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2-23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昆明市媛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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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昆明联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昆明市媛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 ||
| 交易概述: 2016年1月4日,公司以1,000,000.00元收购昆明市媛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媛婷科技100.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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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12-16 | 交易金额:7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西联荣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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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昆明联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陆丹,符建荣,刘瑜 | ||
| 交易概述: 广西联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荣科技”)系昆明联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联荣科技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昆明联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00%,陆丹持股30.00%,符建荣持股20.00%,刘瑜持股15.00%。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收购联荣科技陆丹、符建荣、刘瑜三位股东共持有的65.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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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31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邵宗凯,金明丹,邵宗翰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公司拟向华夏银行昆明城北支行借款5,000万元(大写 伍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借款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以具体到款时间为准),利率为年化不高于10%(以具体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宗翰及其配偶李静波,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龚萍及无关联第三方黄盛茂、张曦以自各房产抵押为公司此次借款拟提供抵押担保(详见附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宗凯,实际控制人邵宗翰、金明丹,以个人名下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质押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宗凯、邵宗翰、金明丹质押股份总计不超过25,090,000股,占总股本72.70%(详见附表2);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宗凯,实际控制人邵宗翰、金明丹,同意为此笔借款承担个人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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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4-06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邵宗凯,邵宗翰,金明丹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2016年终应收账款多半于次年初回款,目前尚有较大未回款额,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公司拟向非关联方借款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借款期限为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以具体到款时间为准),利率为年化不高于7%(以具体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宗凯、邵宗翰、金明丹以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共计25,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数72.70%)质押给非关联方。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宗凯,实际控制人邵宗翰、金明丹,同意为此笔贷款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7040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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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09 | 原始质押股数:8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08至 2017-09-01 |
| 出质人:邵宗翰 | ||
| 质权人: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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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邵宗凯、邵宗翰、金明丹质押19,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2.7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9,3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9月8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反担保贷款,质押权人为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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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09 | 原始质押股数:10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08至 2017-09-01 |
| 出质人:邵宗凯 | ||
| 质权人: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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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邵宗凯、邵宗翰、金明丹质押19,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2.7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9,3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9月8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反担保贷款,质押权人为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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