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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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 首发A股 | 2023-03-15 | 1.52亿 | - | - | - |
2019-02-19 | 增发A股 | 2019-02-22 | 1201.00万 | - | - | - |
2019-02-19 | 增发A股 | 2019-02-22 | 1201.00万 | - | - | - |
2018-02-27 | 增发A股 | 2018-03-02 | 5049.00万 | - | - | - |
2018-02-27 | 增发A股 | 2018-03-02 | 5049.00万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3-0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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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华浩置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和新材”)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鸣矿业”)70%股权事宜。 |
公告日期:2024-03-0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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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华浩置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和新材”)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鸣矿业”)70%股权事宜。 |
公告日期:2024-02-01 | 交易金额:8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金额85000万元。 202402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1-09 | 交易金额:11823.7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关联方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耐火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2)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向关联方海城市国正矿业有限公司销售精矿轻烧粉、电熔镁以及精矿轻烧粉加工服务等,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3)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贷款不超过27000万元,由毕胜民、毕一明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4)公司预计2023年控股子公司海城市东和泰迪冶金炉材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由毕胜民、毕一明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20230118:股东大会通过 20240109: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118237710.83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03 | 原始质押股数:2222.133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30至 2018-06-21 |
出质人:毕胜民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毕胜民质押22,221,330股,占公司总股本19.04%,其中16,665,99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555,33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董宝华质押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88%,其中8,072,82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127,18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吴星卓质押10,095,540股,占公司总股本8.65%,其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95,54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赵权质押8,483,130股,占公司总股本7.27%,其中7,386,833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96,297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四人合计质押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8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2,125,651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7,874,349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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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5-16 | 本次解押股数:2222.133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20 |
解押相关说明:
2019年5月15日,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毕胜民先生、董宝华先生、赵权先生、吴星卓先生四人的通知,公司股东毕胜民先生、董宝华先生、赵权先生、吴星卓先生四人于2017年6月30日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的股份已解除质押。(公司股东毕胜民质押22,221,330股,其中16,665,99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555,33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董宝华质押9,200,000股,其中8,072,82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127,18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吴星卓质押10,095,540股,其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95,54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赵权质押8,483,130股,其中7,386,833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96,297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四人合计质押50,000,000股,其中32,125,651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7,874,349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8年7月20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03 | 原始质押股数:9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30至 2018-06-21 |
出质人:董宝华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毕胜民质押22,221,330股,占公司总股本19.04%,其中16,665,99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555,33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董宝华质押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88%,其中8,072,82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127,18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吴星卓质押10,095,540股,占公司总股本8.65%,其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95,54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赵权质押8,483,130股,占公司总股本7.27%,其中7,386,833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96,297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四人合计质押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8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2,125,651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7,874,349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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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5-16 | 本次解押股数:9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20 |
解押相关说明:
2019年5月15日,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毕胜民先生、董宝华先生、赵权先生、吴星卓先生四人的通知,公司股东毕胜民先生、董宝华先生、赵权先生、吴星卓先生四人于2017年6月30日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的股份已解除质押。(公司股东毕胜民质押22,221,330股,其中16,665,99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555,33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董宝华质押9,200,000股,其中8,072,82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127,18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吴星卓质押10,095,540股,其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95,54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东赵权质押8,483,130股,其中7,386,833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96,297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四人合计质押50,000,000股,其中32,125,651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7,874,349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8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