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7-02-14 交易金额:1.00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贵州航新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49%股权

买方: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贵州航新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是由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50万(占51%)和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50万(占49%)于2015年1月成立,至今,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已到账49万元,剩余的2401万元未到位,由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一元收购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司在贵州航新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的49%的股份。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7-09-11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李俊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因经营发展资金的需求拟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向关联方李俊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0170911: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7-09-11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聂世朝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确保经营发展资金的需求,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哈迪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扬州开发区支行申请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以自有专利权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聂世英的弟弟聂世朝以其名下房产自愿无偿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担保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70911: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14 原始质押股数:1701.9697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7-01-18至 2018-01-17
出质人:李俊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李俊质押1701.9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2.2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701.9697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质押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17-07-10 本次解押股数:1701.9697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07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李俊于2017年1月18日质押17,019,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7,019,69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质押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截至2017年6月14日上述借款已经归还,股东李俊共17,019,697股股份已全部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