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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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5 | 增发A股 | 2020-12-30 | 4600.00万 | - | - | - |
| 2018-10-17 | 增发A股 | 2018-10-22 | 1008.00万 | - | - | - |
| 2017-04-25 | 增发A股 | 2017-04-28 | 15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10-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8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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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许立群 | ||
| 卖方:易国华 | ||
| 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28日,许立群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挂牌公司507,800股,直接持股比例从11.47%变为12.31%,2025年10月28日,易国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挂牌公司507,800股,直接持股比例从33.24%变为32.40%,与一致行动人王乔珍、武汉鑫英汇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并计算后拥有的权益比例从60.85%变成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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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11-03 | 交易金额:46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武汉派奥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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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易国华,许立群,李玉林,黄沛 | ||
| 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武汉派奥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派奥斯”)100%股权。目前派奥斯股东为易国华、许立群、李玉林和黄沛四人(以下合称为“派奥斯原股东”),分别持有派奥斯21.43%、21.43%、42.86%和14.28%股权。 派奥斯的主要业务是基于光声光谱技术从事电力设备的监测、分析仪器的设计、研发与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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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21 | 交易金额:1000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易国华,王乔珍,武汉鑫英汇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租用办公场地,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易国华,王乔珍,武汉鑫英汇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生租用办公场地,担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0006.0000万元。 202505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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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21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易国华,王乔珍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银行授信情况以及银行对授信的相关政策要求,预计公司实际控制人易国华、王乔珍夫妇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02505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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