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公司与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额为802,293.42元,接受劳务交易额为510,464.26元,采购设备交易额为170,940.18元,出售商品交易额为35,897.44元;2、与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额为211,860.86元,采购设备交易额为68,376.07元;3、公司出售二手小汽车给徐荣金的交易额173,076.92元;4、李少飞作为受信人及公司作为共同受信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918092013008279的《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90万元,自2013年2月20日至2015年2月20日止,李少飞和戴燕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李少飞作为受信人及公司作为共同受信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918092015071181的《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100万元,自2015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8日止,李少飞和戴燕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李少飞作为受信人及公司作为共同受信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918092013017532的《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200万元,自2013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26日止,李少飞和戴燕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担保。在上述合同项下,李少飞和戴燕2015年度为公司累计发生的担保金额为10,735,711.60元。
20160520: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