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提供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领域的存储控制器芯片、模块以及系统解决方案。

  • 产品类型:

    数据存储产品及服务

  • 产品名称:

    存储模组 、 存储控制器芯片及服务

  • 经营范围:

    服务:电子产品、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器、集成电路及应用产品、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集成电路及应用产品设计,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产品的设计、技术服务;生产:电子产品,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器,集成电路及应用产品,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产品;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器、集成电路及应用产品、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产品(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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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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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9195.1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4.87%
  • 安徽硕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硕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KINGSPEC ELECTRONICS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安徽硕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622.49万 15.65%
安徽硕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622.49万 15.65%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2325.75万 13.88%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2325.75万 13.88%
KINGSPEC ELECTRONICS
1593.87万 9.51%
KINGSPEC ELECTRONICS
1593.87万 9.51%
东莞市长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578.38万 9.42%
东莞市长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578.38万 9.42%
河南极速空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74.61万 6.41%
河南极速空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74.61万 6.41%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2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81.40%
  • 富威电子科技(毫州)有限公司
  • 富威电子科技(毫州)有限公司
  • BOSS TECHNOLOGY DEVE
  • BOSS TECHNOLOGY DEVE
  • 上海集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富威电子科技(毫州)有限公司
5307.55万 35.63%
富威电子科技(毫州)有限公司
5307.55万 35.63%
BOSS TECHNOLOGY DEVE
2564.47万 17.22%
BOSS TECHNOLOGY DEVE
2564.47万 17.22%
上海集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54.37万 10.44%
上海集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54.37万 10.44%
PHISON ELECTRONICS C
1481.23万 9.94%
PHISON ELECTRONICS C
1481.23万 9.94%
合肥兆芯电子有限公司
1217.27万 8.17%
合肥兆芯电子有限公司
1217.27万 8.17%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8532.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8.14%
  •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硕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硕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CHINA UNIMEM LIMITED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3362.06万 22.91%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3362.06万 22.91%
安徽硕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91.56万 12.21%
安徽硕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91.56万 12.21%
CHINA UNIMEM LIMITED
1317.85万 8.98%
CHINA UNIMEM LIMITED
1317.85万 8.98%
Boomtek Technology L
1103.98万 7.52%
Boomtek Technology L
1103.98万 7.52%
HONG KONG HUATOOP TE
956.94万 6.52%
HONG KONG HUATOOP TE
956.94万 6.52%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940.34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6.76%
  • 富威电子科技(亳州)有限公司
  • 富威电子科技(亳州)有限公司
  • 鞍山大普科技有限公司
  • 鞍山大普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兆芯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富威电子科技(亳州)有限公司
2167.95万 17.73%
富威电子科技(亳州)有限公司
2167.95万 17.73%
鞍山大普科技有限公司
1685.88万 13.79%
鞍山大普科技有限公司
1685.88万 13.79%
合肥兆芯电子有限公司
1317.16万 10.77%
合肥兆芯电子有限公司
1317.16万 10.77%
AITC INTERNATIONAL H
952.90万 7.79%
AITC INTERNATIONAL H
952.90万 7.79%
Hong Kong Fuyuanda T
816.45万 6.68%
Hong Kong Fuyuanda T
816.45万 6.68%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5896.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0.74%
  • 第一大客户
  • 第一大客户
  • 第二大客户
  • 第二大客户
  • 第三大客户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第一大客户
2246.39万 19.33%
第一大客户
2246.39万 19.33%
第二大客户
1035.96万 8.91%
第二大客户
1035.96万 8.91%
第三大客户
892.61万 7.68%
第三大客户
892.61万 7.68%
第四大客户
879.41万 7.57%
第四大客户
879.41万 7.57%
第五大客户
842.15万 7.25%
第五大客户
842.15万 7.25%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953.2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75.59%
  • 第一大供应商
  • 第一大供应商
  • 第二大供应商
  • 第二大供应商
  • 第三大供应商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第一大供应商
5125.72万 48.71%
第一大供应商
5125.72万 48.71%
第二大供应商
1323.07万 12.57%
第二大供应商
1323.07万 12.57%
第三大供应商
771.13万 7.33%
第三大供应商
771.13万 7.33%
第四大供应商
428.51万 4.07%
第四大供应商
428.51万 4.07%
第五大供应商
304.80万 2.90%
第五大供应商
304.80万 2.90%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5907.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2.56%
  • 第一大客户
  • 第一大客户
  • 第二大客户
  • 第二大客户
  • 第三大客户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第一大客户
2262.39万 27.79%
第一大客户
2262.39万 27.79%
第二大客户
1771.14万 21.76%
第二大客户
1771.14万 21.76%
第三大客户
1208.38万 14.84%
第三大客户
1208.38万 14.84%
第四大客户
341.11万 4.19%
第四大客户
341.11万 4.19%
第五大客户
324.19万 3.98%
第五大客户
324.19万 3.98%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157.3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91.78%
  • 第一大供应商
  • 第一大供应商
  • 第二大供应商
  • 第二大供应商
  • 第三大供应商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第一大供应商
2611.45万 38.93%
第一大供应商
2611.45万 38.93%
第二大供应商
1533.77万 22.86%
第二大供应商
1533.77万 22.86%
第三大供应商
1466.75万 21.86%
第三大供应商
1466.75万 21.86%
第四大供应商
330.00万 4.92%
第四大供应商
330.00万 4.92%
第五大供应商
215.38万 3.21%
第五大供应商
215.38万 3.21%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332.7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8.72%
  • SOLIGEN
  • SOLIGEN
  • JET STAR EXPRESS LIM
  • JET STAR EXPRESS LIM
  • 北京迅安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SOLIGEN
106.62万 18.82%
SOLIGEN
106.62万 18.82%
JET STAR EXPRESS LIM
78.20万 13.80%
JET STAR EXPRESS LIM
78.20万 13.80%
北京迅安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55.56万 9.81%
北京迅安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55.56万 9.81%
浙江诸暨奇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8.00万 8.47%
浙江诸暨奇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8.00万 8.47%
上海京美实业有限公司
44.32万 7.82%
上海京美实业有限公司
44.32万 7.82%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967.8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70.18%
  • 上海萨喜代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萨喜代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集月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 上海集月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 友尚香港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萨喜代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56.00万 25.81%
上海萨喜代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56.00万 25.81%
上海集月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264.90万 19.21%
上海集月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264.90万 19.21%
友尚香港有限公司
131.72万 9.55%
友尚香港有限公司
131.72万 9.55%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114.88万 8.33%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114.88万 8.33%
浙江美晶科技有限公司
100.38万 7.28%
浙江美晶科技有限公司
100.38万 7.28%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9,051.40万元、43,493.21万元、59,483.49万元和27,445.36万元,营业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存储模组、存储控制器芯片及服务和存储系统及应用的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93%、99.23%、93.25%和96.01%,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存储颗粒、其他非主营商品和受托包装加工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析
  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存储模组、存储控制器...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9,051.40万元、43,493.21万元、59,483.49万元和27,445.36万元,营业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存储模组、存储控制器芯片及服务和存储系统及应用的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93%、99.23%、93.25%和96.01%,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存储颗粒、其他非主营商品和受托包装加工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析
  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存储模组、存储控制器芯片及服务和存储系统及应用三大类。其中存储模组可以分为消费类固态硬盘、移动存储卡/盘和行业类固态硬盘,存储控制器芯片及服务可分为交付实物形态的芯片产品和交付无实物形态的技术服务。
  2019年至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869.12万元、43,157.95万元和55,466.51万元,收入呈增长趋势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数据量的爆发式增长拉动了存储产品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重视研发投入,紧跟技术发展趋势、贴近用户需求,市场地位及客户认可度逐年提高。
  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6,351.55万元,较上年度同期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反复、俄乌冲突等因素不利影响,全球半导体市场整体趋势出现下滑。
  (1)存储模组
  ①存储模组按形态和功能分类
  发行人存储模组根据形态外观和功能性能不同,可以分类为消费类产品(消费类固态硬盘、移动存储卡/盘)和行业类产品(行业类固态硬盘)。
  A、消费类固态硬盘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固态硬盘分别实现收入8,579.95万元、15,979.95万元、29,045.08万元和13,565.11万元。其中2019年至2021年,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2022年1-6月,消费类固态硬盘收入较上年度同期有所减少,主要为受疫情影响所致。
  报告期各期,消费类固态硬盘平均单价分别为729.05元/T、798.62元/T、693.83元/T和481.97元/T,2020年价格上升,2021年及2022年1-6月价格下降,与存储市场价格波动一致。
  B、移动存储卡/盘
  移动存储卡/盘包括移动移动固态硬盘、U盘、TF卡等。报告期内,公司移动存储卡/盘分别实现收入14,685.12万元、13,246.57万元、9,445.87万元和3,913.78万元,移动存储卡/盘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受移动终端存储容量提升、云存储市场崛起等因素的影响,移动存储市场竞争加剧所致。
  报告期各期,移动存储卡/盘平均单价分别为641.29元/T、824.79元/T、762.39元/T和497.50元/T,2020年价格上升,2021年及2022年1-6月价格下降,与存储市场价格波动一致。
  C、行业类固态硬盘
  报告期各期,行业类固态硬盘收入分别为1,084.18万元、3,793.64万元、5,798.75万元和1,199.08万元。其中2019年至2021年,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2022年1-6月,行业类固态硬盘收入较上年度同期有所减少,主要为受疫情影响所致。
  报告期各期,行业类固态硬盘平均单价分别为3,014.38元/T、2,182.84元/T、3,382.81元/T和3,904.71元/T。其中2020年单价下降主要原因为2020年销售的“S686商温UNC”行业类固态硬盘使用TLC工艺,单价较低;2021年及2022年1-6月,行业类固态硬盘单价上升,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定制化需求产品价格较高所致。
  ②存储模组按自营产品和分销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存储模组分别实现收入20,110.95万元、27,566.60万元、37,888.69万元和13,828.80万元,分销存储模组分别实现收入4,238.31万元、5,453.56万元、6,401.01万元和4,849.17万元。2019年至2021年,公司自营存储模组及分销存储模组收入均呈上升趋势;2022年1-6月,公司自营存储模组收入较上年度同期有所减少,主要为疫情影响。自营存储模组的单价分别为684.87元/T、889.74元/T、816.63元/T和507.74元/T,分销存储模组的单价分别为748.41元/T、799.06元/T、668.89元/T和533.85元/T,自营存储模组及分销存储模组的单价变动与存储市场价格变动一致。
  (2)存储控制器芯片及服务
  ①存储控制器芯片
  公司存储控制器芯片包括桥控制器芯片、移动存储主控制器芯片、固态存储主控制器芯片和阵列控制器芯片。报告期内,公司存储控制器芯片收入分别为2,387.34万元、2,211.79万元、3,417.55万元和1,533.06万元,存储控制器芯片收入整体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存储控制器芯片单价分别为3.37元/颗、2.47元/颗、2.93元/颗和4.41元/颗。2020年平均单价较2019年下降0.90元/颗,主要原因为公司桥控制器芯片产品型号较多,不同型号产品价格差异较大,各年度产品结构受客户需求影响存在一定差异。2021年及2022年1-6月,平均单价有所上升主要系单价较高的芯片收入占比上升所致。
  ②存储控制器芯片服务
  报告期内,存储控制器芯片服务的收入分别为998.90万元、640.49万元、43.50万元和661.51万元,存储控制器芯片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基于成熟的自研芯片产品架构进行个性化、定制化的改进和再开发的技术服务。
  (3)存储系统及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储系统及应用分别实现收入133.63万元、7,285.52万元、7,715.77万元和5,479.02万元。自2020年公司将初志科技纳入合并范围内后,存储系统及应用业务收入持续保持增长趋势。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析
  公司销售区域以中国大陆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于中国大陆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3,582.74万元、35,277.54万元、44,546.93万元和20,322.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62%、81.74%、80.31%和77.12%,占比均超过75.00%。
  公司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销售主要市场为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等。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286.39万元、7,880.41万元、10,919.57万元和6,029.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38%、18.26%、19.69%和22.88%,占比相对较低。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直接销售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接销售模式收入占比分别为84.61%、86.65%、86.95%和82.85%。公司直销客户主要分为品牌商、生产商和终端客户等,经销客户主要为子公司集月实业分销品牌商产品的下游经销商。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析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存储模组的销售,通常情况下,国庆节、双十一、圣诞节和春节期间电子产品消费需求相对旺盛,下半年形成相对销售旺季,因此,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占比相对于上半年要高,具有一定的季节性。2021年下半年收入占比降低,主要原因为2021年上半年半导体市场需求较为旺盛,导致下半年市场存储需求在高增长之后有所放缓所致。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59.40万元、31.91万元和381.6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14%、0.05%和1.39%,对财务数据的影响较小。
  第三方回款的原因主要为部分客户临时性资金周转等原因委托第三方进行付款,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特点。
  发行人形成了有效的第三方回款的内控管理,获取了客户出具的委托付款协议,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纠纷;第三方回款的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第三方回款真实,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