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动力

i问董秘
企业号

836046

近期重要事件

2025-12-16 投资互动:
2025-11-19 违规处罚:
2025-11-19 违规处罚:
2025-10-27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23元,净利润-2319.0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46.20%
2025-10-27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9-1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08-27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7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9元,净利润-868.6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798.61%
2025-08-27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27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仁机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3.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怡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上海纽克利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上海计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中检世标(南通)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6.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云南鑫腾远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中戎军科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弘进久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6.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十堰铁鹰特种车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4.93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华实融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天津戎创装备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天津核耀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戎创星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木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杭州嘉富泽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35.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杭州捷来精密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28.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绵阳久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2.14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绵阳碳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0.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5-05-20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20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2.80元,净利润-2.78亿元,同比去年增长-309.78%
2025-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5元,净利润-51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41%
2025-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9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仁机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3.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怡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上海计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中检世标(南通)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6.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云南鑫腾远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中戎军科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弘进久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6.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十堰铁鹰特种车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4.93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华实融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天津戎创装备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天津核耀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戎创星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木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杭州嘉富泽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35.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杭州捷来精密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28.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绵阳久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2.14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4-03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3.1亿元至-2.6亿元,下降幅度为-356.53%至-282.89% 变动原因 
原因:
更正前原因:   公司2024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有:   (一)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变化等综合因素考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商誉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基于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预计本期将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金额约为7,000.00万元-8,500.00万元。同时,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利用率未达预期,预计固定资产减值金额约为1,000.00万元-1,500.00万元,最终各项减值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基于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500.00万元-2,500.00万元。   (三)2024年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500.00万元-1,700.00万元。   更正原因:   近期,因受客户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历史年度的销售合同价格进行部分调整及重新审核的影响,报告期内预计需退回部分产品价格差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现对2024年度业绩预告作出修正,以确保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025-01-23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1.8亿元至-1.45亿元,下降幅度为-165.08%至-113.54% 变动原因 
原因:
公司2024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有:   (一)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变化等综合因素考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商誉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基于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预计本期将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金额约为7,000.00万元-8,500.00万元。同时,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利用率未达预期,预计固定资产减值金额约为1,000.00万元-1,500.00万元,最终各项减值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基于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500.00万元-2,500.00万元。   (三)2024年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500.00万元-1,700.00万元。
2018-04-26 资产收购: 拟受让天津市北辰区-天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土地使用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需求,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拟购置土地兴建新厂房。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11-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潘峰,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徐本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潘淇靖,公司财务总监纪滋强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潘峰、徐本友、潘淇靖、纪滋强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5-11-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潘峰,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徐本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潘淇靖,公司财务总监纪滋强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潘峰、徐本友、潘淇靖、纪滋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严肃组织开展公司内部追责,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组织整改验收。

公告日期:2023-11-15 处罚金额:5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处罚对象:原财务总监徐本友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决定:   对徐本友处以500,000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天津证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