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控制与安全、综合节能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电源电器、配电电器、电能质量优化设备、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能效管理系统、智能家居系统
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电 、 框架断路器 、 塑壳断路器 、 有源电力滤波器 、 静止无功发生器 、 能效管理系统 、 智能家居系统 、 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高低压节能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太阳能及风力发电装置、高低压成套设备、环保设备、节能设备、电力设备、智能电器、电子仪器、消防器材、火灾报警设备、智能家居设备、楼宇智能化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和工程技术服务;低压工程安装、电力设备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和建筑智能化;节能改造、绿色能效、楼宇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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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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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 |
1301.64万 | 10.27% |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 |
1301.64万 | 10.27% |
客户一 |
1137.63万 | 8.97% |
客户一 |
1137.63万 | 8.97% |
客户二 |
999.27万 | 7.88% |
客户二 |
999.27万 | 7.88% |
客户三 |
993.29万 | 7.84% |
客户三 |
993.29万 | 7.84% |
客户四 |
803.96万 | 6.34% |
客户四 |
803.96万 | 6.3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3203.17万 | 13.82% |
| 客户一 |
3203.17万 | 13.82% |
| 客户二 |
2060.26万 | 8.89% |
| 客户二 |
2060.26万 | 8.89% |
| 客户三 |
1668.57万 | 7.20% |
| 客户三 |
1668.57万 | 7.20% |
| 客户四 |
1415.50万 | 6.11% |
| 客户四 |
1415.50万 | 6.11% |
| 客户五 |
1089.21万 | 4.70% |
| 客户五 |
1089.21万 | 4.7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412.03万 | 14.07% |
| 客户一 |
2412.03万 | 14.07% |
|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1736.28万 | 10.13% |
|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1736.28万 | 10.13% |
| 客户三 |
1355.87万 | 7.91% |
| 客户三 |
1355.87万 | 7.91% |
| 客户四 |
738.19万 | 4.31% |
| 客户四 |
738.19万 | 4.31% |
| 客户五 |
424.24万 | 2.47% |
| 客户五 |
424.24万 | 2.4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常州市中环电器有限公司 |
1520.51万 | 12.36% |
| 常州市中环电器有限公司 |
1520.51万 | 12.36% |
| 重庆市粤雪科技有限公司 |
1321.54万 | 10.74% |
| 重庆市粤雪科技有限公司 |
1321.54万 | 10.74% |
| 浙江坤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135.24万 | 9.23% |
| 浙江坤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135.24万 | 9.23% |
| 镇江市茂溢电气有限公司 |
1090.87万 | 8.87% |
| 镇江市茂溢电气有限公司 |
1090.87万 | 8.87% |
| 南京派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639.97万 | 5.20% |
| 南京派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639.97万 | 5.2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江苏优品电气有限公司 |
1126.88万 | 19.47% |
| 江苏优品电气有限公司 |
1126.88万 | 19.47% |
| 苏州飞腾电器有限公司 |
1042.45万 | 18.01% |
| 苏州飞腾电器有限公司 |
1042.45万 | 18.01% |
| 法纳通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
569.31万 | 9.84% |
| 法纳通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
569.31万 | 9.84% |
| 巨邦集团有限公司 |
307.66万 | 5.32% |
| 巨邦集团有限公司 |
307.66万 | 5.32% |
| 深圳市英大科特技术有限公司 |
193.74万 | 3.35% |
| 深圳市英大科特技术有限公司 |
193.74万 | 3.3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常州市**电器有限公司 |
1215.33万 | 9.14% |
| 常州市**电器有限公司 |
1215.33万 | 9.14% |
| 镇江市**电气有限公司 |
1123.93万 | 8.45% |
| 镇江市**电气有限公司 |
1123.93万 | 8.45% |
| 重庆**商贸有限公司 |
959.30万 | 7.21% |
| 重庆**商贸有限公司 |
959.30万 | 7.21% |
| 重庆市**科技有限公司 |
699.05万 | 5.26% |
| 重庆市**科技有限公司 |
699.05万 | 5.26% |
| 重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540.24万 | 4.06% |
| 重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540.24万 | 4.0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苏州**电器有限公司 |
1000.85万 | 19.25% |
| 苏州**电器有限公司 |
1000.85万 | 19.25% |
| ***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
832.75万 | 16.02% |
| ***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
832.75万 | 16.02% |
| 江苏**电气有限公司 |
717.99万 | 13.81% |
| 江苏**电气有限公司 |
717.99万 | 13.81% |
| 江苏**电器有限公司 |
573.28万 | 11.03% |
| 江苏**电器有限公司 |
573.28万 | 11.03% |
| 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3.25万 | 4.29% |
| 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3.25万 | 4.29% |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用电安全与节能技术及相关电气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080.92万元、22,950.70万元、29,554.55万元和16,126.34万元。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质保期外的维修费和安装调试费,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和比例均较小。
1、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080.92万元、22,950.70万元、29,554.55万元和16,126.3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1.54%,收入规模增长较快。
公司两大业务板块电源电器及配电电器、综合节能产品及服务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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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用电安全与节能技术及相关电气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080.92万元、22,950.70万元、29,554.55万元和16,126.34万元。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质保期外的维修费和安装调试费,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和比例均较小。
1、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080.92万元、22,950.70万元、29,554.55万元和16,126.3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1.54%,收入规模增长较快。
公司两大业务板块电源电器及配电电器、综合节能产品及服务发展态势良好,销售收入均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其中智能家居收入金额较小,且报告期最近一期收入占比小于5%,故不作具体分析,其他主要产品分析如下:
(1)电源电器及配电电器
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电源电器及配电电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823.34万元、16,124.24万元、20,243.57万元和11,311.1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37%、70.26%、68.50%和70.14%,系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销售量及收入规模不断增长。
从行业背景来看,低压电器应用范围极为广泛,从工业制造到民用住宅,低压电器均存在很高的使用量,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全社会用电量与低压电器的发展密切相关。2020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7,270亿元,同比增长2.70%;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60%,完成了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城镇化水平提高、不同城市群的聚合和扩展为建筑地产行业带来了较大的投资空间;2018年-202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从68,449亿千瓦时上升至75,110亿千瓦时,年复合增长率约为4.75%,用电量稳步提升。受益于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低压电器的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
从公司自身来看,公司凭借产品质量、技术研发实力等综合竞争优势,陆续与融创、绿地、龙湖等在内的多家百强地产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为该等客户建筑地产项目的电源电器及配电电器合格供应商,订单规模、销售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2)电能质量优化设备
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电能质量优化设备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91.76万元、4,181.69万元、2,836.20万元和966.3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78%、18.22%、9.60%和5.99%。公司电能质量优化设备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低压用户谐波治理和无功补偿。2020年开始,公司在整体经营战略上,对综合节能产品及服务业务板块中的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能效管理系统等领域不断加大投入,电能质量优化设备产品销售规模及销售收入相应有所下降。
(3)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报告期内,公司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营业收入分别为1,736.28万元、1,388.06万元、3,069.18万元和1,533.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17%、6.05%、10.38%和9.51%,销售收入整体保持快速增长。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在国内起步相对较晚,2017年,公司自主研发制造的“城市轨道交通A-RPF-2500-1500型再生能量逆变回馈装置”被认定为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公司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该等设备已在厦门轨道交通2号线及3号线、成都地铁9号线、深圳地铁8号线、郑州地铁17号线等地铁项目使用,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4)能效管理系统
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能效管理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76.89万元、729.92万元、1,843.05万元和1,804.1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9%、3.18%、6.24%和11.19%,该类产品销售收入整体保持快速增长。一方面,依托于公司积累的客户资源,公司节能服务系统逐渐从南京市场走向全国,销售场景和销售市场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公司自身在节能领域不断实现创新突破,得到了市场认可。其中,公司参与的《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被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评为2019合同能源管理优秀示范项目。标杆项目的树立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行业口碑,使得公司在医疗、酒店、轨道交通等应用领域获单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的能效管理系统已经成功进入医疗中心、数据中心等领域。
2、按地区分析
(1)华东地区是公司主要业务区域,业务规模和增速保持较高水平
公司总部设立于江苏省南京市,位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华东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销售金额分别为8,420.51万元、10,365.06万元、12,106.85万元和5,686.69万元,占比分别为49.26%、45.01%、40.90%和35.25%,是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之一。华东区域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但销售收入占比持续下降主要因为公司在其他区域销售规模起点相对较低、业务增速相对更快导致,在结果上进一步优化了整体业务区域布局。一方面,自公司成立以来,各项业务均从华东地区起步拓展,经过多年的经营,已经与绿地、融创等在内的众多知名地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华东地区的经济建设始终保持着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依托于华东地区强大的区位经济优势,公司的业务规模发展拥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2)西南地区和华中地区是公司业务的重要开拓区域,业务收入增长较快
西南地区和华中地区是公司业务的重要开拓区域,目前形成了以重庆、成都、郑州为核心,同步辐射周边省份核心城市的格局。报告期内,公司在西南地区及华中地区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5,395.58万元、8,177.20万元、10,741.59万元和6,532.48万元,占比分别为31.56%、35.51%、36.29%和40.48%。该等重要区域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业务在国内的整体布局、也更加夯实了公司未来开拓发展的基础。
3、按销售模式分类
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经销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12,594.13万元、16,679.02万元、20,659.92万元和10,751.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73%、72.67%、69.90%和66.67%。根据行业惯例,公司电源电器及配电电器、部分电能质量优化设备主要通过经销模式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经销商结构比较稳定,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发行人的主要经销商均为法人实体,不只经销发行人的产品,不存在大量现金及第三方回款的情况。根据行业惯例,发行人将货物直接运至下游成套厂指定的地点,因此经销商不存在大量囤货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战略上不断加大直销模式的整体投入,公司直销占比逐步上升。
4、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1%、4.55%、4.29%和0.71%。公司第三方回款产生的主要原因为:
(1)轨道交通领域内的客户根据内部管理需要等因素指定同一集团内的公司代付项目款项;
(2)通过应收账款保理的合规方式收回项目款项,仅2019年存在且金额较小;
(3)其他第三方回款主要是公司存在少量客户系小微企业和自然人,该等少量客户基于采购金额较小、付款便利等因素,通过客户员工代付款等方式进行付款,导致公司形成第三方回款,但金额及占比极小。经保荐机构核查,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均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合理原因。客户通过第三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形。与第三方回款相关的交易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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