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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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29 | 增发A股 | 2018-06-01 | 1102.73万 | - | - | - |
| 2017-11-01 | 增发A股 | 2017-11-06 | 48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9-26 | 交易金额:5208.93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编号为G15-2025-0101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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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2025年9月25日,公司以上网竞价出让方式竞得编号为G15-2025-0101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面积49,608.8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竞拍价款为人民币52,089,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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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20 | 交易金额:10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方正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方力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材料,销售产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深圳市方正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方力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产品交易金额合计为10700万元。 202505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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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5-25 | 交易金额: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方正达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包装辅材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0年预计公司从关联方深圳市方正达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包装辅材,协议有效期一年,采购交易金额不超过60万元。 2020052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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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4 | 原始质押股数:245.1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18至 2020-12-31 |
| 出质人:周东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中山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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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赵治平、易习军、周东、高国成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山分行”)于2017年5月9日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计质押11,67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8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1,673,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2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包括对《最高额质押合同》签署日前已发生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在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开展融资及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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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4 | 原始质押股数:291.8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18至 2020-12-31 |
| 出质人:易习军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中山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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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赵治平、易习军、周东、高国成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山分行”)于2017年5月9日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计质押11,67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8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1,673,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2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包括对《最高额质押合同》签署日前已发生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在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开展融资及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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