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影视产品的策划、投资、制作、发行和运营。

  • 产品类型:

    电视剧发行、策划服务、剧本改编、版权转让、运营制作

  • 产品名称:

    电视剧发行 、 策划服务 、 剧本改编 、 版权转让 、 运营制作

  • 经营范围:

    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劳务派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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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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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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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大客户:共销售了117.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天津聚象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工会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
  • 北京正是世纪国际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天津聚象科技有限公司
95.89万 81.54%
中国铁路工会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
11.80万 10.04%
北京正是世纪国际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9.91万 8.42%
前3大客户:共销售了1465.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北京攀高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首农消费扶贫双创中心有限公司
  • 北京月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攀高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386.79万 94.62%
北京首农消费扶贫双创中心有限公司
65.67万 4.48%
北京月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13.21万 0.90%
前1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352.44万元,占总采购额的100.00%
  • 巨浪影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巨浪影业有限公司
3352.44万 100.00%
前3大客户:共销售了1452.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北京攀高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首农消费扶贫双创中心有限公司
  • 北京月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攀高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386.79万 95.48%
北京首农消费扶贫双创中心有限公司
43.03万 2.96%
北京月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22.64万 1.56%
前3大客户:共销售了8558.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巨浪影业有限公司
  • 永康亚视影视有限公司
  • 北京攀高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巨浪影业有限公司
3841.75万 44.88%
永康亚视影视有限公司
2830.19万 33.07%
北京攀高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886.79万 22.05%
前2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406.25万元,占总采购额的100.00%
  • 北京一统传奇影业有限公司
  • 永康亚视影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一统传奇影业有限公司
4220.00万 50.20%
永康亚视影业有限公司
4186.25万 49.80%
前1大客户:共销售了632.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巨浪影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巨浪影业有限公司
632.08万 100.00%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经营情况回顾  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属于“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属于“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的子类“8630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摄制电影许可证等许可资质,主营业务为影视产品的策划、投资、制作、发行和运营,目前业务链涵盖电视剧投资、制作和发行;电影投资、制作和发行;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相对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业务布局,并且各业务环节紧密结合,初步形成了整合和协同效应,目前公... 查看全部▼

  一、经营情况回顾
  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属于“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属于“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的子类“8630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摄制电影许可证等许可资质,主营业务为影视产品的策划、投资、制作、发行和运营,目前业务链涵盖电视剧投资、制作和发行;电影投资、制作和发行;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相对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业务布局,并且各业务环节紧密结合,初步形成了整合和协同效应,目前公司以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为主。
  公司业务的关键资源要素为公司团队及合作伙伴优秀的创作能力、充足的业务资源、丰富的制作经验、敏锐的商业嗅觉、深厚的行业积淀等。
  1.电视剧的销售分为预售和发行两种。电视剧预售是指在电视剧摄制阶段就通过协议的方式将未来电视剧的著作权(主要是电视播放权)提前销售给客户,通过这种预售的方式可以提前回收投资成本或锁定收益,降低投资风险。电视剧发行一般分为首次发行和二次发行。首次发行一般是指电视剧制作公司取得发行许可证后24个月内基本达到预定发行目的的发行。二次发行是指首次发行期满后的再发行。电视剧业务通过采购剧本、后期制作、联合电视台等投资方投资拍摄电视剧,拍摄完成后,与电视台签订播放许可,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出售版权给新媒体、音像制作商的形式获取版权转让收入和现金流,主要客户类型包括电视台、新媒体公司及音像出版社等,最终消费群体为电视观众、视频观众和音像制品购买者等;
  2.电影业务获取收入和现金流有几个途径:通过投资发行影片获得票房收入固定或比例分成;电影制作中的广告植入,电影作品版权转让等。电影以“院线+电影院”作为主要销售渠道,通过放映期内取得的票房收入的分成作为主要销售收入,小部分收入来源于影片放映后的音像版权收入。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规定纳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遵循以健康、人本、进取的核心价值观,用高质的影视作品,努力履行着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切实支持绿色创作和环境保护,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较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与独立经营所需的各种资源,所属行业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不畅,核心团队流失,发展战略定位不清晰,战略转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报告期内爆发新冠疫情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短期运营困难,中长期持续经营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我国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超过一万家,部分实力雄厚的影视制作公司可以制作大投入、高质量的影视作品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收入。相反,部分小规模的影视公司很难产出一部高质量的作品。在此情况下,各机构为了抢占行业资源,竞争会不断加剧,也会扩大企业间的实力差距。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电视剧作品销售良好,也有较为稳定的销售客户,但仍然面临着国内外影视制作机构的激烈竞争。
  应对措施:影视行业也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近年来在影视金融方面一直在不断地尝试,寻求影视与金融的结合点,公司与中融信托联合发起的影视信托以及与光线传媒联合发起的影视基金在业内均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公司对外投资了北京嘉时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占比10%,今后公司仍将积极探索影视金融的新模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领一席之地,形成龙腾影视特有的影视金融模式。
  2、影视剧适销性的风险
  影视剧不同于实体产品,对作品的优劣的判断主要取决于消费者的主观意识和判断,这种主观意识和判断会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影视作品若想取得成功让消费者接受,不仅要符合普世的评判标准,还得与时俱进紧跟潮流。影视作品的创作者对消费者的主观喜好的判断也是一种主观判断,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的影视剧作品的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未知性,存在适销性风险。应对措施:首先,公司在项目选题上会紧贴时事,选取大众关心热点进行深度创作;其次,公司在男女主创阵容的遴选上会结合剧本的人物特性以及演员的档期,尽量选择当红的人气偶像担纲主演;再次,公司会将影视剧的发行工作进行前置,在剧本创作阶段就积极与电视台、网络平台沟通,在主创人员的配置上也会听取参考播出平台的意见,至少与一家播出平台达成购片意向后方正式启动项目。
  3、盗版侵权的风险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影视盗版产品相比VCD/DVD时代更加容易获得,且成本更低,因此盗版侵权的现象愈发严重,降低了电影的票房收入以及电视剧的收视率,给影视作品的制作和发行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虽然我国政府一直在致力于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市场秩序仍有很长的道路,公司在短期内仍然面临盗版侵权的风险。
  应对措施:当前国内影视剧的知识产权体系逐渐开始完善,公司的影视剧网络版权基本上都会售予爱奇艺、乐视、优酷等一线平台,这些平台对于盗版网络视频的打击力度相当之大,而且公司也通过网络版权的出售将成本回收;在观影习惯方面,越来越多的观众选择走进电影院而不是观看VCD/DVD,通过免费的网络追剧无论是从经济性和观赏性上都远胜购买盗版VCD/DVD;而且,从目前的市场来看,由于国家的打假以及相关保密技术的升级,盗版市场正在不断萎缩,电影公映期间以及电视剧首轮期间的盗版几乎绝迹了,而在电影公映或是电视剧首轮发行后,影视剧的绝大部分收入和成本已经确认,在这之时期后的盗版对公司的收入影响已经微乎其微了,网络上已经有了免费的正版的影视剧上线,盗版几乎不存在生存空间,公司今后将在版权保护和打击盗版方面继续加强投入,大力维护公司各项知识产权。
  4、政策监管的风险
  影视行业能够传递意识形态,因此国家对其监管较为严格。对公司而言:一方面,如果国家严格的行业准入和监管政策将来进一步放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外资企业及进口电视剧对国内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冲击亦有可能加大;另一方面,国家从资格准入到内容审查,对电视剧行业的监管贯穿于行业的整个业务流程之中,如果在影视制作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将受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没收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及市场禁入。对公司影视作品而言:一是存在剧本未获备案的风险,公司筹拍阶段面临的损失主要是前期筹备费用,若剧本未获备案,对公司的不利影响较小;二是公司已经摄制完成的作品,存在内容审查未获通过继而被报废处理的可能,公司的损失是该作品的全部制作成本;三是禁止发行或放(播)映的可能,即公司影视作品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被禁止发行或放(播)映,作品将存在报废处理的可能,同时公司还可能遭受行政处罚,公司除承担全部制作成本的损失外,还可能面临因行政处罚带来的损失。
  应对措施:符合国家政策监管要求,是公司经营的首要原则。对于国家要求的各类进入资质,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保证获取;对于内容的审查方面,也逐渐摸索出公司的自有心得,在立项、拍摄和后期剪辑环节都确保符合国家的内容审查;针对较为难以预知的艺人不良行为的禁播风险,公司将从源
  头抓起,在考察艺人的日常德行之外,更是要与艺人签署制约性的合同,有效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
  5、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2020年起国内外爆发新冠病毒疫情,因公司人员集中现场拍摄会导致疫病传染,故全部暂停拍摄,根据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情况以及政府部门要求规定基本已逐步解除管制恢复拍摄,本次疫情对公司已筹备项目推进拍摄造成了影响,且传统影视传播渠道在此次新冠疫情中遭受到冲击,电影院无法正常运作,电视台也因一般企业经营下滑影响到广告收入,从而影响本公司电视剧版权经营相关业务。本次新冠疫情仅对公司短期内形成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冠疫情相关防疫隔离、远程办公政策,采取扫码、登记行程等防疫措施,在确保员工健康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因报告期暂无新筹拍项目,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小。
  6、资产负债率过高风险
  由于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影视业务营业收入持续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率由上年同期的85.37%上升到本期的91.70%,面临较大偿债风险。2022年9月初短期借款即将到期,面临较大资金压力。应对措施:公司计划尽快降低资产负债率,进行债务重组,债权转为股权;整合优质资源,引进新的投资人,盘活存量资产,转化不良资产,规避目前公司出现的各种风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