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及电影的投资、拍摄、发行。
影视剧发行、影视剧制作及衍生业务
影视剧发行 、 影视剧制作及衍生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电影发行,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数字电影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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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124.94万 | 87.19% |
客户二 |
9.60万 | 6.70% |
上海萄普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4.56万 | 3.18% |
上海龙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98万 | 1.38% |
标域知识产权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1.76万 | 1.23%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35.87万 | 23.43% |
供应商二 |
26.74万 | 17.47% |
供应商三 |
19.68万 | 12.85% |
供应商四 |
12.09万 | 7.90% |
供应商五 |
8.49万 | 5.55%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202.10万 | 31.85% |
杭州伦萨科技有限公司 |
126.49万 | 19.94% |
海南链盒科技有限公司 |
111.62万 | 17.59% |
天赫(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
28.52万 | 4.49% |
北京智造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3.00万 | 3.6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66.37万 | 18.85% |
买得乐(天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49.78万 | 14.14% |
上海炎章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
37.68万 | 10.70% |
北京猫猫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2.26万 | 6.32% |
北京不烦兔文化有限公司 |
21.27万 | 6.04%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15.70万 | 3.89% |
上海龙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8.02万 | 1.98% |
拓太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63万 | 1.14% |
客户二 |
3.96万 | 0.98% |
客户三 |
1.99万 | 0.49%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80.69万 | 27.15% |
供应商二 |
58.89万 | 19.82% |
供应商三 |
34.88万 | 11.74% |
安俪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
24.68万 | 8.30% |
湖北数猎科技有限公司 |
20.37万 | 6.86%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东莞市永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207.55万 | 95.14% |
上海龙芡垫子商务有限公司 |
6.37万 | 2.92% |
上海拓太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3.68万 | 1.69% |
上海坤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700.00 | 0.26%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北京金荆藤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85.84万 | 94.60% |
胡立满 |
10.61万 | 5.40%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北京春秋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御景文化 |
9.14万 | 68.31% |
南昌广播电视台 |
4.23万 | 31.61%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上海画驰影业有限公司 |
25.94万 | 77.87% |
上海栀子花开文化传媒中心 |
4.23万 | 12.70% |
上海云飞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15万 | 6.46%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影视发行、制作、投资及衍生业务,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目前业务包括引进剧、电视剧的发行、投资、制作;剧本的开发、授权;电影的投资、制作和发行等,面向的客户主要是电视台、新媒体、广告客户和影视公司。 1、影视发行业务。 公司通过对市场关注点、演员阵容和海外收视率等方面的分析,引进国外优质影视项目,在项目引进后,再针对境外项目进行后期制作,如配音和剪辑等,最终形成可销售的产品。此外,公司发挥公司发行网络的优势,对国内优质电视剧进行系统评判后通过购买或者独家代理的方式,发行电视剧给电视台。依托于影视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影视发行、制作、投资及衍生业务,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目前业务包括引进剧、电视剧的发行、投资、制作;剧本的开发、授权;电影的投资、制作和发行等,面向的客户主要是电视台、新媒体、广告客户和影视公司。
1、影视发行业务。
公司通过对市场关注点、演员阵容和海外收视率等方面的分析,引进国外优质影视项目,在项目引进后,再针对境外项目进行后期制作,如配音和剪辑等,最终形成可销售的产品。此外,公司发挥公司发行网络的优势,对国内优质电视剧进行系统评判后通过购买或者独家代理的方式,发行电视剧给电视台。依托于影视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对市场上具有潜力的电视剧、电影,公司会与其他影视制作公司(合作方)签订其作品在某一区域(全国、省、地区)、某一时间段的独家销售权。通过作品授权给地区的电视台销售获取利润。公司先后发行了80多部影视作品,合作电视台100余家。2、影视制作及衍生业务。
影视制作项目具有制作周期长,投入资金高的特点,在拍摄模式上有独家拍摄和联合拍摄等,公司为降低项目风险和抵抗市场不利影响,公司现阶段采取联合拍摄的方式进行。除传统影视剧外,公司也布局了微短剧领域,微短剧短小精悍的特点,更适合手机端用户的观看习惯,用户多为男性观众为主。
在衍生业务方面,公司将获得版权方授权的影视剧、小说、画作艺术品、传统非遗文化等进行数字化设计制作,形成可销售的数字文创产品。公司作为服务商将作品数字化,在保护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将相关版权授权给到不同的网络平台,实现数字文创产品发行、销售,每一个数字文创产品会有其唯一的编码。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政策风险
影视剧行业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特殊行业,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国家对电视剧制作、进口、发行等环节实行许可制度,并禁止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或变相转让电视剧各类许可证。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经营管理规定》等规定:“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制作电视剧必须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电视剧制作单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进口电视剧,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指定的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国家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和监管政策,一方面给新进入影视行业的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设立了较高的政策壁垒,保护了公司的现有业务和行业地位;另一方面,随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将使公司目前在影视行业的竞争优势面临新的挑战。公司必须把握好政策导向,适时推出符合政策要求的电视剧作品,避免监管政策给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带来的风险。因此,公司在未来存在因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政策导向变化而发生电视剧制作成本无法收回或受到监管处罚的风险。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新媒体冲击风险
目前我国经济面临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广电总局出台“限播令”、“限娱令”及“一剧两星”政策以来,提升了电视剧在电视台黄金时段的重要性,加剧了电视台对优质电视剧资源的依赖;同时,也间接提高了电视台购买电视剧的成本,故电视台对所购电视剧的题材、质量要求相应增加,对影视行业制作、投资剧本质量要求增加,对影视行业投资及发行带来新的风险;近几年,网络新媒体对传统影视行业冲击较大,影视行业面临发行渠道转型的风险。
知识产权侵权和盗版风险
影视剧行业的知识产权种类较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系列的工作。数字刻录技术以及网络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使电视剧的盗版价格低廉,获取方便。因此,侵权和盗版现象屡有发生。著作权的侵犯更为隐蔽,对原作者产生的损失难以估算,一旦产生纠纷亦更难处理,给影视剧的制作发行单位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我国影视行业持续发展动力不足、原创缺乏等一系列问题。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很难在短期见效,各种侵权行为导致行业的恶性竞争,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将面临盗版侵害的风险。
适销性风险
影视剧作为一种大众文化消费,与日常的物质消费不同,没有一般物质产品的有形判断标准,对作品的好坏判断主要基于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独立判断,而且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判断标准会随社会文化环境变化而变化,具备很强的一次性特征。这种变化和特征不仅要求影视产品必须吻合广大消费者的主观喜好,而且在吻合的基础上必须不断创新,以引领文化潮流,吸引广大消费者。影视剧的创作者对消费大众的主观喜好和判断标准的认知也是一种主观判断,只有创作者取得与多数消费者一致的主观判断,影视剧才能获得广大消费者喜爱,才能取得良好的票房或收视率,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相反,受到题材选择不当、推出时机不佳等因素影响时,影视剧产品的票房或收视率可能会受到巨大的打击,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
联合投资制作的风险
联合投资制作已成为影视投资制作的主要形式之一,具有集合社会资金,整合创作、市场资源以及分散投资风险的优点。在联合摄制中,通常约定投资额较大的一方作为执行制片方,全权负责一切具体制作、拍摄及监督事宜,其他各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具有对影视摄制过程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等。合作对方作为执行制片方的联合摄制时,摄制的具体工作均由执行制片方完成,具体执行工作的好坏对影视作品的出品以及发行成败具有重大的影响。如果执行制片方的具体摄制工作不能达到联合投资制作各方的共同预期要求,导致影视作品发行失败,则损失由各方共同承担,因而公司存在着联合投资制作的控制风险。此外,影视项目在制作过程中可能主创人员、投资额、盈利预期等会发生变化。联合投资制作时,影视项目若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需要合作各方重新协商共同决策,从而导致投资额、投资比例、合作方式等发生变化,以使双方能继续双赢合作,也可能发生协商不一致终止合作的情形。因此,联合投资制作项目存在的不确定性仍可能给公司带来风险。
制作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剧本费用、演职人员劳务报酬、场景、道具、租赁费用等电视剧相关制作费用不断提价,而且许多影视公司为了制作精品大片提升作品质量,赢得高收视率,加大投入并延长制作周期,使得影视公司制作成本不断上升。另一方面,由于电视剧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电视台具备较强的话语权,除少数精品大片电视剧能获得理想的发行价格外,多数普通电视剧的购片价格滞涨、甚至下跌。加之盗版的存在,电视剧的音像销售收入也难取得大的突破,影视制作公司向下转移电视剧制作成本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公司存在着制作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
公司资产规模与利润水平较低的风险
2023年末、2022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净资产分别为-161.52万元、51.02万元及77.63万元;2023年度、2022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12.54万元、-26.61万元及-119.89万元。公司净资产规模与利润水平较低,存在抵御外部变化能力较低的风险。
持续经营不确定性风险
受整体宏观环境及行业政策影响,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432,981.63元,6,345,017.12元、4,041,797.46元,净利润分别为-2,125,374.77元、-266,083.74元、-1,198,889.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亏损达20,449,926.86元,公司投资、发行的影视剧进展未达预期,拓展的其他业务仅能保持公司的现金流好转,公司的子公司业务也暂未形成规模,以上事项导致我司存在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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