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7-09-26 交易金额:1650.00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博易创为(北京)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股权

买方:苏州诚美真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卖方:李红英
交易概述:

李红英先生按每股16.5元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博易创为股份1000000股给苏州诚美真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告日期:2017-09-25 交易金额:166.65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博易创为(北京)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0.3%股权

买方:新余文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卖方:刘凤楼
交易概述:

2017年9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凤楼先生与新余文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出让方刘凤楼先生按每股16.5元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博易创为博易创为流通股合计101,000股。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7-09-26 交易金额:1650.00 万元 转让比例:3.00 %
出让方:李红英 交易标的:博易创为(北京)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苏州诚美真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17-09-25 交易金额:166.65 万元 转让比例:0.30 %
出让方:刘凤楼 交易标的:博易创为(北京)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新余文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7-11-20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宋海龙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和发展的需要,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2017年10月20日,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申请额度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六个月。公司董事长宋海龙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71120: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6-08-09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宋海龙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和发展的需要,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杭州银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申请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最终额度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为了保证流动资金贷款的达成,宋海龙先生自愿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20160809: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24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21至 2017-10-31
出质人:李红英
质权人:霍尔果斯诚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李红英质押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个人借款担保,质押权人为霍尔果斯诚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18-02-08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8-02-07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收到股东李红英的通知,其质押给霍尔果斯诚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000,000股,其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已解除质押,质押解除数量为1,000,000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8年2月7日。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6 原始质押股数:166.6667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4至 2017-04-24
出质人:刘凤楼
质权人:杨翔心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刘凤楼质押1.6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5.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666,66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4月2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个人借款,质押权人为杨翔心,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