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2 |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淮安华顺教学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1年5月13日,公司关联方淮安华顺教学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向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贷款150万元,期限为2021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2日,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披露。因上述贷款即将到期,关联方淮安华顺教学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拟继续向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贷款150万,期限为1年,由公司继续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20512:股东大会通过 |
||
| 公告日期:2021-10-22 | 交易金额:49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施信福,张金芹,施超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9年10月22日,江苏少儿春互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少儿春”)与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和《综合授信协议》,金额为49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9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1日。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未进行公开披露的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施信福、施信福配偶张金芹、施信福之子施超、江苏华东施河教育城有限公司继续为以上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与银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年10月22日,少儿春因不能按期足额偿还2019年向银行申请的借款,申请展期,与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展期后的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0日。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未进行公开披露的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施信福、施信福配偶张金芹、施信福之子施超、江苏华东施河教育城有限公司继续为以上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目前,上述借款一直在按期偿还利息。由于,展期协议即将到期,少儿春拟与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和《综合授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施信福、施信福配偶张金芹、施信福之子施超、江苏华东施河教育城有限公司拟继续为以上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担保时间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最终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根据股转公司最新发布的《治理规则》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信福、公司关联方少儿春拟为公司就“上述担保”的事项提供反担保,待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正式签订反担保合同。 20211022:股东大会通过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25 | 原始质押股数:1450.8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07至 -- |
| 出质人:施信福 | ||
| 质权人:淮安市誉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施信福质押股份145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8.3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50.8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7日起至解除质押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淮安市誉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合作伙伴江苏少儿春互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申请期限为1年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质押权人为淮安市誉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2019年11月7日,公司股东施信福与淮安市誉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上述股份质押事项签订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2020年8月3日,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登记日为2020年8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