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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2-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廖群洪,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熊艳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6.3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廖群洪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熊艳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1-08-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廖群洪,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熊艳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6.2条、6.3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廖群洪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熊艳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07-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廖群洪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股票发行细则》第三十条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ST高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廖群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05-3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廖群洪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廖群洪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8-12-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10-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股东欧阳忠贞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欧阳忠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07-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廖群洪,时任董事会秘书龙志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廖群洪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龙志刚出具监管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