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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发布公告:
2026-01-1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2025-11-13 发布公告:
2025-11-13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10-29 发布公告:
2025-09-01 发布公告: 《鲁南数据: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
2025-08-13 发布公告:
2025-08-13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13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23.55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11.54%
2025-08-13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3-28 违规处罚:
2025-03-1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3-12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3.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6.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8.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 9.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
2025-02-2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08元,净利润100.85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30.54%
2025-02-20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2-20 参控公司:
2025-02-1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2025-01-27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补充确认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
2020-09-29 股权转让: 艾松涛,艾淑英,北京齐楚给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公司100.00%股权给山东鲁南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枣庄智汇互联网小镇管理有限公司,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2020年9月26日,收购人与股份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收购人大数据公司受让股份转让方持有的齐楚咨询1140万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95%,收购人智汇公司受让股份转让方持有的齐楚咨询60万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收购完成后,山东鲁南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枣庄智汇互联网小镇管理有限公司将合计直接持有齐楚咨询1200万股股份,占齐楚咨询总股本的100%,齐楚咨询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大数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高新区管委会。
2020-03-20 资产出售: 拟出让特斯拉MODELX车辆一台,进度:失败 详细内容▼
  北京齐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特斯拉MODELX车辆一台,该车辆于2016年12月购买,账面原值1,012,000元,截至目前计提累计折旧446,593.15元,账面净值514,806.85元。   考虑到车辆维护保养、更新换代需要等情况,现拟将该车辆以账面净值及市场估值为基础,作价250,000元转让给关联方北京齐楚投资有限公司。
2019-02-21 资产出售: 拟出让青岛香檬诊所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香檬医疗拟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香檬诊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香檬医疗持股100%,已实缴出资50万元)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齐楚美驰国际广告(北京)有限公司。依据青岛香檬诊所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349,850.00元。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3-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南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董事郭凯,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一民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二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郭凯、李一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