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流化床系列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湿法制粒系列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制粒生产线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

  • 产品名称:

    流化床系列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 、 湿法制粒系列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 、 制粒生产线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

  • 经营范围:

    制药机械、食品机械、化工机械、包装设备、机电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以及上述领域内和药物、食品、化工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控制的设计、施工;网络自动化和计算机服务及相关配件的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服务;水电设备的安装及服务;药用辅料(限《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化工类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361.3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4.68%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
  • 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 赣州和美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1949.25万 15.5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
635.97万 5.06%
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615.04万 4.89%
赣州和美药业有限公司
584.07万 4.64%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576.96万 4.5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902.8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2.51%
  • 江苏震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南通贝特医药机械有限公司
  •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常州茂发不锈钢有限公司
  • 无锡双云不锈钢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江苏震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494.24万 8.44%
南通贝特医药机械有限公司
483.85万 8.27%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376.99万 6.44%
常州茂发不锈钢有限公司
335.36万 5.73%
无锡双云不锈钢有限公司
212.42万 3.6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178.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2.30%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绿十字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特瑞药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635.97万 12.35%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15.04万 8.06%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394.25万 7.65%
广州绿十字制药有限公司
385.84万 7.49%
苏州特瑞药业有限公司
347.81万 6.7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270.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7.30%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绿十字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特瑞药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979.54万 8.18%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56.93万 6.32%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546.72万 4.56%
广州绿十字制药有限公司
495.69万 4.14%
苏州特瑞药业有限公司
491.15万 4.1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49.1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8.28%
  • 江苏震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茂发不锈钢有限公司
  • 无锡双云不锈钢有限公司
  • 重庆力耘喷嘴有限公司
  • 杭州普瑞除湿设备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江苏震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315.14万 7.76%
常州茂发不锈钢有限公司
259.72万 6.39%
无锡双云不锈钢有限公司
221.41万 5.45%
重庆力耘喷嘴有限公司
191.38万 4.71%
杭州普瑞除湿设备有限公司
161.47万 3.9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318.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9.36%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797.95万 16.98%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56.93万 16.11%
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
338.79万 7.21%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92.26万 6.22%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133.06万 2.8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396.9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3.31%
  • 正大青春宝(德清)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罗欣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正大青春宝(德清)药业有限公司
1355.56万 13.35%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1241.53万 12.23%
罗欣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848.95万 8.36%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567.06万 5.59%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383.83万 3.7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790.3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8.67%
  • 江苏赛特钢结构有限公司
  • 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 无锡市朋和不锈钢有限公司
  • 常州瓦良格电气有限公司
  • 常州茂发不锈钢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江苏赛特钢结构有限公司
1245.00万 17.25%
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708.80万 9.82%
无锡市朋和不锈钢有限公司
315.17万 4.37%
常州瓦良格电气有限公司
267.41万 3.71%
常州茂发不锈钢有限公司
254.01万 3.52%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977.56万元、12,575.53万元、20,942.78万元及12,810.9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58%、99.68%、99.78%及99.85%,是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配套工艺支持,主要产品包括流化床、制粒生产线、湿法制粒机等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废料销售,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977.56万元、12,575.53万元、20,942.78万元及12,810.9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58%、99.68%、99.78%及99.85%,是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配套工艺支持,主要产品包括流化床、制粒生产线、湿法制粒机等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废料销售,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927.62万元、12,535.29万元、20,895.84万元及12,791.50万元,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2.36%,增速较高,主要原因如下:
  (1)医药制造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市场对制药装备的需求不断增长,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与机遇
  制药装备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医药制造业,其行业发展情况将直接影响制药装备的市场需求。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医药行业引导与支持的持续加码、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口结构老龄化的逐步加剧及民众健康意识的日益加强,我国药品销售规模增速较高,医药制造行业也随之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至2021年,我国医药制造行业利润总额由3,094.20亿元增长至6,271.4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6.55%。
  医药制造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制药企业对制药装备的采购需求。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我国制药设备行业市场规模在2022年将达到443.60亿元,与2018年的284.50亿元相比,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1.74%。高速增长的市场规模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收入增长提供了良好基础。
  (2)我国对于药品质量要求不断趋严,提高了高端制药装备的市场需求,进一步促进了公司产品的销售增长
  2016年起,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以及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等政策陆续出台,对制药企业提高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提出了新的要求。制药装备作为制药过程中的关键设施,对药品生产质量、生产效率及生产成品均具有重要影响。
  由于中低端制药装备设计较为简单、自动化水平较低、与制药工艺契合度较弱,在新政策背景下,已经较难满足制药企业在重要工序上对于制药装备的新要求。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制药企业开始重视和选择技术性能更先进的高端制药设备进行药品生产,使得高端制药装备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公司主要产品定位高端,不仅具备帮助制药企业制备复杂制剂的能力,同时也可以帮助制药企业降本增效提质,满足制药企业对于制药装备的新要求。综上,高端制药装备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进一步促进了公司产品的销售增长。
  (3)依托深厚技术积累以及对于制药工艺的深刻理解,公司产品性能持续提升,并逐步取得市场认可,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资源
  制药工艺对于药物生产质量及生产效率具有较大影响,而制药装备是制药工艺的重要载体。因此,制药企业对于制药装备与制药工艺的契合度以及装备本身技术性能均具有较高要求。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对于药品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使得制药企业对于制药装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的研发、改进及工艺创新,产品定位高端,始终坚持核心技术及制药工艺的突破和积累。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掌握了涵盖流化床制粒与包衣工艺、湿法制粒工艺、干法制粒工艺等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能够为客户提供具有较高工艺水平及自动化智能化程度的制药装备整体解决方案。经过多年市场检验,公司的技术实力及产品质量已逐步取得市场认可,客户覆盖众多知名制药企业,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综上,报告期内,依托于核心技术及制药工艺的深厚积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积极拓展并深挖下游客户需求,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合同金额约为15,821万元,下游市场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旺盛。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927.62万元、12,535.29万元、20,895.84万元及12,791.50万元,各产品类别收入金额及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制药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11,450.23万元、12,033.87万元、19,912.33万元及12,483.50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00%、96.00%、95.29%及97.59%,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流化床系列、制粒生产线以及湿法制粒系列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10,147.99万元、10,148.26万元、17,863.84万元及11,648.35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08%、80.96%、85.49%及91.06%,为公司主要产品类别。
  (1)流化床系列
  报告期内,公司流化床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2020年度,公司流化床系列的销售收入为4,075.78万元,相比2019年度减少2,872.15万元,主要受流化床系列销售数量下降的影响。2019年度,受一致性评价及“带量采购”政策的影响,下游客户采购实验型设备进行药物研发的需求较强。同时,为促进产品验证、拓展客户、培育市场,公司主动将实验型流化床作为销售重心。因此,2019年度,公司承接了较多实验型流化床的订单,使得当年流化床销售数量较高。2020年度,公司流化床系列产品销量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的产品性能逐步得到市场验证及认可后,客户采购生产型流化床的意愿提高,公司销售重心开始向生产型设备及制粒生产线转移,实验型流化床的销售数量相应减少。此外,受疫情对公司及下游客户的影响,当年公司生产、安装调试及验收确认的整体进度有所延缓,部分流化床未在当年完成验收并确认销售,使得全年产品销售数量整体下降。2020年度,公司流化床系列的平均单价有所提高,主要系生产型流化床销售占比提升,流化床系列的平均单价相应提高。根据客户对于产品功能、设计产能、应用场景及工艺水平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公司流化床系列产品的定制化程度及制造成本有所不同,销售价格亦随之变化。因此,公司流化床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异较大。但总体而言,实验型流化床因主要用于小批量实验,故其设计产能较小,平均价格通常低于生产型流化床。
  2021年度,公司流化床系列的销售收入为10,697.67万元,相比2020年度增加6,621.90万元,主要系随着下游客户的需求增长及市场对于公司产品认可度的提升,公司生产型流化床的销售数量持续增长,带动流化床系列的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提高。
  2022年1-6月,公司流化床系列的销售收入为5,804.28万元,销售收入及销售数量均保持较高水平,同时,生产型流化床的销售数量占比持续提升,带动流化床系列的平均单价有所提高。
  (2)制粒生产线
  报告期内,公司制粒生产线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制粒生产线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98.67万元、4,813.79万元、5,810.86万元及5,289.38万元,销售收入逐年提升,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92%、38.40%、27.81%及41.35%,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制粒生产线的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均有所提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掌握多项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核心技术,产品种类不断扩充,具备了从提供单机到提供生产线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随着近年来下游行业对于制药装备的需求持续增长以及市场对于公司产品性能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下游客户采购公司生产型设备的意愿不断提高。同时,为了提高设备采购效率、降低售后管理维护成本,向公司采购制粒生产线的客户有所增加,使得制粒生产线的销售规模逐年扩大。根据不同工艺、设备功能、设备规格及设备数量等因素,制粒生产线的定制化程度及制造成本有所不同,销售价格亦随之变化。
  因此,公司制粒生产线之间的价格可比性较弱。但总体而言,制粒生产线的设计产能越大、配置设备数量越多、生产工艺越复杂、配置功能越多,其定制化程度及制造成本越高,平均价格通常将相应提高。
  (3)湿法制粒系列
  报告期内,公司湿法制粒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湿法制粒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01.39万元、1,258.70万元、1,355.31万元及554.69万元,整体较为稳定,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0.91%、10.04%、6.49%及4.34%。
  (4)配件及服务
  除提供各类制药设备外,发行人亦紧跟客户日常需求,为客户提供设备使用所需的配件及维修等服务,其中,配件主要为制药设备相关的各种零配件,包括物料锅、喷枪、混合料斗、滤袋及筛网等。报告期内,配件及服务销售收入分别为477.39万元、501.42万元、983.50万元及308.00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0%、4.00%、4.71%及2.41%,金额及占比均较低。
  3、终端客户与非终端客户收入情况
  从公司下游客户是否最终使用公司产品的角度,公司下游客户可分为终端客户和非终端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终端客户,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实现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39%、98.41%、98.62%及99.86%。公司非终端客户主要为仪器设备类公司,收入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公司对非终端客户均采用买断式销售,不存在使用经销商替公司代销产品的情况,对非终端客户执行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与其他终端客户亦不存在显著差异。
  4、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集中于华东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及华北地区,上述地区的销售金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96.00%、94.28%、96.63%及99.00%。公司总部及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加之华东地区制药产业较为发达,因此公司业务深耕于该区域,积累了较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产品在该区域保持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影响力,使得华东地区收入占比较高。
  5、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季度的收入情况如下: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5,815.30万元、5,808.36万元及8,428.2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75%、46.34%及40.33%,占比较高。
  公司设备交付及验收时间与下游客户生产线的建设改造进度、财务预算及支出管理制度等因素密切相关。由于下游客户的生产线建设改造进度可能与原定计划存在差异,因此,公司设备的交付及验收时间通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客户沟通确定。此外,公司多数设备以收到发货款为设备交付的前置条件,因此,客户的财务预算、资金调拨及货款支付时间等因素也会影响设备交付及验收。总体而言,由于年末及年中是大部分公司进行工作总结和考核的重要时点,因此公司更多在年末及年中完成发货及安装验收工作。
  2021年度,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占比高于第二季度及同期水平,主要系公司应客户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于2021年第一季度集中向其交付了多条制粒生产线及相关制药设备,并确认收入2,655.12万元,使得第一季度确认收入占比较高。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整体而言,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均存在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特点。
  但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规模较大,业务范围更为多元,下游客户群体更为分散,所以其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的高低程度有所不同。其中,迦南科技、小伦智造在报告期内的固体制剂设备收入占比较高,其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特点更为明显;迈得医疗主营业务较为集中于安全输注类单机及连线机,其第四季度收入亦呈现出占比较高的特点。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的情况,金额分别为0.00万元、40.11万元、427.60万元及0.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0%、0.32%、2.04%及0.00%,金额及占比均较低。具体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上述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因自身经营需要及资金调拨安排,通过员工或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支付货款而产生,相关交易均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具备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客户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回款行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并对有关人员加强教育,以避免未来第三方回款再次发生。
  7、报告期内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收款的情况,金额分别为0.26万元、0.42万元、0.25万元及0.1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02%、0.003%、0.001%及0.001%,金额较小且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主要系出于交易便利等原因而收取的配件销售款。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付款主要为支付零星材料的采购款,金额分别为10.93万元、0.16万元、0.22万元及0.00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0.244%、0.003%、0.002%及0.00%,金额及占比均较低。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