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代理销售。
寿险、理赔手续费
寿险 、 理赔手续费
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及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8年10月01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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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1000.00 | 100.0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聊城金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52万 | 40.51% |
聊城金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66万 | 19.04% |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1.65万 | 19.03% |
聊城全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14万 | 13.07% |
聊城华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400.00 | 5.0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聊城金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3.73万 | 31.13% |
| 聊城金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38万 | 14.46% |
| 聊城全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65万 | 12.80% |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 |
2.74万 | 6.21% |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 |
2.29万 | 5.2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荣德明 |
7500.00 | 17.25% |
| 白静 |
3300.00 | 7.63% |
| 孟兰 |
3200.00 | 7.38% |
| 郭宗亮 |
3100.00 | 7.12% |
| 周娜 |
3000.00 | 6.8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
35.56万 | 16.36%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 |
33.56万 | 15.44% |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 |
27.00万 | 12.42% |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
21.86万 | 10.06% |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 |
20.23万 | 9.3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周娜 |
1.91万 | 2.02% |
| 吴明琪 |
1.90万 | 2.01% |
| 付兴迪 |
1.79万 | 1.89% |
| 葛军雪 |
1.77万 | 1.87% |
| 肖玉涛 |
1.76万 | 1.8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
102.04万 | 23.59%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 |
86.31万 | 19.96% |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 |
75.64万 | 17.49% |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 |
43.76万 | 10.12% |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
35.28万 | 8.1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杨涌涛 |
3.74万 | 1.20% |
| 谭登杰 |
2.97万 | 0.95% |
| 李学军 |
2.92万 | 0.94% |
| 李珂 |
2.90万 | 0.93% |
| 吕宝祥 |
2.82万 | 0.91%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处于“保险业下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行业”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以保险产品代理为主营业务,主要以私家车主、团体单位为客户。公司以保险产品的销售及服务的提供为基础,聚焦汽车后市场,致力于构建车险服务生态,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专业的运营团队,为保险公司、保险客户、出险客户、汽车经销商、综合修理厂、钣喷连锁机构等提供一揽子的产品及服务。 在保险代理业务方面,公司以专业的运营团队为支撑,通过自建营销团队及派驻汽车4S店等渠道直接面向客户代销车险产品。公司目前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为代理销售车险产品取得的保险代理佣金;并通过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搜集社会上私家车...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处于“保险业下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行业”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以保险产品代理为主营业务,主要以私家车主、团体单位为客户。公司以保险产品的销售及服务的提供为基础,聚焦汽车后市场,致力于构建车险服务生态,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专业的运营团队,为保险公司、保险客户、出险客户、汽车经销商、综合修理厂、钣喷连锁机构等提供一揽子的产品及服务。
在保险代理业务方面,公司以专业的运营团队为支撑,通过自建营销团队及派驻汽车4S店等渠道直接面向客户代销车险产品。公司目前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为代理销售车险产品取得的保险代理佣金;并通过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搜集社会上私家车主车险及社团单位订单获取收益。
公司的商业模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销售合同后,公司派驻自己专业团队到合作的4S店驻点,在银保监会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向机动车主推荐销售公司代理的车险产品;第二种是公司旗下保险代理人团队,开展个人直销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与同期相比没有发生变化,两种商业模式相互补充、互为倚重,构成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来源。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没有发生变化,市场形势依然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业务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仍沿用原有的两种商业模式正常运营。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报告期内,张芬持有公司股份8,060,000股,持股比例为67.17%,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建立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等一系列制度,构建了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尽管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影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对措施: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等规范文件,建立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回避表决、相互制约等一系列顶层制度设计,以期符合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旨在减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经过十多年发展,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保险中介市场已由初级阶段进入了转型阶段,各家保险代理公司不断扩充资本金,增加业务规模,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保险代理市场已经呈现出经营规模越大的保险代理公司竞争力越强,经营规模较小且服务质量较差的保险代理公司竞争力越弱的格局,市场主体竞争愈加激烈。公司如不能继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将会直接面临着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风险。应对措施:一是升级对业务渠道的维护力度,采取“跟跑”策略,在巩固稳定既有渠道的同时,积极拓展新渠道,加强对县区车险市场的网点铺设和渗透,扩大产能;二是通过高频次的培训,强化员工的展业技能、从业素质和服务意识,提高团队和单兵战斗力;三是加强招聘力度,引进人才,提高一线员工的占比。
代理佣金下降风险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保险代理佣金,而佣金收入的比例主要由上游的各个保险公司通过与本公司协商之后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最终确定下来。保险代理合同中注明的佣金收入比例通常考虑了如下因素之后确定:当前经济景气度、行业政策、当地法律法规以及任何对保险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税收和同业竞争性因素。上述因素并未受保险代理公司控制,任何佣金收入比例上的变化均会对公司的利润情况以及未来运营产生直接的影响。应对措施:一是针对上述不可控制因素,加强区域市场调研和经营数据分析,摸清车险市场的经营趋势和脉络,预估形势,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做出合理应对;二是采取缩短与合作保险公司的结算周期等措施,加快资金周转,提高使用率;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压缩不合理开支,杜绝超预算支出现象,从“节流”方面严格把控。
《保险中介许可证》可能被吊销的风
公司现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中介许
险
可证》,有效期至长期。根据2013年4月27日修订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及第九十七条:“本规定施行前依法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继续保留,不完全具备本规定条件的,具体适用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万元,低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要求的5,000万元。公司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施行前依法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从2016年11月30日挂牌之日起公司暂未增资至5,000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省级保险机构代理中介最低限额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通常情况下视注册资本和依法合规性等审核要素,省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业务许可证存续期为长期,故公司可能存在《保险中介许可证》因违规被吊销的风险。应对措施:报告期内持续督促对管理层和员工的保险法规、相关律条和山东省保险中介规范性文件的理论学习和业务操作规范性引导,从业务来源、展业规范和员工意识行为等方面,有步骤有节点有层次,落实划分责任,签订责任书,赏罚分明,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及时整改,突出强化公司业务的依法合规性,坚守保险中介从业的底线和红线,从存续期内的合规性和依法经营方面降低《保险中介许可证》可能被吊销的风险。
监管政策的风险
中国保险代理市场是新兴的市场,随着保险代理市场的发展,相关保险代理法律法规的建设也处于逐步健全完善阶段。在逐步健全完善阶段,个别业务领域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尽明确和完善,可能会使公司业务开展时面临缺乏相应法律依据、相关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障的情形,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保险代理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保险代理公司开展业务时需符合一系列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要求。目前公司所有分支机构的设立均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要求,均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但是,国家关于保险代理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政策可能随着保险代理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改进,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影响保险代理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格局,使得公司分支机构的顺利设立和各项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应对措施:紧盯监管政策的风向,准确把握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牢记政策红线和底线,及时调整公司的业务管理,适时培训并贯彻最新的政策内容,以期符合监管要求。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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