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数字阅读服务以及围绕其展开的版权运营和增值服务。

  • 产品类型:

    互联网数字阅读服务、版权运营业务、增值服务

  • 产品名称:

    快看小说 、 西瓜免费小说 、 华为阅读 、 自有H5网站 、 版权运营业务 、 广告营销服务 、 话费计费推广服务

  •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版权转让代理服务;影视策划;摄影扩印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文化咨询;体育咨询;文艺创作;电脑动画设计;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3614.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2.01%
  •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深圳爱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563.04万 65.24%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563.04万 65.24%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642.29万 16.35%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642.29万 16.35%
深圳爱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5.16万 4.46%
深圳爱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5.16万 4.46%
北京雪凝盛源科技有限公司
121.79万 3.10%
北京雪凝盛源科技有限公司
121.79万 3.10%
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12.38万 2.86%
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12.38万 2.86%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4023.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2.74%
  •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3190.34万 65.61%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3190.34万 65.61%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54.53万 9.35%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54.53万 9.35%
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45.16万 2.99%
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45.16万 2.99%
广州市四月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6.09万 2.59%
广州市四月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6.09万 2.59%
北京雪凝盛源科技有限公司
107.30万 2.21%
北京雪凝盛源科技有限公司
107.30万 2.21%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623.3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2.15%
  •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掌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掌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爱书客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93.98万 22.29%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93.98万 22.29%
杭州掌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89.91万 9.31%
杭州掌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89.91万 9.31%
北京爱书客科技有限公司
279.60万 8.98%
北京爱书客科技有限公司
279.60万 8.98%
上海妙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89.62万 6.09%
上海妙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89.62万 6.09%
北京掌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0.18万 5.47%
北京掌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0.18万 5.47%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2382.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3.47%
  •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1736.77万 60.84%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1736.77万 60.8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259.81万 9.1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259.81万 9.10%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70.00万 5.96%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70.00万 5.96%
北京北联伟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40.00万 4.90%
北京北联伟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40.00万 4.90%
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6.24万 2.67%
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6.24万 2.67%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36.4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3.15%
  •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掌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掌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爱书客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42.01万 20.04%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42.01万 20.04%
杭州掌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50.63万 8.83%
杭州掌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50.63万 8.83%
北京爱书客科技有限公司
139.06万 8.15%
北京爱书客科技有限公司
139.06万 8.15%
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
56.98万 3.34%
深圳市火星网络有限公司
56.98万 3.34%
上海卓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7.76万 2.80%
上海卓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7.76万 2.80%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989.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0.1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杭州高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高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668.61万 47.39%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668.61万 47.39%
杭州高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11.48万 14.99%
杭州高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11.48万 14.99%
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3.60万 4.51%
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3.60万 4.51%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89万 2.19%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89万 2.19%
东莞市永正电子图书科技有限公司
15.14万 1.07%
东莞市永正电子图书科技有限公司
15.14万 1.07%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90.2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7.60%
  • 石家庄赛维斯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赛维斯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石家庄赛维斯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98.27万 12.73%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8.27万 12.73%
石家庄赛维斯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98.27万 12.73%
上海翼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8.27万 12.73%
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5.77万 4.63%
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5.77万 4.63%
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2.80万 4.25%
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2.80万 4.25%
杭州梦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16万 3.26%
杭州梦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16万 3.26%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1081.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7.6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北京先锋力量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先锋力量传媒有限公司
  • 杭州舒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873.91万 46.5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873.91万 46.56%
北京先锋力量传媒有限公司
78.45万 4.18%
北京先锋力量传媒有限公司
78.45万 4.18%
杭州舒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6.09万 2.46%
杭州舒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6.09万 2.46%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1.95万 2.24%
北京中文在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1.95万 2.24%
中润恺兴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41.57万 2.21%
中润恺兴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41.57万 2.21%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13.5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1.43%
  • 北京米卡尚品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米卡尚品科技有限公司
  • 金帛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金帛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南洋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米卡尚品科技有限公司
230.80万 16.63%
北京米卡尚品科技有限公司
230.80万 16.63%
金帛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150.00万 10.81%
金帛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150.00万 10.81%
北京南洋科技有限公司
129.00万 9.30%
北京南洋科技有限公司
129.00万 9.30%
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08.08万 7.79%
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08.08万 7.79%
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5.69万 6.90%
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5.69万 6.90%

董事会经营评述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各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2,164.45万元、50,642.76万元、92,333.81万元和85,786.09万元,在2017年至2019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9.4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包括数字阅读收入、版权运营收入和增值服务收入,其中以数字阅读收入为主。2018年公司实现其他业务收入23.58万元,2020年1-6月实现其他业务收入1,680.00万元,均来源于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发行人2020年1-6月为华为开发海外阅读产品部分模块,按照终验法确认收入。
  2、主营业... 查看全部▼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各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2,164.45万元、50,642.76万元、92,333.81万元和85,786.09万元,在2017年至2019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9.4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包括数字阅读收入、版权运营收入和增值服务收入,其中以数字阅读收入为主。2018年公司实现其他业务收入23.58万元,2020年1-6月实现其他业务收入1,680.00万元,均来源于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发行人2020年1-6月为华为开发海外阅读产品部分模块,按照终验法确认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类别分类情况分析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164.45万元、50,619.18万元、92,333.81万元和84,106.09万元,在2017年至2019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9.43%,整体呈现高速增长趋势。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数字阅读服务,公司数字阅读收入占比超过90%,版权运营收入和增值服务收入占比较小。
  (1)数字阅读收入.
  公司的数字阅读服务按照提供服务的阅读平台、版权来源和计费方式的不同分为自有书库阅读业务、咪咕书库阅读业务和运营支撑服务。
  自有书库阅读业务主要通过终端用户在公司点众快看阅读平台购买“看点”并消费“看点”阅读数字内容获取收入。咪咕书库阅读业务指用户阅读的内容均来自咪咕数媒,用户通过话费支付的方式购买数字内容,公司可获取用户消费的分成收入。
  运营支撑服务是公司基于其在互联网数字阅读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向深度合作伙伴提供运营支撑服务并收取服务费。运营支撑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数字内容、技术支撑和运营支撑。
  报告期内,点众科技数字阅读业务实现收入30,930.89万元、47,720.70万元、87,634.72万元和82,658.4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16%、94.27%、94.91%和98.28%,在2017年至2019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8.32%。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阅读收入结构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占比逐年升高,咪咕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下降。2017年,公司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占比为83.99%,咪咕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占比为16.01%。2018年,公司业务进一步向自有书库阅读业务倾斜,其收入占比上升至91.52%,咪咕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占比下降至2.62%,自2018年6月公司开始提供运营支撑服务,当年实现收入2,796.84万元,收入占比为5.86%。2019年,咪咕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下降至-0.002%,运营支撑服务收入占比上升至11.81%,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占比为88.19%。2020年1-6月,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占比为89.06%,运营支撑服务收入占比为10.94%。报告期内,公司自有书库阅读业务发展迅速且市场开拓良好,逐渐形成了以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为主的营业收入结构。
  发行人自有书库阅读业务中以“看点”进行结算的部分,看点的构成、兑换标准以及报告期各期各类看点情况如下:
  ①自有书库数字阅读业务中“看点”的构成.
  发行人以看点进行结算的自有书库数字阅读业务中,按照看点的来源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充值看点、充值赠送看点和活动赠送看点,三者共同形成了发行人的看点池,但充值赠送看点和活动赠送看点均被标记为赠送看点进入看点池,在用户消耗看点时,先消耗赠送看点,再消耗充值看点,消耗的赠送看点无法进一步区分为充值赠送看点消耗和活动赠送看点消耗。
  ②充值看点、充值赠送看点、活动赠送看点的兑换标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充值看点、充值赠送看点和活动赠送看点的主要兑换标准如下:发行人充值看点的主要兑换标准为充值1元兑换100看点,为了鼓励用户提高充值金额,对于大额的充值会赠送一定的充值赠送看点,如充值30元赠送1,500看点,相应的赠送比例会根据用户的充值和消费行为,运营人员进行相应的调整。此外,用户还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获取活动赠送看点,如签到、执行任务、分享阅读连接给好友以及阅读时长等,活动赠送看点的力度亦会根据市场情况、用户的充值消费情况、节假日等因素进行调整。
  ③看点摊销方法及收入确认方法.
  发行人看点摊销方法和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相关会计处理一致。
  对于以看点模式开展的业务,发行人按月按看点消耗确认收入,每月确认收入金额为:
  每月确认收入=(当月非包月消耗的充值看点+当月非包月消耗的充值赠送看点+当月包月摊销看点)*当月看点单价
a、非包月消耗的充值看点非包月消耗的充值看点数来源于发行人服务器统计。
  b、当月非包月消耗的充值赠送看点在赠送看点的来源上可以分为充值赠送看点和活动赠送看点,由于活动赠送看点未产生任何用户充值金额,故不对活动赠送看点消耗确认收入;由于充值赠送看点和用户的实际充值行为相关,实质上是用户充值的折扣性质,故对充值赠送看点消耗确认收入。
  在赠送看点产生之时,发行人可以区分充值赠送看点和活动赠送看点,但当二者都进入看点池后,均被标识为赠送看点,未做进一步的划分,因此用户在消耗时,服务器只能统计消耗的总赠送看点数(含到期赠送看点),无法进一步划分充值赠送看点消耗和活动赠送看点消耗,故按照截至每个月末累计充值赠送看点占累计总赠送看点的比例拆分累计消耗的赠送看点。
c、当月包月摊销看点
对于以看点进行包月的用户,在用户购买包月服务时,只能使用充值看点,然后按照包月期限摊销当月应确认的消耗看点。
具体方式如下:
当月非包月消耗的充值赠送看点=(截至当月末累计充值赠送看点/截至当月末累计充值赠送看点和活动赠送看点)*截至当月末累计消耗的赠送看点-截至上月末累计消耗的充值赠送看点
  d、当月看点单价
当月看点单价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当月看点单价=(上月留存金额+本月充值金额)/(上月留存充值及充值赠送看点+本月新增充值及充值赠送看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九条,企业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
  当企业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企业只有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对于以看点模式进行结算的业务,发行人在用户实际消耗看点时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
  ④报告期各期看点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看点结算部分的数字阅读业务,用户充值金额、看点的充值和消耗以及确认的收入如下: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对于看点结算部分的数字阅读业务,用户的充值与看点形成情况具有匹配性,用户的看点消耗情况与收入确认情况整体具有匹配性。
  ⑤报告期各期赠送看点占比情况.
  发行人自有书库阅读业务中以看点模式结算业务中,用户的看点来源于三方面,分别为充值看点、充值赠送看点和活动赠送看点,其中充值赠送看点与充值看点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产品通常对于单次30元及以上档位的充值会给予充值赠送看点,且充值金额越高,赠送比例越大,但活动赠送看点与充值看点不存在直接关系,用户主要通过签到、完成任务、分享阅读链接等方式获取活动赠送看点。报告期内,充值赠送看点占充值看点的比例和活动赠送看点占总看点的比例如下:对于充值赠送看点占充值看点的比例:①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充值赠送看点占充值看点的比例快速增长主要系发行人在该区间内加大了自有H5网站的推广力度,而自有H5网站的起充金额为30元,均有充值赠送看点,故充值赠送看点的比例快速提升,自2018年7月起发行人战略调整,减少了自有H5网站的推广力度,故充值赠送看点占充值看点的比例略有下滑。②2019年2月充值赠送看点的占比较高主要系春节长假、元宵节、情人节等假期期间,进行了较多充值活动所致,当月的活动日共有17天,且主要以提升100元和50元充值档位的充值赠送看点数量为主,故充值赠送看点占比较高。③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充值赠送看点的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发行人为了促进用户的付费转化率,针对长期不付费的用户,通过降低充值门槛的方式促进其充值和消费,此类低门槛充值不存在充值赠送看点。④2019年下半年充值赠送看点的占比逐步提升,主要系发行人下半年推广快应用产品的力度逐步加大,快应用在当年的起充金额与自有H5网站一样,以30元起充,虽然发行人产品通常在用户充值金额达到30元开始给予充值赠送看点,而快应用为了提升用户的充值金额,从50元才开始给予充值赠送看点,且50元档位给予的充值赠送看点远高于其他产品,快应用充值50元通常赠送同等价值的充值赠送看点(即5,000看点),同期快看小说客户端充值50元通常给予50%的充值赠送看点(即2,500看点),故充值赠送看点的比例逐步提升。⑤2020年1-6月,充值赠送看点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一方面系发行人当期对快应用的推广力度较大,如上文所述,快应用的充值赠送比例相对较高,此外,受疫情影响,用户的阅读消费增多,也更倾向于选择档位更高的区间进行充值,故整体的充值赠送看点占比有所提升。
  对于活动赠送看点占总看点的比例:①2018年3月和4月占比较高,主要系发行人的自有H5网站上线了用户阅读自动签到赠送看点的活动,故活动赠送看点比例有所提升,2018年4月底经评估,该活动对提升用户活跃度的效果有限,故停止了该活动,因此2018年5月的活动赠送看点的占比有所下降。②2019年2月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如上文所述,当月主要以提升用户充值金额为主,进行了较多充值赠送的活动,故减少了活动赠送看点的频次和曝光量,整体体现为充值赠送看点占比提升,活动赠送看点占比下降。③2019年下半年占比先降后升,主要系通过签到赠送活动看点的数量有所变动,2019年下半年主要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政策的变动与上图占比的变动具有匹配性。④2020年1-6月,活动赠送看点进一步上升后趋稳,一方面系疫情期间,用户的阅读行为有所增多,通过签到获取的活动赠送看点也随之增多,另外,公司也加大了签到赠送看点的活动力度,如下表所示,2020年3月和2020年5月都上调了签到赠送看点的上限。
  此外,根据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方式,充值赠送看点比例的提升导致总看点数增加,进而导致平均看点单价的下降;另一方面由于用户是先消耗赠送看点再消耗充值看点,因此赠送比例增加会导致消耗的充值看点减少,而在计算收入时,消耗的赠送看点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拆分出充值赠送消耗计算收入,而充值看点的消耗则全部用于计算收入,因此赠送比例的提高会对收入确认产生负向的影响。如上图所示,2017年充值赠送看点占充值看点的比例相对较低,各月占比的平均值为15.17%,如果各月均保持15%的充值赠送比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报告期各期的收入将分别上涨0.14%、3.85%、6.85%和8.59%。
  此外,为进一步判断充值赠送看点与活动赠送看点比例对收入的影响程度,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如某月充值赠送看点及活动赠送看点合计为100万看点,通过对调的方式改变充值赠送看点和活动赠送看点的比例,如增加充值赠送看点10(=100*10%)万的同时,减少活动赠送看点10(=100*10%)万,假设其他充值及消耗行为不变,相关变动对历年收入的影响如下:如对调充值赠送和活动赠送的比例±10%、±20%和±30%,对各年收入的影响介于-1.18%至0.77%之间,对报告期整体的合计收入不存在重大影响。
  综上,发行人的赠送看点占比有一定波动,系发行人运营策略影响,相关变动具有合理性,且经测试,调整充值赠送看点和活动赠送看点的比例对收入影响程度较小。
  ⑥由看点计算收入使用的充值金额与发行人服务器统计充值金额的对比.
  上文“④报告期各期看点情况”中的充值金额为由看点计算收入时使用的充值金额,其对应的各月充值金额与发行人服务器统计的各产品的充值金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各月看点计算表使用的充值金额小于分产品加总的充值金额,差异主要系:①看点计算表的充值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分产品加总数据为含税金额;②在扣除增值税影响后,分产品加总的充值金额仍大于看点计算表的充值金额,差异为分产品的充值金额为用户原始充值金额,看点计算表计算收入时,对于部分有渠道费的充值渠道(如华为支付、APPLE PAY)计入扣除渠道费后的净充值金额,故导致看点计算表的充值金额小于分产品充值金额加总数。
  因此,二者的差异系统计口径不同所致,相关披露数据准确。
  (2)版权运营收入.
  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尝试向产业上游延伸,开展原创文学版权运营业务,主要采取签约作者的方式取得其特定签约作品的独家授权,并通过对数字版权的运营开发取得收益,具体方式包括以卖断或分成的方式向其他数字阅读企业、文娱企业等客户授权数字内容。报告期内,该项业务实现收入1,094.31万元、2,552.51万元、3,233.68万元和1,265.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0%、5.04%、3.50%和1.51%,收入占比相对较小,收入规模稳步增长。
  (3)增值服务收入.
  公司的增值服务主要包括基于点众快看阅读平台的广告营销服务和早期的中国移动话费计费推广服务。广告营销服务是公司利用点众快看阅读平台的流量和媒体价值,为广告客户提供广告服务,收取广告营销费用。中国移动话费计费推广服务是公司作为中国移动的合作伙伴,将中国移动授权的计费渠道授权给公司合作伙伴使用,合作伙伴使用中国移动计费代码后,中国移动将获取的信息费按约定比例支付给公司,公司在收取服务费后支付给合作伙伴。报告期内,增值服务分别实现收入139.25万元、345.97万元、1,465.41万元和181.7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0.43%、0.68%、1.59%和0.22%,收入占比整体较小,2018年公司增值服务业务收入较2017年有所上涨,主要系当期推出西瓜免费小说产品用以开展广告营销业务,带来收入的上涨,但当年该产品尚处于起步阶段。
  2019年,随着对西瓜免费小说推广力度的加大,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用户基础,2019年的平均月活跃用户数为91.82万人,相应的移动互联网广告收入也实现了增长,导致当期增值服务业务收入规模和占比升高。2020年1-6月的增值服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发行人减少了西瓜免费小说的发展力度,移动互联网广告收入有所下降。
  3、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按季度分布情况如下:2017年公司第三季度的收入较高,2018年公司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收入较高,2019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收入较高,上述波动的原因如下:
  (1)2017年收入季节性波动的原因.
  2017年第三季度收入显著高于其他季度,主要系两方面原因所致,一是学生在暑假期间会有更多的消费时间,二是发行人在三季度的推广力度较大。如下表所示,根据易观千帆数据,2017年,发行人快看小说的用户中年龄在24岁以下的用户占比达到34.52%,而年龄在24岁以下的用户主要系学生用户,该类用户在暑假期间会有更多的消费行为,导致第三季度的收入略有上涨。此外,发行人在第三季度的推广力度有所加大,带来了收入的上涨。2017年第一季度的收入相对较低主要系春节期间,用户的阅读和消费行为有所减少,相应的,发行人在第一季度的推广投入相较其他季度较少。
  (2)2018年收入季节性波动的原因.
  2018年第一季度的收入较低的原因与2017年相同。2018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收入较高且较稳定主要系发行人自2018年6月起开始发展运营支撑服务,随着业务的推进,自9月收入达到相对较大规模,运营支撑服务第三季度收入为1,171.02万元,第四季度增长至1,607.82万元。第三季度的运营支撑服务收入低于第四季度,但整体的收入持平,主要系三季度因学生用户暑假因素带来更多的消费所致。
  (3)2019年收入季节性波动的原因.
  2019年第二季度的收入略低于第一季度,主要系受市场中免费阅读产品的影响,根据QuestMobile《移动互联网在线阅读洞察报告》,市场中的免费阅读产品的用户量在2019年4月实现了大幅增长,七猫免费小说的用户量达到了1,846万人,米读小说、番茄小说、追书免费版和连尚免费度数的用户数突破了1,000万人。
  由于免费阅读产品用户量的快速增长需要大量的渠道推广投入,其依托的互联网广告业务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未出现显著增长,自2019年第三季度起,市场中的免费阅读产品的推广力度亦有所下降,其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亦迅速减小。
  同时,第三季度受益于学生暑假因素和推广力度的加大,第三季度的收入较第二季度大幅增长。第四季度,发行人的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尤其主要是加大了对快应用的推广,因此第四季度的收入进一步增长。
  (4)2020年1-6月收入季节性波动的原因.
  2020年第一季度的收入高于第二季度,一方面系春节节假日期间,用户的阅读行为增多;另一方面,因疫情影响,用户的阅读行为也有所增加,此外,发行人为华为开发的海外阅读产品部分模块的收入也于第一季度确认,因此,第一季度的收入较高,第二季度,随着复工复产,收入略有下降。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收入的季节性波动符合发行人的业务开展情况,不存在异常。
  (5)发行人收入的季节性变动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收入季节性变动情况如下:对于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收入,发行人上半年的收入低于下半年,掌阅科技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的收入相对其他三个季度较低;平治信息2018年第一季度收入未低于其他季度,2017年和2019年均呈现第一季度较低;中文在线的收入也呈现出第一季度较低,与发行人的情况基本一致。发行人2019年第二季度的收入低于第一季度,主要系第二季度市场中免费阅读产品用户量大幅增长,可比公司中掌阅科技2019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同比下降也为此因素影响;中文在线的业务以版权业务为主,亦未受到显著影响;平治信息第二季度的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其第二季度收购了智能硬件公司深圳兆能,深圳兆能的收入较高所致,其数字阅读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2.46%,因其他竞品抢占了其部分市场。2020年1-6月,掌阅科技第一季度收入略高于第二季度,发行人第一季度收入也大于第二季度,主要如上文所述,随着复工复产,用户的阅读消费略有下降,收入也随之下降。平治信息和中文在线第二季度的收入大于第一季度,主要系第二季度的推广投入大幅增加,其中平治信息的营业成本由第一季度的2.41亿元增长至第二季度的4.65亿元,中文在线的推广在销售费用核算,其销售费用由第一季度的8357.11万元增长至第二季度的1.22亿元。
  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收入方面,发行人下半年的收入相对上半年较高,通常第三季度的收入又高于第四季度的收入,2019年发行人第四季度的收入高于第三季度主要系第四季度数字阅读市场快应用产品模式开始起量,发行人收入出现增长。掌阅科技亦呈现下半年收入高于上半年的特点。平治信息2017年下半年的收入较上半年也相对较高,其中第四季度收入较高主要系其2017年9月末完成对郑州麦睿登的收购,开始开展CPS分销业务,导致第四季度收入上涨,平治信息2019年第三季度起主业已转向智能硬件业务。
  中文在线的收入季节性分布与掌阅科技、平治信息和发行人略有差异主要系其业务以版权业务为主所致。
  综上,掌阅科技和平治信息的第一季度的收入相对较低,第三季度的收入高于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与发行人不存在显著差异,在第四季度的收入波动上,各公司因新业务模式开展的时点不同有所差异。发行人的收入季节性波动具有合理性。
  4、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销量的变化情况.
  数字阅读业务收入为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5、关于发行人不存在“刷单”和“自充值”情形的核查意见.
  公司为确保产品版本迭代过程中用户充值功能能够正常使用,需要对充值渠道的支付成功率和通道稳定性进行测试。由于前述原因,报告期内存在通过员工进行自充值测试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经核查,员工的自充值流程均经过审核、审批。通过对发行人充值用户的充值行为、消费行为的真实性、合理性分析和IT审计,公司除上述通过员工进行自充值测试的情形外,不存在利用第三方进行刷单和自充值的情形。
  6、关于发行人线上销售真实性、最终销售情况的核查意见.
  针对发行人数字阅读业务的个人用户,通过对整体用户分布的分析、人均充值消费的分析、用户充值的分析、大额充值用户的分析、用户充值流水的核查、电话访谈及调查问卷核查、IT审计等方式,确认发行人的线上销售真实、终端用户的充值和消费真实。
  7、可比公司收入及其增长分析.
  发行人的收入及其增长率变动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2,164.45万元、50,642.76万元、92,333.81万元和85,786.09万元,2018年较2017年增长57.45%,2019年较2018年增长82.32%;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分别为25,979.08万元、43,673.32万元、77,289.20万元和73,613.85万元,2018年较2017年增长68.11%,2019年较2018年增长76.97%。公司营业收入和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保持高速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
  (1)随着数字阅读行业外部生态环境的快速变化,发行人采用内容发展用户的战略抓住了两次关键的发展用户(尤其是下沉用户)的机会,从而保持了业务高速增长。第一次为随着微信生态的快速发展,发行人用头部作品通过H5网站发展用户。2017年至2018年,随着微信生态的发展,尤其是微信公众号的快速发展,依托H5网站的运营经验和头部作品,发行人自有H5网站业务和运营支撑业务快速崛起,进一步吸引了更多的头部作品内容提供商和签约作者,为2019年和2020年1-6月的业务高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业务模式主要通过头部作品在微信生态发展用户(尤其是下沉用户),发行人也因此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以及头部作品的引入、筛选和生产经验;第二次为借助信息流渠道(尤其是今日头条和抖音)的快速发展,用头部作品通过客户端和快应用发展用户(尤其是下沉用户)。2019年和2020年1-6月随着今日头条、抖音、快手、广点通等信息流渠道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加大了信息流渠道推广的力度,用户规模和用户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进而带动了数字阅读收入的快速增长。
  (2)得益于行业外部利好因素以及内部投入的不断增加,发行人业务快速增长。外部利好因素具体为国民阅读习惯的逐渐养成、移动阅读用户付费习惯的逐渐养成、数字阅读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在内部投入方面,发行人在数字阅读相关产品和技术方面的积累与投入不断增加、精细化运营能力不断提升、版权内容不断丰富、推广效率和力度持续提高。
  此外,对于数字阅读企业,其业务规模的增速与发展阶段相关,如上表所示,掌阅科技和平治信息的业务与发行人最为接近,其中掌阅科技在2014年至2017年的业务规模与发行人规模相当,平治信息在2015年至2018年的业务规模与发行人规模相当,二者在上述对应期间营业收入均保持高速的增长,因此发行人在目前业务规模阶段的业务增速具有一定合理性。此外,根据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充值用户数及充值金额数据,掌阅科技2015年和2016年用户充值金额的增长率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具有匹配性。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充值用户数和充值金额情况如上表所示,自有书库阅读业务的充值金额增长率与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的增长率也具有匹配性。
  对于报告期内的收入变动,掌阅科技2017年和2018年的增速有放缓,主要系随着其业务规模的扩大,增速下降,2019年掌阅科技的营业收入和数字阅读平台收入略有下滑,主要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其主要通过内置手机预装渠道发展用户,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数据,2019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下滑7.5%,手机出货量的下降会对掌阅科技的用户增长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掌阅科技主要发展APP产品,受数字阅读行业免费阅读APP兴起的影响,其付费阅读收入略有下降。
  平治信息2018年的营业收入和移动阅读平台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其收入确认方式发生变更所致,在收购郑州麦睿登和杭州有书后,其大力发展CPS分销业务,根据平治信息的公开信息,该业务下,其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收取相关的技术服务费和资源支持费,根据充值款项的约定分成比例确认收入,一般分成10%,因此该业务为按照扣除渠道成本的净额确认收入,因此使得营业收入和移动阅读平台收入有所下降。根据其披露信息,杭州有书在2018年的营业收入为5,666.75万元,按照上述收入确认方式可以推算,仅杭州有书一家主体即贡献了5.67亿元的用户充值金额,同时,结合平治信息2018年营业利润增长97.89%,可以看出平治信息当年业务实现较快增长。发行人的H5网站业务(自有H5网站业务和运营支撑服务)在2018年也实现了较快发展,与平治信息的情况较为相似。2019年4月平治信息收购深圳兆能,增加智能家居业务为主业之一,另外,因收入确认方式的影响,虽然其移动阅读业务收入较2018年下降13.11%,但移动阅读业务毛利仅下降0.87%。2020年1-6月,平治信息移动阅读平台收入年化后较2019年有所增长。
  阅文集团、中文在线和宜搜科技的营业收入变动与发行人相比具有一定差异,主要系业务结构以及业务规模不同所致。中文在线的收入以版权业务为主,该类业务的增速与付费阅读业务的增速有所差异,因此在营业收入的变动上存在一定差异。中文在线2018年对收入细分进行调整,未披露数字阅读业务收入。
  阅文集团2019年因收购新丽传媒并表后,版权业务收入在2019年大幅增长341%,导致其2019年的营业收入增幅较大,对于数字阅读业务收入,阅文集团的月付费用户数已达到较大规模,2018年略有下降,2019年下降9.26%,相应的其数字阅读业务收入也有所下滑,根据其年报披露信息,主要系发展免费阅读业务,在用户资源分配上有所调整所致,2020年1-6月,阅文集团的分销业务发展迅速,月付费用户数上涨9.28%,在线阅读业务收入年化后较2019年增长34.51%。
  宜搜科技的营业收入增速较小,数字阅读业务收入在2018年有所增长,2019年有所下滑。根据其披露信息,其数字阅读业务收入以广告收入为主,“免费+广告”的业务模式贡献了过半收入,因此其付费用户数在规模上远小于发行人、阅文集团和掌阅科技,而市场中的免费阅读产品在2018年和2019年迅速增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其数字阅读业务收入亦出现下滑。
  综上,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变动与发行人的用户充值金额具有匹配性,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相关变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对于2019年的收入变动,发行人自有书库阅读业务2019年实现收入77,289.20万元,较2018年增长76.97%。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掌阅科技2019年的数字阅读业务收入略有下滑,如上文所述,主要系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2019年免费阅读产品的冲击;平治信息2019年的数字阅读业务收入有所下滑,主要系其收购了深圳兆能之后,逐渐转型为数字阅读和智能家居业务双主业;宜搜科技的数字阅读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到免费阅读产品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综上,同行业可比公司数字阅读业务收入出现下滑主要是受到免费阅读产品和免费阅读产品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
  发行人的自有书库阅读业务在2019年上半年也受到免费阅读产品的一定影响,但全年的收入仍实现了增长,主要系随着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信息流渠道的快速发展(抖音的日活跃用户数由2018年的2.5亿人增长至2019年的4亿人30,增长60%),在2019年下半年,发行人基于通过头部作品发展下沉市场用户的策略,加大了客户端在信息流渠道的推广力度,用户规模和用户质量进一步提升,带动了自有书库阅读业务收入的增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