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7-12-07 交易金额:107.00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深圳市伏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股股权

买方:中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彭丽婵,姜敏
交易概述:

公司股东彭丽婵将持有的深圳市伏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1.0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57,000股,公司股东姜敏将持有的深圳市伏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1.0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43,000股。转让总股数为1,000,000股。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7-12-07 交易金额:107.00 万元 转让比例:--
出让方:彭丽婵,姜敏 交易标的:深圳市伏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8-05-16 交易金额:5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曾新华,李春银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加快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伏特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特云商)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曾新华、李春银作为伏特云商的股东,分别向伏特云商提供借款人民币25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关系。2018年4月17日,公司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0516: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7-12-14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李少民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加快公司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公司拟向股东李少民借款人民币900万元。李少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关系。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资金占用费,期限为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二十四个月。2017年12月12日,公司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少民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