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工业用地和房屋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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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济公缘药业有限公司 | ||
| 卖方:浙江旺旺野生植物开发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浙江旺旺野生植物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济公缘药业有限公司均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进一步明晰战略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需要,拟将浙江旺旺野生植物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工业用地和房屋权属无偿划转至浙江济公缘药业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次拟划转资产账面净值为29,944,353.03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为9,408,073.15元,房产账面净值为20,536,279.88元(其中工业厂房4,303,059.57元)。 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不调整母子公司的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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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5-2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云南高山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3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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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朱永清 | ||
| 卖方:宁波首盛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3年4月4日,云南高山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山农业”)董事会收到股东宁波首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首盛”)与朱永清先生的通知,股东宁波首盛与朱永清已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宁波首盛拟将其持有的高山农业18,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转让给朱永清。双方已于2023年5月4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高山农业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3】903号);根据2023年5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已于2023年5月2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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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5-2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7.00 % |
| 出让方:宁波首盛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云南高山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朱永清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22-11-17 | 交易金额:7937.88 万元 | 转让比例:71.48 % |
| 出让方:云南喜满家生物谷发展有限公司,张文,庞敏 | 交易标的:云南高山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宁波首盛科技有限公司,朱明辉 |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前,喜满家持有公众公司18,5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张伟良、董树祥系由喜满家委派,董树祥担任公司董事长;喜满家能够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及管理人员选任产生重大影响。据此,喜满家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喜满家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季强,因此,胡季强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宁波首盛持有公众公司18,500,000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37%;朱明辉持有公众公司17,240,000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34.48%。宁波首盛的实际控制人朱永清系朱明辉之子。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宁波首盛、朱明辉合计持有公众公司35,740,000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71.48%。根据朱永清、朱明辉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以朱永清的意见为准。综上,本次收购完成后,宁波首盛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朱明辉、宁波首盛的实际控制人朱永清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二、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本次收购为收购人基于对公众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通过本次收购取得公众公司控制权,在公众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拓宽公众公司业务领域,提高公众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公众公司股份价值和取得股东回报。因此,本次收购对其他股东权益有积极影响。 | ||
| 公告日期:2025-05-21 | 交易金额: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朱明辉,朱永清,朱明旺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朱明辉,朱永清,朱明旺等发生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202505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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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9 | 交易金额:1.5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朱明辉,朱永清,朱明旺等 | 交易方式: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朱明辉,朱永清,朱明旺等发生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20240515:股东大会通过。 20250429: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15,818.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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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2-02-17 | 原始质押股数:97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2-15至 2022-12-31 |
| 出质人:张文 | ||
| 质权人:朱明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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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文质押9,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5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9,76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2年2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张文向朱明辉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朱明辉,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股东张文持有9,7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52%;质押权人朱明辉为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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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2-11-07 | 本次解押股数:97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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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张文于2022年2月15日质押给朱明辉的9,76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已经全部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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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2-12 | 原始质押股数:97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2-07至 2021-12-02 |
| 出质人:张文 |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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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文质押9,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5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76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2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绍兴柯桥新视线纺织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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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1-11-12 | 本次解押股数:97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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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张文于2021年11月11日将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的97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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