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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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16 | 增发A股 | 2017-02-21 | 8125.00万 | - | - | - |
| 2016-11-17 | 增发A股 | 2016-11-22 | 3.09亿 | - | - | - |
| 公告日期:2019-06-06 | 交易金额:34.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999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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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肖四清,李鹏,王超伟等 | ||
| 交易概述: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肖四清等31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有棵树合计99.9991%股权,拟购买资产共计作价339,997.06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97,857.47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87.61%,剩余12.39%的交易对价以42,139.59万元现金予以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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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8-0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维康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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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日照青山绿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前,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将旗下海豚供应链相关业务13家主体剥离整合至深圳市维康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整合完成后,日照青山绿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深圳市维康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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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8-03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肖四清,杭州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有棵树(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孙公司,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括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四清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2017080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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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7-1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日照青山绿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前,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将旗下海豚供应链相关业务13家主体剥离整合至深圳市维康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整合完成后,日照青山绿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深圳市维康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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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16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2至 2018-05-11 |
| 出质人:肖四清 |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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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肖四清质押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6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银行授信,质押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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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15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2至 2018-05-11 |
| 出质人:肖四清 |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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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肖四清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6,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银行授信,质押权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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