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面粉产品、冷冻食品及膨化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产品类型:

    面粉类、粮食购销

  • 产品名称:

    面粉类 、 粮食购销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粮油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908.6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1.17%
  • 正大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 北京佳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 诸城市谷源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青岛汶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正大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973.44万 5.27%
北京佳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812.05万 4.40%
诸城市谷源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753.31万 4.08%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696.32万 3.77%
青岛汶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673.49万 3.6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068.8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5.28%
  • 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中粮京华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 青岛国信粮食管理有限公司
  • 中储粮山东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莱州市莱丰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117.51万 13.15%
中粮京华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668.72万 4.15%
青岛国信粮食管理有限公司
595.72万 3.70%
中储粮山东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449.77万 2.79%
莱州市莱丰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
237.16万 1.4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477.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7.33%
  • 北京佳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青岛正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安琪电子商务(宜昌)有限公司
  • 济南欣和食品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佳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803.49万 4.00%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793.50万 3.95%
青岛正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745.66万 3.72%
安琪电子商务(宜昌)有限公司
579.32万 2.89%
济南欣和食品有限公司
555.25万 2.7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727.5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2.63%
  • 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莱州市莱丰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高密国家粮食储备库
  • 青岛金胶州粮油仓储有限公司
  • 中储粮山东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683.00万 23.34%
莱州市莱丰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
1285.50万 8.15%
山东高密国家粮食储备库
802.11万 5.08%
青岛金胶州粮油仓储有限公司
543.21万 3.44%
中储粮山东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413.69万 2.6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629.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9.58%
  • 青岛正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佳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 济南欣和食品有限公司
  • 安琪电子商务(宜昌)有限公司
  •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青岛正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108.98万 5.98%
北京佳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846.82万 4.57%
济南欣和食品有限公司
658.15万 3.55%
安琪电子商务(宜昌)有限公司
510.83万 2.76%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504.67万 2.7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400.75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1.67%
  • 青岛胶州储备粮管理中心
  • 中粮粮油山东储运有限公司
  • 莱州市莱丰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
  • 莱州德丰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 青岛嘉禾谷润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青岛胶州储备粮管理中心
859.40万 6.68%
中粮粮油山东储运有限公司
774.57万 6.02%
莱州市莱丰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
438.65万 6.41%
莱州德丰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198.82万 1.55%
青岛嘉禾谷润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129.31万 1.0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246.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3.65%
  • 北京佳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 清清仁木食品有限公司
  • 青岛正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济南欣昌食品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佳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661.06万 4.02%
清清仁木食品有限公司
521.20万 3.17%
青岛正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78.79万 2.30%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371.81万 2.26%
济南欣昌食品有限公司
313.18万 1.9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051.24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5.05%
  • 莱州德丰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 中粮粮油山东储运有限公司
  • 青岛胶州储备粮管理中心
  • 青岛卓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黄岛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莱州德丰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1321.20万 10.85%
中粮粮油山东储运有限公司
688.52万 5.65%
青岛胶州储备粮管理中心
569.20万 4.67%
青岛卓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38.16万 1.96%
山东黄岛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234.15万 1.9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301.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2.10%
  • 北京佳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 清清仁木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济南欣昌食品有限公司
  • 青岛金佳惠食品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佳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1276.83万 4.68%
清清仁木食品有限公司
1025.82万 3.76%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467.83万 1.71%
济南欣昌食品有限公司
308.19万 1.13%
青岛金佳惠食品有限公司
223.00万 0.8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760.2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11.20%
  • 青岛胶州储备粮管理中心
  • 中央储备粮济南直属库
  • 莱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 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青岛第二粮库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青岛胶州储备粮管理中心
879.50万 5.60%
中央储备粮济南直属库
308.47万 1.96%
莱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232.18万 1.48%
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187.20万 1.19%
青岛第二粮库
152.86万 0.97%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业务立足于食品生产行业,主要从事面粉产品、冷冻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和子公司拥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同时建成并拥有用于储存粮食的仓储设备,公司利用多年来加工生产面粉积累的丰富经验,面向济南欣和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销售面粉产品,同时向中央或各地方粮食储备库等企业采购小麦。报告期内,公司稳定面粉业务的同时,继续大力开发冷冻食品,同时发展蛋糕和面包等食品项目,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完善食品产业链。  2、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国内种植的优质小麦、国外种植的进口小麦以及面粉,辅料主要为谷朊粉、食用淀粉、食用油。公...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业务立足于食品生产行业,主要从事面粉产品、冷冻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和子公司拥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同时建成并拥有用于储存粮食的仓储设备,公司利用多年来加工生产面粉积累的丰富经验,面向济南欣和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销售面粉产品,同时向中央或各地方粮食储备库等企业采购小麦。报告期内,公司稳定面粉业务的同时,继续大力开发冷冻食品,同时发展蛋糕和面包等食品项目,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完善食品产业链。
  2、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国内种植的优质小麦、国外种植的进口小麦以及面粉,辅料主要为谷朊粉、食用淀粉、食用油。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状况,制定了“以销定产,按需采购”的基本采购原则。依据公司制定的采购原则,为避免过多积压原辅料,公司采购部制定采购计划时通常以上一年度公司面粉产品及冷冻食品的实际销售情况为基础,结合当年已有客户订单情况及对面粉产品和冷冻食品需求情况的预估分析,并结合对本年度原辅料供给需求预期情况,从农户、粮食储备库、进口商、生产企业、经销商处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公司品控部对公司采购的原辅料进行质量检验和品质控制,对于不合格原辅料进行退回,合格原辅料进行分类储存。而对于大批量采购的原材料小麦,公司根据粮库现有库存情况,合理安排新采购小麦的储存分布。公司根据采购地点与公司粮库地理位置的远近进行划分,将从距离公司粮库地理位置偏远农户处采购的粮食就地储存,将地理位置偏近的采购粮运输至公司粮库进行仓储保管。公司使用的面粉,根据所加工食品的特点,一般由制粉车间自己生产,不再外购。
  3、生产模式
  公司对于公司的各类产品制定了“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部门依据与客户签订的订单情况以及销售部下达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对于部分客户提出指标参数要求的专用面粉产品和冷冻食品,公司生产部门根据指标要求并结合多年积累的生产经验合理搭配原材料进行生产。对于市场需求较多的通用面粉产品和冷冻食品,公司根据以往销售经验和产品订单情况进行生产,适量储备现货,从而保障公司能够对市场需求做出快速反应。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方式为直接销售,公司营销部通过上门走访、客户主动订货、电子商务等方式与食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并销售公司产品。此外,由于公司的面粉产品为大众消费食品,具有消费面广的特点,公司根据产品特点,结合客户采购数量进行批发、零售。公司的粮食购销业务主要面向中央粮食储备库、地方粮食储备库、地方粮食贸易公司以及面粉生产企业,在小麦收购季节低价收购粮食,根据小麦市场行情择机出售。公司的冷冻食品,除了内销外,还积极开展出口业务,开拓国外市场。
  报告期至今,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食品安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面粉及冷冻食品,所属行业为食品加工行业。随着我国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加深以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成为食品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200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正式实施,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这对公司在食品安全控制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若公司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疏忽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并因此产生赔偿,从而对公司的信誉和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申请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在生产控制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管理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安全生产,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生产组长责任制,由生产车间的生产组长对其生产的公司产品质量负责,公司定期抽检产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及时销毁,确保公司向消费者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面粉的生产与销售,面粉的生产过程包括打麦、润麦、筛选、去皮、制粉、筛粉、配粉、包装多个环节,面粉车间空间相对密闭,若加工车间的粉尘浓度达到极限浓度,如果车间内存在火种,公司存在发生粉尘爆炸的可能。尽管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安全事故,且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配套设施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若公司员工未按照安全生产制度操作生产,公司仍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为员工配有必要的劳动保护产品并不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为避免面粉加工过程中发生爆炸,公司面粉车间按照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建造,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选用符合国家防火防爆要求的设备,公司全厂严禁明火,公司配有多个消防水池,消防管网编辑整个厂区及建筑物,全天24小时保持消防供水压力,车间各层配有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车间各楼层配有紧急疏散安全通道,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粮食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面粉产品及冷冻产品的原材料为小麦,子公司恒丰粮库的主营业务为粮食购销与经营,若粮食收购价格产生重大波动,则粮食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毛利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加强对小麦价格走势研究,根据上一年度面粉销量情况及粮食购销业务情况以及当年的大宗商品期货走势情况对当年小麦收购价格进行预测,并在小麦收购季节根据现存小麦数量、当年面粉生产加工计划以及当年小麦收购的市场价格情况适当收购小麦,在小麦收购价格下降时减少当年小麦收购数量,保持合理的小麦存储数量。
  对外提供担保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清偿对外担保的金额本金为480.0万元,全部为对高密市惠德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农产品”)的担保,担保额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06%。公司为“惠德农产品”提供的担保,“惠德农产品”提供了反担保。针对上述风险,公司经和法律顾问沟通,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向高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惠德农产品”及其反担保方偿还公司为“惠德农产品”代偿的上述债务。2020年1月10日,高密市人民法院予以立案,案号(2020)鲁0785民初456号。本案立案后,公司向高密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惠德农产品”及其反担保方的550万元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2020年4月24日,高密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惠德农产品”及其反担保方偿还公司先行代偿的“惠德农产品”债务,并负担公司因此案支出的保全费和律师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向“惠德农产品”及其反担保方追回资金合计117,000.00元,公司将继续通过一切合法途径向“惠德农产品“及其反担保方进行追偿,但该追偿尚具备不确定性,存在无法追偿所有代偿款项的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加强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管理。
  现金采购及现金销售导致的内控风险
  由于子公司恒丰粮库的主营业务为粮食购销与经营,业务性质致使公司需从农户处采购小麦,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现金结算的方式从农户处采购小麦的情形。2023年1-12月,恒丰粮库向农户现金采购小麦的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为21.79%。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根据部分客户的具体支付要求而通过现金结算的方式销售面粉产品的情形,2023年1-12月,公司现金销售面粉的金额占总销售金额的比例为19.82%。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建立或修订了《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办法》及《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公司制度,严格规范了公司采购、收款环节的内控流程。若公司内控制度无法严格执行,公司存在因现金采购及销售而导致的内控风险。针对上述风险,自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加强采购与销售管理,通过增加从储备库、农业合作社等法人单位的采购量,要求农户、客户直接向公司打款等措施逐步减少现金购销情况,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内控制度规范采购和销售流程。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85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之规定,公司的小麦初加工业务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公司已经高密市国税局批准,取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通知书,公司自2013年起依法享受“从事米面加工销售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的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动,一旦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自身发展速度,扩大公司实力,增强公司收入规模,同时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减少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部分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风险
  公司拥有坐落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经济开发区的9号、10号、11号、15号、16号库房,建筑面积合计为11,799.00平方米,占库房总面积的比例为23.33%,上述房屋建筑物建于恒丰粮库自有的土地之上,且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政府部门正在帮助协调各部门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公司未办理报建手续的房屋建筑物全部为公司投资建设,其产权归公司所有,无任何产权纠纷,除因未履行报建手续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外,并不会影响公司对上述房产的实际占用、使用和收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目前政府部门正帮忙协调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权属证书,但公司仍存在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而面临被拆除的风险,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成立专门工作组向建设部门公司提报相关材料,加快报批流程;控股股东李全体出具《承诺函》,承诺若由于第三人主张权利或主管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需要搬迁或因房产问题被主管行政部门处罚,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并对公司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
  资产负债率较高与短期偿债风险
  公司为满足粮食收购的资金需求,加大短期融资力度,导致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大。本报告期初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02,156,150.30元和116,500,000.00元,致使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本报告期初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40%和54.33%,同时公司同期流动比率分别1.28和1.49,速动比率分别为0.38和0.51。高负债率和低流动性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营业利润不能涵盖短期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公司可能存在因无法偿还到期利息而面临银行无法续贷,从而导致公司面临短期资金压力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加大冷冻食品业务的开拓,逐步减少粮食购销业务,公司也将更加重视资金链管理,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算,与此同时,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注重信用维护,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在银行中保持良好的信用。
  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李全体、韩建荣合计持有公司92.77%的股权,且李全体担任公司董事长,可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若共同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利润分配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带来利益受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执行“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保障“三会”决议的切实执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公司也将通过加强对管理层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的诚信和规范意识,督促其切实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公司,忠诚履行职责。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