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活动、事件等图片的拍摄、编辑处理、市场销售以及视频制作,体育赛事营销推广等增值服务。
图片使用权、视觉营销、体育展示、体育经纪
图片使用权 、 视觉营销 、 体育展示 、 体育经纪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影视策划;版权贸易;市场调查;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经营);摄影扩印服务;版权转让代理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体育赛事票务代理;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服装、鞋帽、日用品、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企业策划、设计;经济贸易咨询;软件开发;文化咨询;教育咨询;经营电信业务;演出经纪。(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新浪体育有限公司 |
237.50万 | 14.33% |
| 新浪体育有限公司 |
237.50万 | 14.33% |
| 深圳市新世纪篮球俱乐部 |
166.86万 | 10.07% |
| 深圳市新世纪篮球俱乐部 |
166.86万 | 10.07% |
| 广东宏远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114.77万 | 6.92% |
| 广东宏远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114.77万 | 6.92% |
| 网易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90.00万 | 5.43% |
|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
90.00万 | 5.43% |
| 网易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90.00万 | 5.43% |
|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
90.00万 | 5.4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用友薪福社云科技有限公司 |
84.84万 | 11.40% |
| 用友薪福社云科技有限公司 |
84.84万 | 11.40% |
| 上海家和美林体育发展中心 |
52.87万 | 7.10% |
| 上海家和美林体育发展中心 |
52.87万 | 7.10% |
| 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
40.00万 | 5.38% |
| 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
40.00万 | 5.38% |
| BRILLIANCESPORTSDEVE |
35.04万 | 4.71% |
| BRILLIANCESPORTSDEVE |
35.04万 | 4.71% |
| 郑州捷尊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28.62万 | 3.85% |
| 郑州捷尊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28.62万 | 3.8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青岛国信双星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220.00万 | 8.96% |
| 青岛国信双星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220.00万 | 8.96% |
| 新浪体育有限公司 |
203.33万 | 8.28% |
| 新浪体育有限公司 |
203.33万 | 8.28% |
| 深圳市新世纪篮球俱乐部 |
123.36万 | 5.03% |
| 深圳市新世纪篮球俱乐部 |
123.36万 | 5.03% |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万 | 4.07% |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万 | 4.07% |
| 山东西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81.42万 | 3.32% |
| 山东西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81.42万 | 3.3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
140.00万 | 8.93% |
| 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
140.00万 | 8.93% |
| 计易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12.59万 | 7.18% |
| 计易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12.59万 | 7.18% |
| 北京诺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4.22万 | 4.10% |
| 北京诺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4.22万 | 4.10% |
| 北京佳视融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3.50万 | 4.05% |
| 北京佳视融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3.50万 | 4.05% |
| BRILLIANCE SPORTS DE |
34.47万 | 2.20% |
| BRILLIANCE SPORTS DE |
34.47万 | 2.2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青岛国信双星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207.55万 | 16.87% |
青岛国信双星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207.55万 | 16.87% |
新浪体育有限公司 |
96.70万 | 7.86% |
新浪体育有限公司 |
96.70万 | 7.86% |
厦门诺予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76.46万 | 6.21% |
厦门诺予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76.46万 | 6.21% |
广东宏远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71.93万 | 5.85% |
广东宏远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71.93万 | 5.85% |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
48.54万 | 3.95% |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
48.54万 | 3.9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新疆广汇飞虎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310.68万 | 10.75% |
| 新疆广汇飞虎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310.68万 | 10.75% |
| 新浪体育有限公司 |
243.71万 | 8.43% |
| 新浪体育有限公司 |
243.71万 | 8.43% |
| 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4.47万 | 7.07% |
| 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4.47万 | 7.07% |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201.89万 | 6.98% |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201.89万 | 6.98% |
| 深圳市新世纪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151.89万 | 5.26% |
| 深圳市新世纪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151.89万 | 5.2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
140.00万 | 8.38% |
| 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
140.00万 | 8.38% |
| BRILLIANCE SPORTS DE |
119.24万 | 7.13% |
| BRILLIANCE SPORTS DE |
119.24万 | 7.13% |
| 北京诺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费 |
114.28万 | 6.84% |
| 北京诺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费 |
114.28万 | 6.84% |
| ASIA SPORTS AND MEDI |
95.32万 | 5.70% |
| ASIA SPORTS AND MEDI |
95.32万 | 5.70% |
| 北京大疆鸿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30万 | 1.21% |
| 北京大疆鸿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30万 | 1.2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深圳市新世纪篮球俱乐有限公司 |
149.06万 | 12.27% |
深圳市新世纪篮球俱乐有限公司 |
149.06万 | 12.27% |
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7.86万 | 12.17% |
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7.86万 | 12.17% |
新浪体育有限公司 |
127.13万 | 10.46% |
新浪体育有限公司 |
127.13万 | 10.46%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00.94万 | 8.31%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00.94万 | 8.31% |
浙江稠州篮球俱乐部 |
39.80万 | 3.27% |
浙江稠州篮球俱乐部 |
39.80万 | 3.27% |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依托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打造海量体育图片版权的交易平台,通过版权分销与版权所有者进行分成计入营业成本,客户通过公司专有网站购买体育图片使用权支付公司费用作为公司营业收入。盈利过程以公司专有网站平台作为媒介进行。公司主要业务采用B2B这种电子商务模式。即通过公司网络营销平台,完成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电子银行的交易汇款,并为网络媒体客户提供图片下载。因公司主要客户是网络门户网站,大门户网站的体育新闻一直是众多浏览者的首选,所以客户在确保浏览量的同时,也为公司确保其客户的依赖性。营销盈利模式主要是针对体育赛事以及品牌赞助商赞助赛事... 查看全部▼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依托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打造海量体育图片版权的交易平台,通过版权分销与版权所有者进行分成计入营业成本,客户通过公司专有网站购买体育图片使用权支付公司费用作为公司营业收入。盈利过程以公司专有网站平台作为媒介进行。公司主要业务采用B2B这种电子商务模式。即通过公司网络营销平台,完成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电子银行的交易汇款,并为网络媒体客户提供图片下载。因公司主要客户是网络门户网站,大门户网站的体育新闻一直是众多浏览者的首选,所以客户在确保浏览量的同时,也为公司确保其客户的依赖性。营销盈利模式主要是针对体育赛事以及品牌赞助商赞助赛事,为其提供视觉营销推广服务,将图片、视频等视觉类产品通过定制化的策划、传播、营销推广等服务进行盈利。
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图片使用权服务、视觉营销服务、体育展示服务、体育经纪服务、图片直播平台服务。
1、图片使用权服务:通过自有摄影师或签约摄影师和国内外合作伙伴对体育赛事或活动进行现场拍摄,由摄影师和国内外合作伙伴通过公司的即拍即传技术将图片上传至公司专有网站平台并获得图片版权,经过技术人员对图片的重新编辑制作处理后,提供给不同客户群体下载、应用和商业开发从而实现销售收入;客户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属于体育类图片产品,客户多为媒体客户和媒体APP等。
2、视觉营销业务:全体育影像服务为各类体育赛事、体育活动(发布会、论坛、文化交流等)、品牌赞助商活动提供一站式影像解决方案平台。通过Osports全体育传媒在体育专业影像领域18年的深耕,提供专业的图片(赛事、商务、写真、大咖秀等)拍摄、制作、推广传播服务;同时提供专业的视频(广告片、宣传片、纪录片等)拍摄、剪辑、推广传播服务;并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即拍即传技术、人脸识别技术、图像智能处理技术等手段,为赛事、品牌赞助商、活动主办方提供现场图片直播、视频直播、短视频发布服务,让现场、非现场用户能即时获取图片和视频、实时分享传播,为其增加品牌曝光度、提升营销效果。主要的客户是体育赛事方、体育活动方、品牌赞助商。
3、体育展示服务:CBA开幕式、篮球俱乐部体育展示活动、全明星赛等,策划、落地、执行等全方位服务,凭借专业团队从而实现销售收入。
4、体育经纪服务:各媒体、俱乐部、品牌商,通过对签约球员个人的包装和个人品牌形象的提升,不断提高签约球员的转会和商业代言价值,以获取佣金的方式产生收益,同时深耕青训,为年轻球员提供更长远的个人规划,并利用体娱股份在体育行业中多年积累的资源以实现未来收益。
5、图片直播平台服务:0LIVE图片直播平台是全资子公司零直播(常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即拍即传即得即享影像服务直播平台和工具。在年会晚会、体育赛事、好友聚会、会议论坛、文艺演出、婚礼现场、旅行跟拍、展览走秀等应用场景下,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即拍即传技术、人脸识别技术、图像智能处理技术等手段,为活动主办方和摄影师提供活动现场图片直播、视频直播、短视频发布服务,同时平台通过AI技术手段为摄影师所拍摄的图片和视频进行全自动化处理、剪辑,让现场、非现场用户能即时获取精美图片和短视频,并进行实时分享传播,为活动增加品牌曝光度、提升营销效果。平台通过对活动主办方、摄影师、活动参与者、品牌商的流量广告等进行会员收费模式盈利,主要客户群体是企业、机构、摄影师、活动参与者。受新冠疫情影响,该项业务的开展在2020年被迫暂停,公司计划2021年大力开拓该业务以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2020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虽然同比下降,但公司较好的控制了成本及费用,导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大幅度增加,公司扭亏为盈。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01,187.33元,期末净资产已转负为正。目前公司各项业务都在正常开展,虽存在未决诉讼且对公司影响较大,但公司仍在积极准备证据材料,将于近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能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各项重大事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公司和全体员工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公司认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问题。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