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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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0-04-30 参控公司:
2019-12-20 股权转让: 泉州中胜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5.01%股权给李慧,孟金刚,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截至2019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泉州中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72,3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0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烟台麟右商贸有限公司持有1,072,000,占公司总股份的14.99%。2019年12月20日股东泉州中胜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盘后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58,000股(其中股东李慧受让258,000股,孟金刚受让100,000股),拥有权益比例从15.00%变为9.99%,公司第一大股东由泉州中胜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烟台麟右商贸有限公司。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麟右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7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99%,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由于烟台麟右商贸有限公司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涉及收购,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9-08-29 监管问询: 2019-08-29收到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3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6-20至2020-06-19
担 保 方:吕春哲,张华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清之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9-12-0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黄栋梁,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冯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拟决定:1、给予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2、给予山东力凯时任董事长黄栋梁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3、给予山东力凯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冯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