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电影、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及相关衍生业务。

  • 产品类型:

    电视剧、电影、制作费

  • 产品名称:

    电视剧 、 电影 、 制作费

  • 经营范围:

    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投资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企业策划;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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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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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40.3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霍尔果斯永洲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捷成华视网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亿和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文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霍尔果斯永洲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88.68万 55.45%
霍尔果斯捷成华视网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4.34万 27.72%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34.01万 9.99%
浙江亿和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19.80万 5.82%
北京东方文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47万 1.0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3.1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1.62%
  • 北京浆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亿和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湖州银浪文化艺术工作室
  • 春秋世恒(平潭)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浆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63.07万 37.67%
浙江亿和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14.50万 8.66%
湖州银浪文化艺术工作室
10.00万 5.97%
春秋世恒(平潭)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8.00万 4.78%
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7.60万 4.54%
前4大客户:共销售了384.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泰海影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文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四川星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安家达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泰海影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157.86万 41.10%
北京东方文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9.65万 31.15%
四川星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7.13万 25.29%
安家达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9.43万 2.4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23.0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85.94%
  • 春秋世恒(平潭)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浙江亿和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湖州银浪文化艺术工作室
  • 花儿绽放(天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宁波北仑老孙文化创意工作室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春秋世恒(平潭)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81.02万 31.22%
浙江亿和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60.00万 23.12%
湖州银浪文化艺术工作室
50.00万 19.27%
花儿绽放(天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00万 7.71%
宁波北仑老孙文化创意工作室
12.00万 4.6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19.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6.63%
  • 贺州红珊瑚传媒有限公司
  • 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卓然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贺州红珊瑚传媒有限公司
171.03万 18.21%
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162.44万 17.29%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161.13万 17.15%
武汉卓然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113.21万 12.05%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112.03万 11.9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881.2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1.38%
  • 春秋世恒(平潭)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浙江亿和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湖州银浪文化艺术工作室
  • 鼎盛佳和(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中视百年(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春秋世恒(平潭)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992.68万 27.11%
浙江亿和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681.00万 18.60%
湖州银浪文化艺术工作室
100.00万 2.73%
鼎盛佳和(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7.60万 1.57%
中视百年(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0.00万 1.3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848.2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8.65%
  • 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贺州红珊瑚传媒有限公司
  • 中民联合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376.42万 31.71%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1020.88万 23.52%
贺州红珊瑚传媒有限公司
682.12万 15.71%
中民联合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566.04万 13.04%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202.78万 4.6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569.4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9.71%
  • 浙江燊煌影视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嘉焰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临沂祥园木业有限公司
  •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春秋世恒(平潭)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浙江燊煌影视服务有限公司
2220.00万 23.80%
新疆嘉焰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593.00万 17.08%
临沂祥园木业有限公司
903.46万 9.69%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532.94万 5.71%
春秋世恒(平潭)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320.00万 3.43%
前3大客户:共销售了1.3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8.21%
  • 贺州红珊瑚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 中民联合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贺州红珊瑚传媒有限公司
1.23亿 89.44%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825.47万 6.02%
中民联合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377.36万 2.7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377.0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6.39%
  • 北京佟悦名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新疆嘉焰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亮视影业有限公司
  • 东阳市横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佟悦名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500.00万 31.50%
新疆嘉焰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955.40万 17.60%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1140.00万 10.26%
上海亮视影业有限公司
466.00万 4.19%
东阳市横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315.61万 2.84%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电影业务通过采购剧本、联合拍摄、联合电视台等投资方投资拍摄影视剧,拍摄完成,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公司与其他联合发行方与院线公司签订电影放映合作协议,由各院线公司对旗下管理的影院就作品放映做出统一安排并集中在一段时间内放映电影,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出售版权给新媒体、音像制作商的等形式获取版权转让收入和现金流。公司电视剧业务通过采购剧本、独家拍摄或者联合拍摄,联合电视台等投资方投资拍摄电视剧,拍摄完成后,与电视台签订播放许可,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出售版权给新媒体、音像制作商等形式获取版权转让收入和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电影业务通过采购剧本、联合拍摄、联合电视台等投资方投资拍摄影视剧,拍摄完成,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公司与其他联合发行方与院线公司签订电影放映合作协议,由各院线公司对旗下管理的影院就作品放映做出统一安排并集中在一段时间内放映电影,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出售版权给新媒体、音像制作商的等形式获取版权转让收入和现金流。公司电视剧业务通过采购剧本、独家拍摄或者联合拍摄,联合电视台等投资方投资拍摄电视剧,拍摄完成后,与电视台签订播放许可,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出售版权给新媒体、音像制作商等形式获取版权转让收入和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监管审查风险
  影视剧行业作为文化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同时也具备政治属性与经济属性,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政府对于影视剧行业的监管更为严密,监管措施较多。对于电影产业来说,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我国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对于已经拍摄完成,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将作报废处理;如果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被禁止发行或播(放)映,该作品将作报废处理,同时公司还可能将遭受行政处罚。对于电视剧产业来说,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电视剧管理规定》,我国对电视剧的制作、发行等环节均实行备案许可制度,作品的题材立项、拍摄内容等方面都要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查,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视剧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执行内部审查程序,遵守国家在题材立项、内容审查等方面法律法规,合理把握影视剧作品发行时机,均取得了规定的相关证件。但并不能保证公司在未来制作的影视剧都能通过内容审查、实现发行,因此,客观上存在公司投拍作品不能通过监管审查的风险。
  市场竞争风险
  在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地方政策的支持下,影视剧行业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扩张阶段,不少企业均着手进入这一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市场,而原有行业企业也在积极拓展市场,以便巩固自身竞争优势,争夺市场份额。整体行业的竞争正在加剧。同时,影视剧属于文化产品,观众对于文化产品的消费是一种文化体验,很大程度上具有一次性特征,客观上需要影视剧企业不断在内容创作、发行新的影视作品和制作上进行创新。对于影视企业来说,始终处在新产品的生产、制作与销售之中,是否为市场和广大观众所需要及喜爱,是否能够畅销并取得良好票房或收视率、能否取得丰厚投资回报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努力创新,秉承精品创作方针,不断增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获得市场和广大观众所需要及喜爱。
  收入来源集中导致的成长性风险
  一般而言,影视剧制作机构各年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当年发行的影视剧产品,而影视剧制作机构单一年度的出品发行规模相对有限,导致其年度收入来源相对集中,单个作品的收入对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会产出较大的影响。虽然公司以市场价值为根基的经营理念及全流程市场导向的运作模式有利于降低风险、增强产品适销性,但是由于受到资金规模的限制,产量无法迅速提高,妨碍了公司影视剧业务收入的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收入来源集中导致的成长性风险。公司将通过增加自身资本或取得外部融资等手段,扩大资金规模,通过联合制作方式增加影视剧产品出品数量,以分散风险。
  人才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所在的行业为影视剧制作行业,影视剧的投资制作是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方面优秀的专业人才进行操作和实施,人才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已经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影视剧制作人才,对公司的服务质量、内容创新、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也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行业内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同行业影视剧公司对于人才的需求逐年递增,公司存在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公司将持续注重员工专业素质的培训,不断提高公司员工业务水平。注重公司文化建设,提高公司凝聚力,使员工更加有归属感,以防范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成本结转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带来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由于影视行业的成本结转往往存在跨周期情形,公司影视剧业务的成本结转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在该办法下,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准确程度依赖于对影视剧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公司存在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判断失误、非人为的偶发性因素等原因,导致预测收入与实际收入差异较大,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预测并调整销售成本率,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开展内部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建立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机制,准确把握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变化,降低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收入年度间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参与电影、电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但是影视剧的拍摄或者宣传发行需要大额资金的投入,受制于自有资金的限制,公司影视剧作品产量一直无法迅速提高,妨碍了公司业务收入的稳步提升。如果投资的影视剧因拍摄进度、发行许可证获取等原因不能在该年度确认主要收入,则可能引起公司影视剧业务收入增长的波动。公司面临营业收入在年度间波动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增加自身资本或取得外部融资等手段,扩大资金规模,通过联合制作方式增加影视剧产品出品数量,降低营业收入在年度间波动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