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制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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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011

近期重要事件

2025-12-10 发布公告:
2025-12-1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5-11-25 发布公告:
2025-08-25 发布公告:
2025-08-2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43元,净利润2550.5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65%
2025-08-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6-11 实施分红: 详情>> 10派1.67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06-11,除权除息日为2025-06-12,派息日为2025-06-12
2025-06-04 发布公告: 《麦迪制冷: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08 发布公告:
2025-05-08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性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审议《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1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82元,净利润4906.75万元,同比去年增长9.87%
2025-04-1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18 参控公司: 参控杭州斯柯兰进出口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浙江富航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科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12-24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07-21 处罚金额:31.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6月9日责令你单位改正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综合考量裁量起点、项目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验收情况、建设项目地点、排放污染物种类、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环境违法次数及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不良影响及整改措施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经案件集体审查我厅(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公告日期:2017-12-19 处罚金额:7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处理人: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高管邱建明,滕立建,严春桃,吴丹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被告单位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决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邱建明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滕立建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严春桃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罚金三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五、被告人吴丹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罚金二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六、被告单位扣押在案的制冷剂及变卖款,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负责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