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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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017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9-03-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琦,董事、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陈佩容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对兆威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林琦、陈佩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10-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监管局”)对公司予以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日期:2018-09-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林琦,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陈佩容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于广州兆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挂牌公司兆威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林琦、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陈佩容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在我司指定信息披露S「台公布收到木决定书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