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4-17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云启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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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北京跳跳糖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半糖去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收购半糖去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云启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半糖去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北京云启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北京云启星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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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4-17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北京易航远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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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北京跳跳糖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苏义丹 |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收购苏义丹持有的北京易航远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苏义丹不再持有北京易航远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北京易航远丰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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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10 | 交易金额:259.95 万元 | 转让比例:99.98 % |
| 出让方:崔伟明 | 交易标的: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冯艳辉 | ||
| 交易影响: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冯艳辉女士持有公众公司4,999,000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99.98%,成为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公告日期:2023-03-28 | 交易金额:470.00 万元 | 转让比例:99.98 % |
| 出让方:孙宇晨,林凡斯 | 交易标的:广州威振印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崔伟明 |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前,孙宇晨直接持有威振股份的4,95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9.00%,孙宇晨为威振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崔伟明受让孙宇晨持有威振股份的4,950,000股股份,受让林凡斯持有威振股份的49,000股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崔伟明直接持有威振股份99.98%的股份,为威振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公告日期:2026-04-17 | 交易金额:43.9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天津朝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梦马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鼎优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版权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完成收购后向关联公司采购广告分发所需的版权,合计花费439,936.24元。 2026041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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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3-27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冯艳辉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向股东借款:实控人提供无偿借款,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应对风险能力。实控人冯艳辉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共计5,000,000.00元,借款利率为年化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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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21 | 原始质押股数:3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5-18至 -- |
| 出质人:林凡斯,周金梅,曾庆赞,文华泉 | ||
| 质权人:孙宇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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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林凡斯、周金梅、曾庆赞、文华泉质押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4.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7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5月18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用于配合自然人孙宇晨对公司的收购,质押权人为孙宇晨,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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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18 | 本次解押股数:2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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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8年5月18日,公司股东林凡斯、周金梅、曾庆赞、文华泉质押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4.00%)有限售条件股份给质权人孙宇晨,用于配合自然人孙宇晨对本公司的收购。质押期限为2018年5月18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其中曾庆赞、文华泉质押的股份已于2018年6月15日解除限售、于2018年6月28日解除质押。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6月12日、6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在前述质押的股份中,股东林凡斯质押股份总数为1,825,000股,占总股本的36.5%;股东周金梅质押股份总数为375,000股,占总股本的7.5%。2019年3月15日,质权人已将林凡斯、周金梅二人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将林凡斯、周金梅质押的全部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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