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0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吉林依华渔具股份有限公司3.8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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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安艳玉 | ||
| 交易概述: 2017年6月2日,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安艳玉购买1,360,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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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1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吉林依华渔具股份有限公司2.8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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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安艳玉 | ||
| 交易概述: 安艳玉于2017年5月15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公司的1,000,000股(即公司2.86%的股份)转让给达孜易通江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权益变动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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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1-24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安艳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公告涉及到的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公司提供借款;董事、股东安艳玉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2018012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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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1-24 | 交易金额:903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梅河口市爱味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天土黑人参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公司将名下两处房产(面积共2555.8平方米)租赁给梅河口市爱味食品有限公司用于生产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年租金为20万元。公司在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2、公司将名下一处房产(面积460平方米)租赁给吉林天土黑人参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生产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年租金为5万元。3、公司将名下一处房产(面积780平方米)租赁给吉林富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用于生产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年租金为10万元。4、公司关联方安艳玉和朴炳旭为公司2018年度的贷款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信用、抵押、质押等),预计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公司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2018012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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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22 | 原始质押股数:187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7至 -- |
| 出质人:安艳玉 | ||
| 质权人: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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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安艳玉质押18,740,000股,公司股东朴炳旭质押2,000,000股,质押股份合计20,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25%。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74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股东质押股份系为周长林、李炳吉、王国军、梅迎春、万志军、马金明、刘宇七人向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借款实际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贷款。质押期限为2018年1月17日起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质押登记注销后止。质押权人为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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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22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7至 -- |
| 出质人:朴炳旭 | ||
| 质权人: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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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安艳玉质押18,740,000股,公司股东朴炳旭质押2,000,000股,质押股份合计20,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25%。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74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股东质押股份系为周长林、李炳吉、王国军、梅迎春、万志军、马金明、刘宇七人向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借款实际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贷款。质押期限为2018年1月17日起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质押登记注销后止。质押权人为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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