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影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业务。

  • 产品类型:

    影视剧业务、代购代理业务、广告业务、策划服务业务、联合摄制业务、直播服务、剧本转让

  • 产品名称:

    影视剧业务 、 代购代理业务 、 广告业务 、 策划服务业务 、 联合摄制业务 、 直播服务 、 剧本转让

  •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个人经纪代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599.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4.86%
  •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
  • 坦博尔(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漫寻影业有限公司
  • 安徽广播电视台
  • 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
1131.42万 6.47%
坦博尔(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03.62万 2.88%
北京漫寻影业有限公司
377.36万 2.16%
安徽广播电视台
374.52万 2.14%
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
212.12万 1.2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2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0.12%
  • 柴碧云
  • 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旭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青春很酷影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厦门新梦传媒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柴碧云
8223.57万 46.09%
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474.24万 8.26%
杭州旭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1220.00万 6.84%
北京青春很酷影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77.81万 5.48%
厦门新梦传媒有限公司
616.00万 3.4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6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2.71%
  • 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与优酷信
  • 东阳明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漫寻影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与优酷信
1.89亿 44.25%
东阳明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783.02万 11.18%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1320.75万 3.09%
北京漫寻影业有限公司
943.40万 2.20%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851.34万 1.9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5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6.70%
  • 柴碧云
  • 东阳明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碧水江汀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柴碧云
7519.64万 23.30%
东阳明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973.43万 9.21%
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822.00万 5.64%
海南碧水江汀科技有限公司
1393.60万 4.32%
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363.97万 4.2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1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3.23%
  • 东阳春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安徽广播电视台
  •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 广东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上海欣怡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东阳春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6548.39万 29.50%
安徽广播电视台
1813.81万 8.17%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1212.21万 5.46%
广东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70.24万 5.27%
上海欣怡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72.45万 4.8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6.21%
  • 柴碧云
  • 青岛斑马影业有限公司
  • 东阳明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黟县丹诚影视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盛视影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柴碧云
4086.55万 13.13%
青岛斑马影业有限公司
2580.00万 8.29%
东阳明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00.00万 6.42%
黟县丹诚影视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1537.00万 4.94%
宁波盛视影业有限公司
1068.34万 3.4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1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0.48%
  • 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广播电视台
  •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 芒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湖北广播电视台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
1.18亿 44.15%
安徽广播电视台
4157.82万 15.57%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2733.02万 10.23%
芒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92.98万 7.84%
湖北广播电视台
718.87万 2.6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3.41%
  • 芒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东阳春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全媒体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霍城神仙鱼影视有限公司
  • 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芒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3667.05万 14.07%
东阳春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814.81万 10.80%
黑龙江省全媒体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566.04万 9.85%
霍城神仙鱼影视有限公司
1344.00万 5.16%
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
920.26万 3.5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4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9.13%
  • 广东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安徽广播电视台
  •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广东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012.53万 19.45%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5584.90万 18.06%
安徽广播电视台
5319.64万 17.21%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4471.26万 14.46%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3077.19万 9.9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689.2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2.64%
  • 芒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青岛斑马影业有限公司
  • 东阳春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安徽华星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河南马上天下影视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芒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469.31万 6.43%
青岛斑马影业有限公司
2000.00万 5.21%
东阳春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1975.45万 5.15%
安徽华星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1139.29万 2.97%
河南马上天下影视有限公司
1105.22万 2.88%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业务。公司专注于影视剧作品的创作,在国内影视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公司影视业务主要通过自主研发、孵化影视剧本,以独家拍摄及联合拍摄等形式进行影视剧的投资拍摄。影视剧拍摄制作完成后,公司通过与电视台、新媒体等播出平台合作,签署影视剧播映许可协议获取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业务。其中,影视剧版权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包括:电视台、新媒体网络平台...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业务。公司专注于影视剧作品的创作,在国内影视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公司影视业务主要通过自主研发、孵化影视剧本,以独家拍摄及联合拍摄等形式进行影视剧的投资拍摄。影视剧拍摄制作完成后,公司通过与电视台、新媒体等播出平台合作,签署影视剧播映许可协议获取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业务。其中,影视剧版权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包括:电视台、新媒体网络平台等。
  公司报告期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商业模式未发生改变。
  (一)行业情况
  国剧力量蔚然竞放,呈现的是中国电视剧不偏安于一隅、不拘泥于一格、不局限于一时、不停驻于一方的创作理念与奋进态势。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坚强领导下,一批受到行业和市场双重认可的头部剧集作品涌现,在艺术风格、题材类型、制作成色和演绎呈现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突破。回顾2023年,国剧产业遵循《“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作出的部署和要求,“把提高质量作为电视剧的生命线,引导全行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打造出各美其美、精彩纷呈的好剧生态。主旋律以柔克刚、见微知著,温暖现实主义化苦难悲痛为奋进力量,新英雄主义、新反派主义迭代更新,东方新美学带火国风国潮,恋地主义异军突起,非遗文化解锁主流导向与观众口碑的新链接。
  媒体融合时代,电视剧传播的终端平台彼此分隔、壁垒森严的格局被打破,呈现出多元化的全新格局。优秀国剧数量的上升引发了大量观众在观看之余的二次创作,剧播期间,线上平台源源不断地输送话题、营销热点,激发了一场场观众的“追剧狂欢”。用户以更加沉浸的方式改编甚至颠覆原有的电视剧文本,从而代入情境,与角色产生更加强烈的情感联结。
  《“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提出,“中国电视剧‘走出去’步伐加快,国际交流合作迈向更高水平,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机制、市场销售体系更加成熟,海外传播领域持续拓展,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中国电视剧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经过历史时代的沉淀,国剧正迎来主题创作引导激励机制更加完善、精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等发展机遇,前景蔚为广阔。回溯历史变迁,还原现实语境,映照社会百态,寄寓时代精神。好内容正在成为常态,“讲好中国故事”,更要讲“中国好故事”,中国电视剧用创作吐纳情怀,正信风扬帆,以昂扬的姿态竞放在当下及未来。在上述背景下,公司仍将牢记使命,坚守“为观众铸精品、为股东聚财富、为文化开新篇”的经营理念,坚持精品原创和IP开发并重,主动把握政策导向,适应竞争环境,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丰富剧作题材,提升制作品质,深耕精品原创剧,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内容市场的优势。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电视剧制作成本不断上升导致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各制作机构对优秀主创人员争夺的不断加剧,导致电视节目制作成本不断攀升。许多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为了提高收视率
  利润空间被压缩的风险
  和市场影响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采取了“大制作”的策略,使得电视节目的制作成本也在不断上升。尽管各电视台为打造“精品电视剧播出平台”抢购精品电视剧带动了电视节目发行价格上涨,但如公司电视节目的制作成本继续攀升而发行价格不能获得同比上涨,公司投资制作的电视剧存在利润空间被压缩的风险。
  2、电视剧作品审查和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和《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国对电视剧产品的制作、发行等环节均实行备案许可制度,作品的题材立项、拍摄内容等方面都要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查,未经备案的电视剧剧本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视剧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通过审查是行业内公司投拍剧目对外发行实现投资收益的前提,一旦作品未能通过审查,则制作单位的前期投资就无法收回亦无法形成利润。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电视节目行业的生产调节逐步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开始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目前,电视节目行业政策准入门槛较低,制作机构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不高,竞争比较充分。大量的资本和企业进入电视节目制作领域,在促进电视节目行业充分竞争的同时,也导致电视节目投拍量和供应量迅速增加,电视节目市场整体呈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尽管公司凭借管理层多年积累的制片经验和强大的发行能力,在行业中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地位,但仍然会面临因行业竞争加剧所产生的成本上升及电视节目产品销售价格和收入下降等系统性风险。
  4、电视节目作品适销性的风险
  电视节目作为文化产品的一种,缺乏外在的客观质量检测标准,检验电视节目质量的方式为市场的接受程度,体现为电视节目发行后的收视率。因此,行业内企业很难准确预测作品适销性,难以确保电视节目一定能得到市场的认可。但市场的接受程度与观众的主观喜好与价值判断紧密相关,观众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自身偏好选择影视剧,并且观众自身的生活经验与自身偏好也处于不断变动的过程中,公司如无法及时、完全地把握观众的主观喜好与价值判断,可能造成公司制作完成的影视剧适销性达不到公司预期。
  5、电视剧播放权预售的违约风险
  公司在电视剧发行阶段采用预先销售的销售模式,即在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前就通过签订预售协议的方式将未来电视剧的播放权提前销售给电视台等客户。若签订预售协议的电视剧最终未取得发行许可证,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电视剧将不能发行,公司将因无法实际履行预售合同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公司预售后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取得发行许可证,公司应赔偿合同相对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合同相对方因公司违约而受到的经济损失。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预售的电视剧最终未取得发行许可证的情形,但未来经营过程中仍然存在该类违约风险。
  6、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和电视栏目业务。电视节目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用他人的智力成果,如将他人小说改编为剧本、使用他人创作的音乐作为影视剧插曲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的相关规定,对同一作品,公司可能会与编剧、导演、摄制、作词、作曲等作者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7、公司成本结转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带来净
  由于影视行业的成本结转往往存在跨周期情形,公司影视剧业务的成本结转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在该办法下,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准确程度依赖于对影视剧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公司存在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判断失误、非人为的偶
  利润波动的风险
  发性因素等原因,导致预测收入与实际收入差异较大,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预测并调整销售成本率,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波动。
  8、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以担保人的身份自愿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也采取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关联交易。但如果未来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控制等不公平现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较为重大的影响。
  9、收入年度间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和电视栏目业务。电视节目的拍摄或者宣传发行往往需要大额资金的投入,受制于自有资金规模的限制,公司电视节目作品产量无法迅速提高,对公司业务收入的稳步提升带来一定影响。如果投资的电视节目因拍摄进度、发行许可证获取等原因不能在该年度确认主要收入,则可能引起公司电视节目业务收入增长的波动。公司面临营业收入在年度间波动的风险。
  10、经济增长放缓风险
  电视剧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各大电视台,电视台用于购买电视剧播映权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广告收入。当经济增长时,企业的盈利较好、预期乐观,用于投放广告的支出扩大,电视台广告收入增加,用于购买电视剧的资金规模增加;反之,当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时,企业的盈利下降,用于投放广告的支出规模缩小,电视台广告收入减少,相应减少购买电视剧的资金规模,因此电视剧市场整体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受新冠疫情影响,经济增速放缓。虽然电视剧和视频节目是电视台和视频网站播放的主要内容资源,为了保持收视率和市场地位,以及满足终端用户的精神需求,即使在经济出现一定困难的情况下,电视台和视频网站也不会减少对电视剧和视频节目的采购,但经济增长放缓对电视剧行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不利影响。
  11、存货跌价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金额持续增长。存货以电视剧播映权为主,电视剧是非标准化产品,若未来市场、消费者喜好发生变化,则公司存货存在滞销风险,进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