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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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6 | 增发A股 | 2020-01-22 | 10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10-26 | 交易金额:1894.35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丽水市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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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三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柳俊华,魏伟明,应文勇 | ||
| 交易概述: 浙江三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丽水市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鸿鑫环保”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柳俊华持有鸿鑫环保51%的股权,魏伟明持有鸿鑫环保25%的股权,应文勇持有鸿鑫环保24%的股权。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的实施战略布局,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柳俊华、魏伟明、应文勇全部的共计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894.35万元。收购完成后鸿鑫环保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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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9-15 | 交易金额:3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纪伟勇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由于公司财务部门工作疏忽,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归还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借款时,多汇30万元,实际控制人纪伟勇已于2023年6月28日归还上述错汇款。该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202309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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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8-09 | 交易金额:728.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王建伟,纪伟勇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一、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贷款728万元。年利率为3.95%,期限为一年。728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伟勇个人房产(房产证号丽房权证莲都区字第01099690号,丽房权证莲都区共字第01009960号,丽国用(2007)第6381号)做抵押、王建伟个人房产(房产证号(浙(2017)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00076号))做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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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30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18至 2021-07-18 |
| 出质人:纪伟勇 | ||
| 质权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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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纪伟勇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7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18日起至2021年7月1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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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30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18至 2021-07-18 |
| 出质人:王建伟 | ||
| 质权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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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王建伟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7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236,1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763,9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18日起至2021年7月1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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