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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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434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9-11-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尹欣,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世纪祥云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尹欣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对世纪祥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尹欣、孙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于上述惩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世纪祥云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特此告诫世纪祥云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尹欣、孙明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尹欣、孙明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日期:2019-05-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尹欣,本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孙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1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2给予尹欣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3对孙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05-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6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提醒公司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应当在2019年5月31日前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将组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