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以“互联网+”为基础,主要为客户提供数字整合营销服务及企业电商服务

  • 产品类型:

    数字营销服务、电商营销服务、移动营销服务

  • 产品名称:

    互动整合营销 、 粉丝营销 、 微博营销 、 直播营销 、 互联网公关传播 、 电商广告营销 、 电子商务数据挖掘 、 基于移动端的大数据挖掘/用户管理/聚合服务

  •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库开发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制作与发行、电视剧制作(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互动);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游戏软件开发;动漫设计;利用互联网及实体店批发、零售珠宝首饰、玉器饰品、工艺美术品、卫生用品、日常百货、床上用品、服装饰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卫生洁具、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化妆品、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食品销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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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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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1.3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3.45%
  •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3424.24万 8.39%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3424.24万 8.39%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3360.07万 8.24%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3360.07万 8.24%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473.99万 6.06%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473.99万 6.06%
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2461.65万 6.03%
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2461.65万 6.03%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1929.21万 4.73%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1929.21万 4.73%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2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3.82%
  •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74亿 49.31%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74亿 49.31%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633.45万 4.63%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633.45万 4.63%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1431.76万 4.06%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1431.76万 4.06%
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134.58万 3.22%
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134.58万 3.22%
上海威怡广告有限公司
918.54万 2.60%
上海威怡广告有限公司
918.54万 2.60%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1.1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0.11%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3836.47万 9.88%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3836.47万 9.88%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223.13万 5.72%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223.13万 5.72%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1964.00万 5.06%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1964.00万 5.06%
上海互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940.37万 5.00%
上海互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940.37万 5.00%
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1727.23万 4.45%
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1727.23万 4.45%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8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7.81%
  •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4亿 33.29%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4亿 33.29%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150.85万 6.87%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150.85万 6.87%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2104.16万 6.72%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2104.16万 6.72%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758.65万 5.61%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758.65万 5.61%
江西云每智观科技有限公司
1666.41万 5.32%
江西云每智观科技有限公司
1666.41万 5.32%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8726.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0.00%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2852.87万 9.81%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2852.87万 9.81%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1979.12万 6.80%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1979.12万 6.80%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1709.20万 5.88%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1709.20万 5.88%
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100.40万 3.78%
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100.40万 3.78%
合肥海尔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1085.15万 3.73%
合肥海尔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1085.15万 3.73%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4.03%
  • 江西云每智观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云每智观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江西星元宝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江西云每智观科技有限公司
4361.51万 26.47%
江西云每智观科技有限公司
4361.51万 26.47%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757.95万 16.74%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757.95万 16.74%
江西星元宝科技有限公司
2512.24万 15.25%
江西星元宝科技有限公司
2512.24万 15.25%
湖南顺风传媒有限公司
500.00万 3.04%
湖南顺风传媒有限公司
500.00万 3.04%
北京蓝坤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17.24万 2.53%
北京蓝坤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17.24万 2.53%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4719.7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3.29%
  •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1502.56万 13.78%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1502.56万 13.78%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973.91万 8.93%
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973.91万 8.93%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950.86万 8.72%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950.86万 8.72%
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704.15万 6.46%
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704.15万 6.4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8.22万 5.3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8.22万 5.39%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1.0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5.65%
  • 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魅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魅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联想移动通信(武汉)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061.66万 26.59%
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061.66万 26.59%
魅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851.70万 9.73%
魅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851.70万 9.73%
联想移动通信(武汉)进出口有限公司
1655.69万 8.70%
联想移动通信(武汉)进出口有限公司
1655.69万 8.70%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1205.28万 6.33%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1205.28万 6.33%
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818.87万 4.30%
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818.87万 4.30%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285.55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4.59%
  • 天津达恒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达恒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达豪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达豪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满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天津达恒科技有限公司
3564.33万 36.63%
天津达恒科技有限公司
3564.33万 36.63%
天津达豪科技有限公司
2215.65万 22.77%
天津达豪科技有限公司
2215.65万 22.77%
北京满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88.64万 1.94%
北京满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88.64万 1.94%
重庆岩穹凯科技有限公司
159.21万 1.94%
重庆岩穹凯科技有限公司
159.21万 1.94%
上饶市今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57.72万 1.62%
上饶市今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57.72万 1.62%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商业模式
  公司以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实现营销创新。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线上和线下资源,为大中型品牌企业(广告主)提供品效合一的创新型全域整合营销服务,帮客户实现大声量+大销量+大用户量。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依靠持续迭代的网络技术和大数据能力创新,通过数字营销、电商营销几个业务相互关联和促进,形成互联网营销+分销的完整闭环(行业内称之为“灵狐铁三角”模式)。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形式具体包含: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以社会化媒体&大IP为主的互动整合营销、粉丝营销、微博营销、直播营销、互联网公关传播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系统,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为主的电商广告营销、电子商务数据挖掘、电商内... 查看全部▼

  一、商业模式
  公司以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实现营销创新。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线上和线下资源,为大中型品牌企业(广告主)提供品效合一的创新型全域整合营销服务,帮客户实现大声量+大销量+大用户量。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依靠持续迭代的网络技术和大数据能力创新,通过数字营销、电商营销几个业务相互关联和促进,形成互联网营销+分销的完整闭环(行业内称之为“灵狐铁三角”模式)。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形式具体包含: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以社会化媒体&大IP为主的互动整合营销、粉丝营销、微博营销、直播营销、互联网公关传播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系统,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为主的电商广告营销、电子商务数据挖掘、电商内容营销等电商营销服务;基于大数据挖掘的用户管理与聚合服务等。总之,通过技术手段全流程深入把握消费者体验(口碑+购买),开展全域电商营销和全域数字营销,实现“帮客户”的营销服务价值。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直接销售和渠道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根据具体业务的不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和销售交易分成等方式获得盈利。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目前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如下:
  1)互动类:(BBS、SNS、微博红人、微信红人、直播红人等);
  2)媒介类:(网络媒体、纸类媒体、新闻客户端、线下活动等);
  3)视频类:(短视频拍摄、长视频拍摄、创意脚本、直播推拉流等);
  4)技术开发类:(H5、网站开发、手机小游戏等);
  5)电商运营类:(淘内发布、京东发布、品牌代运营等)。
  公司的采购主要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及具体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公司的采购方式主要包括:
  1)询价采购:执行前,根据执行类别选择对应的供应商,须经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较,依据性价比的优劣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招标采购,指由正式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社会招标或由公司成立的招标评审小组进行邀标的采购,适用于单价在10万元以上,总价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行为。
  3)单一来源采购,指只能向某一特定供应商执行的采购。适用于专利权产品、唯一代理权产品、后续补购等。
  2、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行业的大中型品牌企业。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接销售和渠道销售两种方式。直接销售主要采取提案竞标的方式与品牌企业确定年度合作或者项目合作,指的是公司的销售团队和人员直接面向最终品牌需求方,通过与需求方的沟通和接触,了解有互联网营销需要的企业的营销需求,并根据需求方自身特色及营销需求制定个性化营销提案,从而将公司的服务与客户的需求联系起来。公司针对合作超过一定金额的大客户直接设立相应团队,同时在广州、青岛、重庆等业务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从而有效的全面开展业务。渠道销售指的是公司通过网络广告公司、网络公关等代理公司渠道,获取品牌广告主的广告需求,并且帮助网络广告公司和公关公司将其广告发布至公司自有媒体资源及公司合作平台资源。公司的销售方式以直接销售为主、渠道销售为辅,构成一个多层次、多方式的销售体系。
  3、盈利模式
  灵狐科技的盈利模式多样化:服务收入:提供创意策划、技术开发、资源管理、营销优化等服务1)资源差价:推广资源购买的进销差、资源平台投放返点等2)交易分成:对应客户的收入或利润的分成,与营销结果挂钩。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在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6,373,320.7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3.18%;营业成本93,966,138.5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3.44%;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47,073.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52%,其中,母公司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分子公司的业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9,225,576.5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9%;公司上半年合并现金净流出2,474,870.71元,较去年同期现金净流出7,894,610.83元,下降68.65%;考虑银行理财存款因素(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母公司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分子公司实际上半年实现现金净流入297.59万元。
  公司的合并报表中,除灵狐主体公司外,公司投资的青岛蓝色互联网学院有限公司、重庆灵豆豆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公司,也影响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结果。公司经与青岛蓝色互联网学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青岛蓝色互联网学院有限公司全部35%股份,收回投资成本139.7万元。公司持有重庆灵豆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其本年度亏损466.37万元,较去年同期多亏损100.45%,影响公司上半年净利润237.85万元,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整改工作。
  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公司考虑现金流的经营风险,公司成立风险控制部,对公司收入中需要较大规模垫资项目,或者回款周期长风险大的客户控制合作,因此减少了对应的收入。也是基于此,今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31.10%,较去年同期18.61%的综合毛利率有较大提升。
  目前,整个经济大环境面临压力,企业的市场投放预算、对于ROI的要求等都在发生变化。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加大全域营销整合,重点是大数据在营销产品上的开发,以及在项目推广中的应用: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大数据服务打通了公司面向多平台的全域电商营销服务。作为首批通过京东九数认证的ISV服务商、京东云战略合作伙伴,仅在618期间就为17家客户提供了大数据服务。公司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结合多年从事数字营销的技术创新和服务经验,形成了一套流量营销、内容营销和运营的全域电商营销打法,为全面融合数字营销和电商营销,实现品效合一创造了全域营销解决方案,得到行业的认可和客户的一致好评。
  在上述基础上,公司继续将加强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来实现营销创新。

  三、风险与价值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为157,519,743.59元。公司上述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由于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且公司主要服务于品牌大客户,为信誉及资金实力均有充足保证的企业,并且这些公司都是长期稳定合作的客户。
  应对措施:公司于年初成立了风控部,对客户做信用评估,且对基于应收的风险项目实施了严格管理,所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和大额坏账损失。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均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关,而且公司也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应收账款收款管理,但应收账款过大会占用公司大额资金,影响资金周转。
  2.利润下降风险
  传统盈利业务数字营销收入增长放缓,利润贡献下降。整个营销行业正在从高毛利、大现金流向低毛利、大现金流方向演变。
  应对措施:公司考虑现金流的经营风险,成立风险控制部,对需要较大规模垫资项目,或者回款周期长风险大的客户控制合作,因此减少了对应的收入。也是基于此,今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31.10%,较去年同期18.61%的综合毛利率有较大提升。所以母公司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分子公司实际上半年实现现金净流入297.59万元。

  四、企业社会责任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诚信经营,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员工、客户、社会等相关方的责任。
  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管理及业务运营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强化内部制度建设,通过开展内部审计、评价工作,推进各职能领域制度建设,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有效运行。
  1)实施了小V化管理机制,把以奋斗者为本的文化理念落实在了员工和努力成果紧密挂钩的管理实施中。
  2)公司从2016年起在重庆、青岛两地设立人才计划项目,为广大还未获得实际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提供实习、就业的场所和机会。截至目前,在数字营销与电商运营领域专项培训、培养大学生700余人。
  3)完善的制度保障员工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司建有《员工手册》、《薪资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及倒金字塔体系管理办法》、《员工建议奖励制度》、《产品推进机制》、《实习生管理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
  4)为了更好的给予员工保障,公司为女员工三八妇女节安排假期、发放礼物,为员工的孩子在六一儿童节精心准备礼物或慰问金。每月举行生日会、每年都安排几次团队建设,并对出差在外人员提供补贴,并为每位员工提供端午节等节日慰问等企业福利政策。
  公司未来将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