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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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0-10-14 立案调查: 2020-10-14被立案调查,原因为其他事项 详细内容▼
副董事长林珊被南宁海关缉私局以“涉嫌走私毒品罪”立案调查。
2020-08-20 监管问询: 2020-08-20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0-06-24 监管问询: 2020-06-24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9-12-09 监管问询: 2019-12-09收到半年报问询函
2018-01-29 立案调查: 2018-01-29被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详细内容▼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7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11至2018-07-11
担 保 方:广西越洋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7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11至2018-07-11
担 保 方:林明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7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11至2018-07-11
担 保 方:广西越洋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7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11至2018-07-11
担 保 方:林明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7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11至2018-07-11
担 保 方:广西越洋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7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11至2018-07-11
担 保 方:林明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8-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91号)第四十五条公告编号:2022-024的规定,决定:给予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2-07-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林明,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黄诗衍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则》第六十五、第六十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林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根据《信息披露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黄诗衍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1-04-0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越洋科技挂牌前存在股份代持未在申报文件中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第2.1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第四条第(一)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给予越洋科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0-10-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明,公司副董事长林珊,公司董事、时任董事会秘书廖雪琼,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云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邓小丽,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西越洋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越洋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年2月8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13)3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17)664号)第四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号)第三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控股股东越洋集团对越洋科技的上述资金占用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4.1.4条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越洋科技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林珊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越洋科技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的规定。公司董事、时任董事会秘书廖雪琼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越洋科技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17)664号)第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云彬,董事、财务总监邓小丽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越洋科技的上述资金占用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6.3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越洋科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越洋集团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林明、林珊、廖雪琼、曾云彬、邓小丽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0-05-21 处罚金额:69.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林明,副董事长林珊,董事廖雪琼,董事、总经理曾云彬,董事、财务总监邓小丽,董事、董事会秘书黄诗衍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拟决定:1.对越洋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2.对林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3.对林珊、廖雪琼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4.对曾云彬、邓小丽、黄诗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9-11-25 处罚金额:0.5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防城港市港口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决定对公司作出处伍仟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18-01-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
处理人: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部令第30号)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责令公司磷酸车间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