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0-05-20 交易金额:536.51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天安智慧城A1楼的902、903、904室房屋

买方:无锡点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无锡天安智慧城置业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稳固公司运营,降低经营成本,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无锡天安智慧城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天安智慧城A1楼的902、903、904室房屋作为公司经营场所,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012.29㎡,房产总价约为人民币536.5137万元。(实际支付金额及建筑面积以最终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为准)。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0-05-11 交易金额:57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殷桢,王佳煜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是2019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合同书》,公司向南京银行借款3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9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6日。2018年9月20日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殷桢及其妻子王佳煜与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南京银行的借款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300万元。最高额担保债权的期间为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18日。2019年10月3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10与31日起计算。2019年10月31日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殷桢及其妻子王佳煜与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农业银行的借款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270万元。最高额担保债权的期间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21年10月30日。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要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予以追认。 20200511: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0-04-16 交易金额:9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王福强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于2020年1月2日与公司董事、副经理王福强签订了《员工购房借款合同》。根据王福强对工作年限及工作成绩的承诺,公司同意借款90万元给王福强用于购房,借款期限3个月,按同期贷款利率4.35%及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借款利息。公司员工李晓洲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向王福强支付该笔借款,王福强已分别于3月20日归还本金20万元及利息8,156.25元,3月27日归还本金70万元及利息567.89元。截至2020年3月27日,该笔借款及约定利息均已按期全部归还。 20200416: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