兴交子美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福特科7,590,942股、3,596,252股、2,286,873股、7,325,234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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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6-01 | 交易金额:4878.61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9.525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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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王雄鹰 | ||
| 卖方:成都鼎兴交子美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王雄鹰与股东徐卫勇、李华新、深圳市峰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鼎兴交子美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6年5月29日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王雄鹰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分别受让徐卫勇、李华新、深圳市峰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鼎兴交子美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福特科7,590,942股、3,596,252股、2,286,873股、7,325,234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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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6-01 | 交易金额:7410.74 万元 | 转让比例:17.52 % |
| 出让方:李华新,深圳市峰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徐卫勇 | 交易标的: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王雄鹰 | ||
| 交易影响: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其中第一大股东由福州华旭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王雄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雄鹰,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公告日期:2026-06-01 | 交易金额:4878.61 万元 | 转让比例:9.53 % |
| 出让方:成都鼎兴交子美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王雄鹰 | ||
| 交易影响: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其中第一大股东由福州华旭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王雄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雄鹰,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公告日期:2026-05-1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三明和创光电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孙公司 | ||
| 交易简介: 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三明和创光电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二年。其中:①敞口额度10,000万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代客资金交易等业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②低信用风险额度5,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低信用风险业务。本次综合授信担保方式如下:由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雄鹰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以三明福特科光电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宁化县军号南路48号房产作为抵押(闽(2026)宁化县不动产权第0001296号)。 202605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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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3-27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三明和创光电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孙公司 |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孙公司三明和创光电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县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综合授信余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董事长王雄鹰先生和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三明福特科光电有限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贷款金额及业务类型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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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01-08 | 原始质押股数:612.326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1-06至 -- |
| 出质人:福州华旭光电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罗建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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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股东福州华旭光电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123,262股被罗建峰质押,占公司总股本7.9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123,26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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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6-28 | 原始质押股数:382.599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6-27至 -- |
| 出质人:黄恒标 | ||
| 质权人:黄文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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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黄恒标持有公司股份3,825,995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4.97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825,995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6月27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黄文波,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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