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7-03-29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湖南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4%股权

买方:长沙大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卖方: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合”)拟将公司持有湖南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靖农商银行”)2.94%的股权及不良资产权益一并以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沙大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0-05-19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保靖新中合电讯设备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2019年1月5日,公司与保靖新中合电讯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协议,约定公司2019年度可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额度内免息借款。公司2019年度拆入资金总额为3,505,9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保靖新中合电讯设备有限公司拆借资金余额为291,413.00元。拆入资金用于缓解流动资金需求,解决公司急需,有助于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20200519: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6-10-11 交易金额:18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贷款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公司原分别于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6日向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1000万元、800万元,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公司用自己的保国用(2015)第157号和保国用(2015)第1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晶圆生产线部分设备(详见《抵押设备清单》)以及保靖县商务局的保国用(2011)第035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贷款月利率为7.8‰。以上贷款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向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800万元,贷款期限三年,贷款月利率为7.8‰。公司用自己的保国用(2015)第157号和保国用(2015)第1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晶圆生产线部分设备(详见《抵押设备清单》)以及保靖县商务局的保国用(2011)第035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本公司与保靖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1800万元。 20161011: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23 原始质押股数:855.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21至 2020-11-23
出质人:陈波
质权人: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陈波质押8,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1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5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6月21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质押权人为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