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21 | 交易金额:1913.06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星国际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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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龚礼发,矫涛本 | ||
| 卖方: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1850万元转让给龚礼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国星国际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美元90,779.37元转让给矫涛本。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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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4-27 | 交易金额:50022.3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张志刚,李宏伟 | 交易方式:办公室租赁,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房屋租赁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富华和众贸易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向张志刚、李宏伟租用办公场所。2016年预计房屋租赁费用为223,200.00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12,571.43元,预计2017年度房屋租赁费用维持不变。 2、授信担保 国星股份自成立以来,股东张志刚、李宏伟为支持公司发展,以个人名义为国星股份及其子公司在各家银行的银行借款、贸易授信提供担保。2017年预计金额为500,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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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5-17 | 交易金额:50022.3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张志刚,李宏伟 | 交易方式:租赁,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1、房屋租赁国星股份子公司青岛富华和众贸易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向张志刚、李宏伟租用办公场所。2015年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共计223,200.00元。公司与张志刚、李宏伟的房屋租赁协议目前尚未到期,待到期后公司计划与其续约,预计2016年度房屋租赁费用维持不变。2、授信担保国星公司自成立以来,股东张志刚、李宏伟为支持公司发展,以个人名义为国星股份及其子公司在各家银行的银行借款、贸易授信提供担保。2016年预计金额为500,000,000.00元。 2016051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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