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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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25 | 增发A股 | 2018-06-29 | 5044.00万 | - | - | - |
| 2017-03-22 | 增发A股 | 2017-03-27 | 2092.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9-08-26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夏亘峰清浩新型燃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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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宁夏华宁裕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宁夏亘峰清浩新型燃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亘峰清浩”)51%的股权转让给宁夏华宁裕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宁裕”)。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亘峰清浩股权比例为49%,亘峰清浩变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不再将亘峰清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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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3-09 | 交易金额:616.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0万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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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仝傲,程海峰 | ||
| 卖方:郝玉霞,夏树英,闰之魁等 | ||
| 交易概述: 股东郝玉霞以2.20元/股的价格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转让1,550,000股;股东夏树英以2.20元/股的价格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转让200,000股、向仝傲转让300,000股、向程海峰转让500,000股;股东闰之魁以2.20元/股的价格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转让200,000股;股东沈程晖以2.20元/股的价格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转让50,000股。本次股票交易系交易双方协商交易。转让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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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5-12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郝宝玉,罗维奇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郝宝玉,罗维奇发生财务资助,担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000.0000万元。 202005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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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10-23 | 交易金额:1479.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郝宝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宝玉女士拟向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村信用社(以下简称“新村信用社”)借款1479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用自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土地和房产为郝宝玉的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1479万元本金及利息、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2019102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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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1-15 | 原始质押股数:199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1-15至 2023-01-14 |
| 出质人:郝宝玉 | ||
| 质权人: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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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郝宝玉质押19,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9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723,75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196,25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月15日起至2023年1月1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环境服务合同做担保,质押权人为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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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17 | 原始质押股数:97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23至 2019-02-22 |
| 出质人:郝宝玉 | ||
| 质权人:国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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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郝宝玉质押9,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73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郝宝玉向国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借款,质押权人为国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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