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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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19-08-30 监管问询: 2019-08-30收到问询函
2019-07-30 监管问询: 2019-07-30收到年报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0-01-1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三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山东鼎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高密市永盛平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学萍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永平资源、孙学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三三集团、鼎融资产、永平环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提出警示如下:永平资源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公告日期:2020-01-1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孙学萍,股东山东三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山东鼎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高密市永盛平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永平资源、孙学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三三集团、鼎融资产、永平环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12-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12-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孙学萍,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周金水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一)给予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二)给予公司时任董事长孙学萍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三)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周金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05-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孙学萍,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周金水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给予董事长孙学萍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对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周金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