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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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4 | 增发A股 | 2017-07-12 | 928.80万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3-26 | 交易金额:315.75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2.6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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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李泽鑫,罗洁宏,李浩彬,张志学 | ||
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2日,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华道”)与转让方李泽鑫、罗洁宏、李浩彬和张志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李泽鑫、罗洁宏、李浩彬和张志学持有的恒镇泰12,529,799股普通股股份(占恒镇泰总股本的62.65%)。上述转让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待审批通过后办理过户。 |
公告日期:2024-02-0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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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施旭东 | ||
卖方: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系施旭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施旭东和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比例从95.00%变为90.00%;本次股东持股变动系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增持股份,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权益比例从2.11%变为7.11%。 |
公告日期:2024-03-26 | 交易金额:315.75 万元 | 转让比例:62.65 % |
出让方:李泽鑫,罗洁宏,李浩彬,张志学 | 交易标的: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收购前,施旭东以其持有的公众公司股份及受托行使的表决权实际控制公众公司,为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山河华道,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杨。 |
公告日期:2024-02-0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00 % |
出让方:重庆恒晟锦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施旭东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2-06-23 | 交易金额: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施旭东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施旭东2021年10月22日因资金周转原因从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拆借200,000.00元,2022年3月8日股东施旭东将200,000.00元归还给公司并按年化5%的利率于2022年3月30日支付了借款利息。 202206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2-03 |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恒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苏恒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微生物原菌用于工程污泥改良,签订的采购合同价150万人民币(含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