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6-09-26 | 增发A股 | 2016-09-29 | 1.09亿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04-27 | 交易金额:7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乐将影业有限公司25%股权 |
||
| 买方:苏州恒顿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上海乐将影业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北京十一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燃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都黑威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对上海乐将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将影业”)进行增资,乐将影业注册地为上海市松江区富永路425弄212号,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0,588.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367,647.00元,占注册资本的25.00%,上海弘旗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82,353元,占注册资本的60.00%;上海龙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117,647元,占注册资本8.00%;北京十一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4,117元,占注册资本的3.00%;北京燃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9,412元,占注册资本的2.00%;成都黑威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9,412元,占注册资本的2.0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苏州恒顿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乐将影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乐将影业有限公司投资750.00万元,其中36.7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13.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有的股权比例为25.00%。 |
||
| 公告日期:2017-05-18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上海乐将影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业务合作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2017年度拟与关联方乐将影业进行合作,包括并不限于共同投资、开发、制作情景喜剧,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20170518:股东大会通过 |
||
| 公告日期:2016-11-30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曾荣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为满足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以上授信最终以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为了保证该银行授信的达成,公司控股股东曾荣女士拟以自己持有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担保。 20161130:股东大会通过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10 | 原始质押股数:583.82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2-05至 2022-02-05 |
| 出质人:曾荣 | ||
| 质权人: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曾荣质押5,8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3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378,63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459,56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2月5日起至2022年2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质押权人为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8-25 | 本次解押股数:583.82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24 |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接到股东曾荣女士通知,股东曾荣女士于2017年2月5日质押给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5,838,200股已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8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