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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1 |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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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5 | 发布公告: 更多>> 《承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等3篇公告 |
| 2025-11-24 | 发布公告: 更多>> 《承华股份: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等2篇公告 |
| 2025-11-24 |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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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7 | 发布公告: 更多>> 《承华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等7篇公告 |
| 2025-09-01 | 发布公告: 更多>> 《承华股份: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等3篇公告 |
| 2025-08-25 | 发布公告: 更多>> 《承华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8-22 |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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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7 |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
| 2025-08-07 |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8.0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00.18% |
| 2025-08-07 | 股东人数变化: 详情>> 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人数比上期(2024-12-31)减少0户 |
| 2025-07-09 | 名称变更: 壹号珠宝 -> 承华股份 |
| 2025-05-22 |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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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2 |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
| 2025-05-09 |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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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8 |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07元,净利润-36.35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46.54% |
| 2025-04-18 | 股东人数变化: 详情>> 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人数比上期(2024-06-30)减少0户 |
| 2025-02-06 |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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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1 |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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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07 |
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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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受让东莞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98.6%股权,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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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6日,出让方郑建辉、龙英、广东众筹创新企业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上统称“甲方”、与受让方周妃自(乙方)分别签订了《东莞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收购人将以协议收购的方式取得出让方所持红石投资的出资额,转让价款全部以现金形式支付,主要内容如下:1、①郑建辉持有红石投资3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50万元,甲方己实缴120万元注册资本,尚有3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未进行实缴。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红石投资28.6%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143万元)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在取得标的股权后根据红石投资章程的规定对标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中己认缴但尚未实缴的23万元注册资本继续承担出资义务。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标的股权,并承担相应的继续出资义务。甲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后,尚持有红石投资1.4%股权,该部分股权对应的7万元注册资本尚未实缴,该部分出资义务应由甲方履行,与乙方无关。②龙英持有红石投资4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00万元,且甲方己全部完成实缴。甲方同意将标的股权以200万元的转让对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标的股权。③广东众筹创新企业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红石投资3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50万元,甲方己实缴100万元注册资本,尚有5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未进行实缴。甲方同意将标的股权以100万元的转让对价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在取得标的股权后根据红石投资章程的规定对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50万元注册资本继续承担出资义务,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标的股权,并承担相应的继续出资义务。2、乙方同意于标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股权转让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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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07 |
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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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受让东莞硕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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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6日,出让方杜永平、杜卫国(以上统称“甲方”〕与受让方周妃自(乙方)分别签订了《东莞硕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收购人将以协议收购的方式取得出让方所持硕海投资的出资额,主要内容如下:1、①杜永平持有硕海投资9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80万元,甲方己实缴150万元注册资本,尚有3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未进行实缴。甲方同意将标的股权以150万元的转让对价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在取得标的股权后根据硕海投资章程的规定对己认缴但尚未实缴的30万元注册资本继续承担出资义务,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标的股权,并承担相应的继续出资义务。②杜卫国持有硕海投资1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0万元,甲方尚未进行实缴。甲方同意将标的股权以0元的转让对价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在取得标的股权后根据硕海投资章程的规定对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20万元注册资本继续承担出资义务,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标的股权,并承担相应的继续出资义务。2、乙方同意于标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股权转让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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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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