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 交易金额:21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乐陵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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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山东龙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协商公司将持有的乐陵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200万股)全部转让给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0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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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12-27 | 交易金额:4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山东龙盛科达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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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山东龙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乐陵市浩纳仓储有限公司,乐陵市贵源商贸有限公司,山东鑫泽食品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山东龙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拟以4,500,000.00元的价格收购山东龙盛科达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盛科达”)股东乐陵市浩纳仓储有限公司、乐陵市贵源商贸有限公司、山东鑫泽食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龙盛科达9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龙盛科达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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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14 | 交易金额:8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刘利,山东同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同丰物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担保,接受劳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刘利,山东同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同丰物流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担保,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100万元。 2025051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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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16 | 交易金额:7001.6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刘利,山东同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同丰物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担保,接受劳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状况,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9500万元。 20240515:股东大会通过 20250416: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7001.63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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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21 | 原始质押股数:2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19至 2017-09-18 |
| 出质人:刘杰 | ||
| 质权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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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刘杰、贾秀波质押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9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抻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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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30 | 本次解押股数:2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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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9月19日,公司股东刘杰、贾秀波将其持有公司3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全部质押给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2017年6月29日,上述借款已经归还,公司股东刘杰、贾秀波其质押给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的3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7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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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21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19至 2017-09-18 |
| 出质人:贾秀波 | ||
| 质权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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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刘杰、贾秀波质押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9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抻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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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30 | 本次解押股数: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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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9月19日,公司股东刘杰、贾秀波将其持有公司3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全部质押给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2017年6月29日,上述借款已经归还,公司股东刘杰、贾秀波其质押给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的3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7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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