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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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18-09-17 股权转让: 王瑞君,徐海燕,张岩新,袁新玲拟转让公司38.00%股权给深圳龙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2018年9月17日,收购人龙电电气与转让方王瑞君、徐海燕、张岩新和袁新玲分别签署了股份收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本次交易由龙电电气受让王瑞君、徐海燕、张岩新和袁新玲合计持有的领瑞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00万股股份(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38.00%)。收购双方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目前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协商并最终确定本次交易领瑞达每股股份的转让价格为0.625元,股份转让总金额为1,187.50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龙电电气持股比例达到38.00%,同时,股东王瑞君与龙电电气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系龙电电气的一致行动人,龙电电气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瑞君合计持有领瑞达65.25%的股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7-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瑞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给予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王瑞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1-08-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王冠然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如下决定:对王冠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日期:2018-09-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瑞君,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屈云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挂牌公司领瑞达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王瑞君、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屈云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