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和发行;举办大型文化活动。
影视剧、文化活动
影视剧 、 文化活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及发行;版权贸易;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摄影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比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西广电影视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
996.24万 | 22.79% |
| 山西广电影视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
996.24万 | 22.79% |
| 华影纵横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
943.40万 | 21.58% |
| 华影纵横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
943.40万 | 21.58% |
| 康曦影业无锡有限公司 |
748.87万 | 17.13% |
| 康曦影业无锡有限公司 |
748.87万 | 17.13% |
| 北线光影(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604.12万 | 13.82% |
| 北线光影(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604.12万 | 13.82% |
| 大顺(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367.27万 | 8.40% |
| 大顺(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367.27万 | 8.4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坤泰文化传媒(天门)有限公司 |
5700.00万 | 52.87% |
| 坤泰文化传媒(天门)有限公司 |
5700.00万 | 52.87% |
| 骉马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
1830.00万 | 16.97% |
| 骉马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
1830.00万 | 16.97% |
| 北京百瑞加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800.00万 | 16.70% |
| 北京百瑞加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800.00万 | 16.70% |
| 北京环宇星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00.00万 | 5.57% |
| 北京环宇星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00.00万 | 5.57% |
| 厦门昕美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40.00万 | 2.23% |
| 厦门昕美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40.00万 | 2.2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北线光影(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400.54万 | 49.40% |
北线光影(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400.54万 | 49.40% |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162.21万 | 20.01% |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162.21万 | 20.01% |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万 | 18.50% |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万 | 18.50% |
永康德润影业有限公司 |
83.21万 | 10.26% |
永康德润影业有限公司 |
83.21万 | 10.26% |
北京君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9.55万 | 1.18% |
北京君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9.55万 | 1.1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京鱼乐影业有限公司 |
8911.32万 | 61.84% |
| 北京鱼乐影业有限公司 |
8911.32万 | 61.84% |
| 北京百瑞加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640.52万 | 11.39% |
| 北京百瑞加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640.52万 | 11.39% |
| 山西广电影视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
1003.31万 | 6.96% |
| 山西广电影视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
1003.31万 | 6.96% |
| 大地时代电影发行(北京)有限公司 |
846.78万 | 5.88% |
| 大地时代电影发行(北京)有限公司 |
846.78万 | 5.88% |
| 中原(聊城)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471.70万 | 3.27% |
| 中原(聊城)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471.70万 | 3.2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昆泰文化传媒(天门)有限公司 |
4480.00万 | 18.68% |
| 昆泰文化传媒(天门)有限公司 |
4480.00万 | 18.68% |
| 北京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3200.00万 | 13.35% |
| 北京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3200.00万 | 13.35% |
| 天津巨匠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2200.00万 | 9.18% |
| 天津巨匠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2200.00万 | 9.18% |
| 北京东方今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74.96万 | 8.65% |
| 北京东方今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74.96万 | 8.65% |
| 金色艳阳文化传媒(天门)有限公司 |
1670.00万 | 6.97% |
| 金色艳阳文化传媒(天门)有限公司 |
1670.00万 | 6.9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北京鱼乐影业有限公司 |
5737.74万 | 56.23% |
北京鱼乐影业有限公司 |
5737.74万 | 56.23% |
北京百瑞加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500.00万 | 24.50% |
北京百瑞加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500.00万 | 24.50% |
山西广电影视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
1103.08万 | 10.81% |
山西广电影视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
1103.08万 | 10.81% |
中原(聊城)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434.72万 | 4.26% |
中原(聊城)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434.72万 | 4.26% |
北京佳人乐国际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
117.93万 | 1.16% |
北京佳人乐国际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
117.93万 | 1.1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新影东升(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6132.08万 | 73.73% |
| 新影东升(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6132.08万 | 73.73% |
| 酷仔(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60.38万 | 7.94% |
| 酷仔(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60.38万 | 7.94% |
| 北京华威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424.53万 | 5.10% |
| 北京华威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424.53万 | 5.10% |
| 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142.07万 | 1.71% |
| 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142.07万 | 1.71% |
| 湖北德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68.24万 | 0.82% |
| 湖北德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68.24万 | 0.8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康曦影业(无锡)有限公司 |
1800.00万 | 15.64% |
| 康曦影业(无锡)有限公司 |
1800.00万 | 15.64% |
| 山东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 |
1260.00万 | 10.95% |
| 山东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 |
1260.00万 | 10.95% |
| 山东赫赫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189.81万 | 10.34% |
| 山东赫赫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189.81万 | 10.34% |
| 山西作家影视艺术制作有限公司 |
1100.00万 | 9.56% |
| 山西作家影视艺术制作有限公司 |
1100.00万 | 9.56% |
| 陕西广电影视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
1000.00万 | 8.69% |
| 陕西广电影视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
1000.00万 | 8.69% |
一、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以及举办大型文化活动,针对影视剧业务,分为自主拍摄、联合摄制两种模式;为充分发挥影视剧专业拍摄机构的优势,公司剧本采购、绝大部分影视剧拍摄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创作、拍摄、制作、宣发,涉及剧本采购、演员、道具、场地等合同均以专业机构为主体签订,确保了采购质量和整个影视剧的效率,在涉及与个人签订合同的情况发生时,公司严格履行了代扣代缴相关义务。针对大型文化活动,公司同样与专业机构进行合作签约,对演员、场地、专业服务进行统一采购,在保证活动质量的同时,也规避了相关风险。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本年内公司将继续秉承... 查看全部▼
一、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以及举办大型文化活动,针对影视剧业务,分为自主拍摄、联合摄制两种模式;为充分发挥影视剧专业拍摄机构的优势,公司剧本采购、绝大部分影视剧拍摄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创作、拍摄、制作、宣发,涉及剧本采购、演员、道具、场地等合同均以专业机构为主体签订,确保了采购质量和整个影视剧的效率,在涉及与个人签订合同的情况发生时,公司严格履行了代扣代缴相关义务。针对大型文化活动,公司同样与专业机构进行合作签约,对演员、场地、专业服务进行统一采购,在保证活动质量的同时,也规避了相关风险。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本年内公司将继续秉承企业宗旨,发挥核心竞争力,坚持电视剧发行的精品战略,以市场为导向,深挖客户需求,优化电视剧的产出数量和产出结构。同时积极向电影、微电影和网络剧方向拓展,并积极设计和尝试新的业务模式。
(二)行业情况
影视文化产业是消费型服务业,具有资源消耗低、经济回报高、带动效应强的优势,伴随宏观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消费意愿持续增强,文化产品消费习惯的形成,都将助力影视文化行业获得较快的持续发展动力。
(1)电视剧业务
中国电视剧市场未来将向精品剧、网络端方向发展。拥有热门IP资源及原生IP孵化能力的公司将领先市场,行业集中度提升,同时网络平台参与电视剧的制作及播映将成为行业新趋势。
“互联网+”大潮开辟映播新主场,网络端与电视端并驾齐驱。在“互联网+”大潮下,视频网站蓬勃发展,对优质电视剧的网络版权争夺趋于白热化。大剧的发行价格持续走高,视频网站购剧价格已超卫视。
在互联网引领的跨屏多媒体传播新时代,对电视剧产业而言,网络端已经成为与电视端并驾齐驱的新主场。“收视率”加“点击率”已经成为热剧缺一不可的评价标准。
优胜劣汰,行业集中度上升。未来市场将向综合实力强的大型电视剧制作龙头公司倾斜,中小规模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将被逐步淘汰出局,能够形成较大产能的大型电视剧制作机构将逐步成为电视剧制作市场的主导,市场集中度也将因此而提高。
网络剧异军突起,携手电视剧共同引领付费观看新模式。在传统电视剧产业加快布局网络端的同时,视频网站自制网剧异军突起,发展势头强劲。与传统电视剧相比,网络自制剧具有选材独具特色、盈利模式灵活、受众年轻等特点。随着金牌制作团队纷纷布局网剧制作,网络剧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走向规范化、精品化。传统电视剧的网络端布局与自制网剧的崛起为电视剧产业带来了从免费观看到付费观看的模式革新。目前中国视频付费主要有两种形态,单次点播与会员模式。优质内容及创新付费方式的不断涌现,有望共同带动付费观剧模式在未来走向主流。
(2)电影业务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新竞争主体进入电影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市场现有竞争格局,从而降低了电影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同时也为电影业实现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为国产电影营造了一个较为宽松和有利的发展环境。同时,国内电影市场对高质量国产大片的需求仍将长期旺盛,国产大片将具备良好的票房前景,国产大片在市场上能够继续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得益于供给端质量提升及以三四线城市为代表的旺盛观影需求,中国电影市场未来规模还将扩大。拥有优质IP资源、强大制作团队、雄厚宣发实力的制作发行商将在产业链中拥有更高的议价权,而布局三四线城市映播市场的院线及影院也将受益于观影行为下沉带来的增量需求。
(3)艺人经纪业务
拥有较强的影视制作资源和发行实力的艺人经纪公司才具有核心竞争力,才能培养和吸引一流的演艺人才,影视制作业务和艺人经纪业务的有机结合代表着影视艺人经纪服务业的发展方向。
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企业的名人品牌代言意识不断提高,影视业和演艺界的商业活动大幅增长,这些都为艺人经纪服务创造了较大的市场需求。因此,艺人经纪服务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相对较高的利润水平。
(三)财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42.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07万元,净利润-1838.37万元,同比减少1385.25万元,主要原因是:影视作品发行销售不遵从必然的周期性,客户变动大,不固定。本期内市场无明显热度,公司存货大部分处于议价和拟定销售合同阶段,预计下半年实现销售。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2892.20万元,较年初减少1637.55万元,降低3.00%,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半年影视剧销售未达预期,同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43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7.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内确认了一部影视剧的相关费用408.99万元;管理费用278.6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继续优化管理组织架构,节约了工资薪酬、办公费和房屋租赁等费用;财务费用-238.03万元,上年同期-429.5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收入增加250.34万元,利息支出增加12.31万元。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8.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97.40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拍摄制作的影视剧项目支付了较大额的制作费用,产生了较大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5.00万元,上年同期0.0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期吸收了其他强企业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0.9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4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前期影视剧作投资储备,本期逐渐实现对外发行销售,但由于影视发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降低。但公司秉承“以德为先,共享丰盛”的经营理念,投资储备了大量弘扬社会正能量等大量主旋律题材的影视剧作品,与社会思潮和人民群众文化偏好趋向一致,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三、风险与价值
1、影视作品的适销性风险
影视作品的出现和行业繁荣主要为了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日益增加的需求,观众对于特定作品的喜好主要取决自身主观偏好和生活体验,而且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判断标准会随社会文化环境变化而变化,使作品的高下缺乏客观外在的质量评判标准。公司在进行影视剧制作时,必须紧密把握市场状况和观众主观偏好的变化。反之,如果受到题材选择不当、推出时机不佳甚至主创人员被社会舆论谴责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影视作品的票房或收视率可能会受到巨大的打击,从而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
影视作品制作企业很难预测作品的适销性,无法完全确保所摄制或者投资拍摄的影视作品能够取得市场的广泛认可。因此,公司影视作品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未知性,影视剧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现有业务模式十分注重对作品适销性的把握,从立项阶段开始就结合价值取向、观众的审美情趣孕育剧本,在拍摄和发行阶段全程统筹,以保障作品符合公司的预期。同时,公司根据不同地域市场的需求,有计划地将产品投入市场。
2、联合摄制及知识产权的控制风险
作为影视剧投资制作的主要形式之一,联合摄制方式有助于公司拓宽收入来源、分散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影视作品的制作主要采用联合摄制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剧组组建、具体拍摄制作和资金管理一般由执行制片方负责,非执行制片方将资金投入到执行制片方后并不参与具体的拍摄工作,仅在电影上映后取得票房分账收入以实现投资款的收回。在联合摄制过程中,若投资各方未达成一致而导致项目被终止,各方的前期投入都将成为损失。目前,公司存在作为非执行制片方参与联合摄制的业务,在合作对方为执行制片方时,尽管联合摄制各方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执行制片方多为经验丰富的制片企业,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充分行使联合摄制方的权利,但具体制作仍然掌握在对方手中,其工作能力和影片的制作质量直接影响影片的最终收入,所以公司存在着联合摄制的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成立《项目审核制度》,审慎审查每个项目的合作各方的资质文件,明确电影剧本的著作权权属来源及剧本著作权侵权的风险承担,明确电影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电影的著作权是合作各方投资的利益所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行业政策风险和监管风险
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影视行业面临着较为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我国对影视行业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和监管政策,涉及影视制作资格准入、备案公示、摄制行政许可、内容审查和发行管理等方面,而且国家监管政策的不断调整也会对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直接影响。一方面,公司面临着未能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政策需接受惩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没收所得、罚款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被市场禁入;另一方面,随着资格准入和监管政策的进一步放宽,影视行业的竞争将逐渐加剧,国内的影视剧公司将进一步面临着来自国外先进同行的巨大冲击。因此,公司必须坚持依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及时跟踪监管政策动态,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防范影视业务所面临的监管政策风险。
应对措施:秉承合规经营的经营理念,及时跟踪监管政策动态,通过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影视剧作品质量控制体系,防范影视剧业务所面临的监管政策风险,公司在投拍电视剧之前会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监管的评估分析,完善节目制作前的事先风险控制,剧本形成创意后,以剧本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司发行部及部分代表客户意见,公司也相应制定了《项目审核制度》等方式降低公司项目在获得制作许可、发行许可方面的的风险。并且公司也在积极拓展卫视频道、地方频道、网络视频客户端等多渠道的发行和销售。
4、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虽然公司凭借逐步增强的资金实力、业内较高的知名度和专业化的制作团队等优势使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大为好转,报告期末实现了公司盈利。但是受影视作品适销性风险和较长的制作发行周期、文化活动艺人知名度和受众定位精准度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波动较大。未来,公司将主要立足于影视作品的摄制、发行和销售,并在维持大型文化活动的举办业务基础上积极开拓艺人经纪业务,以实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但是由于公司所处影视行业的特点,若作为主营业务的影视业务未能取得良好票房收入或制作销售收入,将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持续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带来净利润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市场环境、经济环境变化的判断,制定符合市场及公司情况的发行方案并执行,准确预计发行销售收入,尽量缩小预计收入与实际收入的偏差。
5、关联方资金拆借的风险
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融资渠道单一,但前期公司拍摄影视剧作品对资金需求量大,因此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息拆入资金较多。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但公司因投资拍摄影视剧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仍可能存在继续向关联方拆借资金并面临较大利息支付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对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对象主要为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用于影视剧和大型活动投资,其经营业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与母公司经营活动相辅相成。
6、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截至2019年6月30日,李纪丰通过德丰利达集团间接持有公司79.17%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2.6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81.84%的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经营决策可施予重大影响。
若李纪丰利用相关管理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分层决策机制,强化公司内部监督,坚持管理层的会议决策制度,避免控制人决策不当导致的管理风险。同时严格接受监督机构、推荐主办券商及社会舆论等各种形式的外部监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
四、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政策,投资拍摄了中国首部农民脱贫题材电视剧《兰桐花开》,客观展示了改革开放与党的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的大政方针在农村和贫困家庭落地实施的过程。以此致敬党和国家的富民政策、致敬各基层政府组织领导,致敬勤劳智慧、不屈与贫困斗争的庄稼人。
这充分体现了我公司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牢记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工作大局,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在追求效益的同时,公司依法纳税,认真履行作为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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